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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茂林:法律思维 应跨越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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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项/台北报导)前法务部长施茂林,昨在国父纪念馆演讲。

信托法 应有新概念

前法务部长施茂林昨天在国父纪念馆演讲,讲题是:“明天过后的法律思维”,他呼吁司法机关应有穿越时空的省思,为因应法律全球化,须兼容调和大陆法系与海洋法系的异同,正面接纳新世界,让固有法律加入新观念,解决法律新议题。

施茂林指出,现行信托法就是大陆法系与海洋法系无法调和的结果,当初制定信托法时参考欧陆各国的法律,但这样的信托法移植到台湾后无法适用,因为台湾新制定的法律大都抄美国的,因此欧陆的信托法拿到台湾后,大家都感到很陌生,与其他相关法律不易相容。

科技日新月异下,施茂林认为法律制定时,也应该引导新科技加入法律题材,例如窃贼侵入医院偷走人工受孕试管,是否算触犯窃盗罪?

如再把试管丢在地下踩碎,这样算是毁损罪吗,还是犯了杀人罪?如果都不像犯了这些罪,那法律该如何规范,就是一门大学问了。

法律制定 参考新科技

施茂林表示,科技发展具有多重风险,包括:不能预测性、不能掌握性、不确定性及不安全性,例如网路科技发展后,性产业也起了革命,媒介性交易不再限于传统的马伕、老鸨,光靠上网就能媒合性交易,司法及立法机关应妥善因应,才能达到打击犯罪目的。

对于司法改革议题,施茂林认为民众其实只想要司法机关做到三点:开庭态度好、开庭速度快、裁判结果符合预期,当司法机关实现核心机能,就能契合国民情感与期待;施茂林演讲由台湾法治暨政策研究基金会主办,基金会董事长前司法院副院长城仲模亲临致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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