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

陈清扬:中华民国第一、第二、第三共和

从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开始,中国进入了现代史时期,这段时期的划分办法有以1991年台湾废止动员戡乱临时条款为分界划为第一、第二共和。本文以如下的三段时期来划分中华民国的共和阶段。

第一共和(1912-1928)以中华民国建立为始,至北伐结束形式上统一全国为止。特点是效仿美国的宪政制度,但由于宋教仁案导致护国运动军人干政、护法运动的另立政府,全国没有一个(至少形式上的)统一、稳定环境以及民主宪政生长的良好土壤。这段时间,北洋政府、南京政府南北并存,都部分获得了外界的承认并有其合法性。

第二共和(1928-1949)以北伐(形式上)统一全国开始,到中共击败国民党为止。特点是以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为政治目标,以军政、训政、宪政三步走的政治方略在全国推行宪政,但由于包括中原大战、抗日战争、国共战争在内的多件历史事件,不得不在训政中停留了较长时间。这段时间内,国民政府抵抗了日本侵略,代表中国与同盟国并肩作战,获得国际承认并跻身成为世界四强之一。

第三共和(1949-)以国民党败退台湾,共产党执政大陆为始直至今日。台湾仍按照训政、宪政的政治方略推行宪政民主,至80年代末期,民主化的进程加快,时至今日,已完成二次政党轮替,可以说是成熟的民主宪政体制。而大陆在中共执政下,国统、法统、道统均被强行替换,民主化、宪政化、法制化进程严重倒退,道德水准、人民素质急速下滑。

(本文转载自未来中国大学校刊《大学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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