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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中国遭勒索小费 告旅行社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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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葛姓男子一家五口九十六年间参加“行家旅行社”的中国旅行团,每人团费五万五千元,不过台湾领队陈缙纬不仅无执照,还因行程缩水要他们睡到“自然醒”,且与中国领队联手恐吓,扬言不给小费不开车。葛先生回台后一状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审理认为,旅行社未提供合理旅游品质,判赔每人六万元精神慰抚金及两倍惩罚性违约金三万两千余元,共四十六万余元。行家旅行社表示,将上诉。

业者︰该领队已离职 绝无恐吓旅客

“行家旅行社”董事长海英伦指出,陈缙纬领队已离职,此团出发当时因下雨,加上中国班机延误影响到行程,的确有瑕疵,但绝无恐吓旅客。

海英伦说,当时双方有小费争议,中国西安旅游局还对此发了一张“不得强索小费”的函,法院可能据此认定的确有恐吓,事实并非如此,会在上诉时提出说明,公司严格规定,返国前一天才可收小费。

葛先生指出,九十六年间为庆祝母亲七十大寿,一家五口参加行家旅行社的“西安、九寨沟、黄龙、神仙池顶级双飞六日”旅行团,每人团费高达五万五千元,付出高价,原以为是无购物、有“环保包车”、住五星级饭店的优质团,但最后行程却缩水、饭店没电视、空调,并安排买玉器、蚕丝被等行程。

葛先生说,陈缙纬还联合西安导游,说不付小费不发车,限制旅客自由,让他们败兴而归。得知判决结果,葛先生说,旅行社还会上诉,但希望能获应有赔偿。

判决书指出,陈姓导游与当地导游结合威胁取财、限制原告行动自由,中国甘肃与西安旅行社已查证属实并请西安导游书面道歉。法官认为旅行社取消交通工具、变更为有购物行程又取消慈恩塔等行程,致原告身心俱疲、权利受损,旅行社应赔偿每人六万元精神慰抚金及行程损失两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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