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美商华美银行获准设立台北代表人办事处

【大纪元5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管中维台北7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宣布,核准美商华美银行(East West Bank)来台设立台北代表人办事处;外商银行在台设立的代表人办事处将因此增为15处。 

金管会指出,华美银行在1972年6月设立,为华美控股公司完全持股的银行,目前是美国南加州地区第二大商业银行,以经营零售金融、商业贷款、资金调度及住宅贷款等美国本土商业银行业务为主。

至2007年底,华美银行在美国设有72家分行,海外据点则有1家分行及2家代表人办事处。

金管会指出,华美银行希望透过在台设立代表人办事处,加强台湾与美国双向出口所提供的融资业务。

金管会表示,为促进台湾金融服务业发展,原则上对优质外国金融机构进入台湾金融市场持正面开放态度;华美银行加入台湾市场后,外银在台设立的代表人办事处将增为1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