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国企退休教师依法维权为什么被关押?

【大纪元6月6日讯】我们是一群十分无奈的国企退休教师,退休后失去了教师身份。我们终生执教,老来无根。我们还是一群被社会物质文明抛弃的、被改革开放成果所冷落的教师。多年来面对教师法被乱用、面对国办发《2004》、9号文件被偷换概念而片面地实施。我们失去了教师身份,失去了人格尊严。

为此全国20多个省市,一个个白发苍苍的国企退休教师代表,冒着酷暑严寒18次赴京上访,坚持不懈依法维权6年。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仍然没有结果。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法律的范围内,正因为我们都是教师,所以我们更懂法、知法、守法。我们的所作所为既合理又合法。然而法律的神圣不仅没有使我们的维权行动把我们所从事的职业教育也随之神圣起来,相反的却使职业教育的教师再次蒙羞。

5月27日凌晨传来一个令人震惊,不可思议的坏消息,多次参与广大国企维权教师队伍的一员、一个沈阳的退休教师杨老师被非法抓捕。警方的拘留理由是:“违背刑事诉讼法第61条,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我们是一起上访的,一起维权的,我们按国家法律规定,按信访部门的要求,按部就班,非常和平、理性、有秩序地反映我们的诉求,从没有任何越轨行为,不然我们的维权行动怎么会维持6年,会出现了第18次进京的事实。国资委信访负责人曾说:“你们不愧是教师,是最文明的一个上访团体”。然而,就是这个被标榜为“最文明的一个上访团体”的一位重要成员杨老师却被公安机关拘留。

为什么上访俩个月后才实施抓捕?当初上访共有150人,各省都有。都一起抓捕。那么公安部门的成果不是会变得更加显着吗?!至今仍令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她为什么被抓捕?她触犯了法律的那条、那款?维权何罪之有?再从时机来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等三个文件刚刚下发。文件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访的“四包”责任制。要把领导干部接访的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工夫。辽宁省就是这样“努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工夫”的吗?你们就是这样重点定位在“事要解决”上的吗?把上访的老师抓起来,企图把老师们都吓住了。也就达到了“事已解决”了的目的。这不就是狼和小羊寓言故事的写照吗?

另外上面提到的三个文件简称《意见》。《意见》中还明确指出: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根据《意见》精神可以断定:沈阳市公安机关拘留上访教师的做法是非法的,你们正在实施“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与“坚决纠正”这一中央意见精神背道而驰。让你们确保信访渠道畅通。不是让你们把这渠道上的人都抓尽,使其变成恐怖渠道。我们强烈要求必须对其拘留杨老师,限制她的人身自由的负责人向社会作出解释并承担法律责任。

实事上对于我们多年的合理诉求辽宁有谁给予关注了?有谁给予解决了?我们是职业教育的奠基者。据我们所知,四川、宁夏、新疆……等省市依据《教师法》的规定落实了国办发(2004)9号文件,辽宁省却无动于衷,根据教师法第4条的规定,落实教师法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因为没有问责制,所以地方政府就是拖着不办。尽管四川等省按照教师法落实了国企职教退休教师的待遇,但是,国资委所监管中央企业的职教退休教师的法定待遇仍然没有解决。要知道落实与否、其退休金方面两者之间竟有成倍的差距。可见那些执法者的昏庸无能和不作为伤害到的6万人达什么程度,以至于造成了多大的社会损失。

我们不明白为什么官员犯错,让我们教师买单?为什么官员有病,强行给多年受到严重伤害的教师吃药?我们要求严肃解决这一严重违法抓人事件。立刻还我们清白,还我们严,还我们教师身份!全国有6万国企退休教师支持杨老师的维权行动。她的提案得到了网上近8万人的支持。要知道我们是抓不尽的。请问:中国能办得起把6万国企退休教师都装得下的监狱吗?社会要稳定,先要让老百姓日子过得稳定;而真心维护社会稳定,最重要的是维护好老百姓的权益。事实上侵害老百姓权益的,都是强势者,杨老师的被抓捕就是掌权者在侵权。

终上所述我们上访并无政治目的,只是利益诉求,更是无奈之举。为什么要对我们实施抓捕?

我们上访依法维权是用实际行动反对政策的随意性。我们上访依法维权是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为什么要对我们实施关押?在这里我们要感谢那些有良知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有一记者查看了近几年的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发现代表和委员关注这一问题的相关信息就有近30几条,其中涉及相关提案的委员有近50位,如此广泛的关注度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的普遍性。今年两会前夕,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谈到全国国企退休教师落实待遇的问题,张抗抗呼吁道,国企退休教师问题,不能再踢“皮球”了。

多年来国资委把国企退休教师当成皮球踢来踢去,由于国资委将国办发{2004.}9号文件中解决落实问题的范围即“中小学”的前面强行加上“普通”二字,强行篡改了中央9号文件所要解决落实问题的范围。把“中小学”的内涵变成“普通中小学”只落实了普通中小学教师待遇,排除了属中小学范畴的其他教师。他们上嘴唇碰着天,下嘴唇挨着地,浑身上下只剩下一张嘴了。国资委不依法执政却无人问责。而教师依法维权却被问罪。这是哪国的法律?

一位有良知的律师无奈地说:“作为法律的实践者,更关注的是现行法律的有效实施,很多时候并非没有法律可依,而是没有充分依法行事,使法律变得很苍白,没有了生气,甚至被人遗忘而要求另行立法。”他的话道出了我们多年丢失身份的原因。法律在我国不是装点门面的饰物,要保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必须保证在执法中法律的天平不得有任何倾斜。国家法律的制定原本是使其具有保障民权的功能,教师法理所当然应该成为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工具。绝不能成为依法执政者手中任意捏弄的泥团,任意抓捕的对象。

在正常执法情况下,一部教师法在落实到、同属于教育的同一行业、教学的同样岗位、教师的同类人员时,其执法结果应是一样的。这是毫无疑义的。可实事上当今落实教师法的结果是:大学毕业具备高级讲师的退休教师退休金远不如小学退休的勤杂人员的一半。是谁人为地把教师分为三六九等,让我们承受精神的摧残和尊严的践踏。面对《教师法》被乱用,面对乱七八遭的不公平现状,面对全国6万国企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严重侵害的事实,6年来我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教师法》赋予我们的权益,何罪之有?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并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同情和支持,何罪之有?

6年了,我们盼哪!盼哪!

我们祈盼!教师法的阳光普照到所有退休教师的身上,因为我们充分相信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法力度。可做梦也没想到等待我们的是看守所……

国企退休教师

2009年6月4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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