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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女子逾期滞台多年 移民署协办居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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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彦瑜新竹县16日电)一名印尼女子14年前嫁给新竹县史姓男子,由于是冒用他人身份,于出境时护照遭没收,致使多年来在台非法居留,经移民署新竹县服务站协助,终于解决困扰多年的问题。

移民署新竹县服务站主任蔡朝昇表示,这名印尼女子当初是透过婚姻中介,冒用他人身份入境来台,不料欲再持护照出境时,被机场证照查验人员识破,护照遭法院没收,致使10几年来在台非法居留。

他说,这对夫妇育有4名子女,移民署新竹县服务站花了3个月的时间,终于帮女子取得居留证,夫妇俩今天领到证件相当高兴。

由于这名印尼女子来台时并未携带印尼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家人也因久未连络而失去音讯,对于印尼家人姓名、地址及亲友电话等也已记忆模糊,造成申请印尼护照困难,几次向驻台北印尼经济贸易代表处申请护照,都因无法提供确切身份资料而遭拒。

夫妇俩也曾多次向警察、户政机关等单位求助,但也未能解决,于是转而向移民署新竹县服务站求助。

服务站接获陈情后,立即协助当事人办理相关事宜,依据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函请驻台北印尼经济贸易代表处办理女子的护照,但代表处回复查无此人,无法核发印尼护照,让这名女子形同无国籍人球。

服务站依据“入出国及移民法”规定,这名女子于移民法公布施行前已入境,之后并无任何入出境纪录,且经查证事实无法再出境,可以无国籍人民身份在台申请居留。经确认女子已无印尼国籍后,便积极办理无国籍外侨居留证,终于让困扰多年的问题获得解决。

移民署新竹县服务站表示,女子于取得无国籍外侨居留证满3年后,可向居住所在地户政事务所申请归化,日后即可取得中华民国国籍身份,当“正港”的台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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