山东工人王田英因职业病上访被拘留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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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9日讯】(民生观察志愿意者原野报导)现年52岁的王田英是山东济宁市人,1994年3月至1999年2月期间,在济宁市中区工程机械电气配件厂做橡胶密封圈热模工作。因为操作过程全部为双手无任何保护措施直接接触橡胶,导致其苯中毒。身体多处症状为;双手肿胀,起皮疹3年,指甲灰暗,增厚,横纹粗糙,甲与甲床部分剥离,指甲霉菌为阳性;肌电图显示末梢神经受损;左右眼玻璃体有细小浑浊等,属三级残疾。1999年7月到省职院治疗,因无钱继续治疗而中断治疗。2004年3月病情加重,再次到省职院治疗,又因经费问题而中断。期间,她曾多次到省里各相关部门上访,希望事情得到公正解决,但均被省里的相关部门领导推诿。雪上加霜的是,2007年5月23号,她家的4间福利房被拆除,一家人无家可归,租房也被房东驱赶。

王田英曾因在当地上访,被当地拘留;2007年6月25号和7月4号,王田英到济宁市委讨要说法,被济阳派出所的李庆杰关押起来,并绑在铁凳子上给她戴上手铐脚镣,打的遍体是伤,而且两次都是随后就以“扰乱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为由将她分别拘留10天。4次到北京上访,每次被接防人员找到后,都是骗说回去给解决问题,但是回去了就置之不理甚至遭到拘留:2008年3月9日,王田英到中国卫生部、中纪委上访,再次被当地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拘留10天并处罚金500元。2008年6月13日,王田英因在北京上访,再次被当地接防人员接回去,说她多次到卫生部高声呼喊口号、围堵部机关大门,这次她被以“缠访、闹访”为由劳教一年,2009年6月12日解除 劳教。

对于自己的被多次毒打,王田英表示:辽沈晚报曾有一篇报导,标题为《殴打特定对像将一律处罚》。该报导指出:特定对像包括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或60周岁以上的人。像她这样的人被打,打人者将应该受到“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但是她的被打,却没有任何人对毒打她的人处以任何惩罚。似乎公安部的‘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待这些人没有任何作用。

解除劳教后,王田英再次来到了北京。这次她带着国家赔偿标准的材料,她不但要求能够给她伤残赔偿,还要给她的非法劳教以国家赔偿。但是似乎没人理她。不过,当地倒是多次到北京找她,只要找到了,就会再次劳教她。

目前,王田英已经眼底出血,连看自己的上访材料都很困难。就在民生观察志愿者发稿前,又接到王田英访友的电话,说王田英今天刚查出来一项病,是血癌。对于这一检查结果,王田英只是叹气,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说什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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