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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专访/文大法律系副教授许惠峰︰台司法办案 严重差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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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赖仁中/专访)马政府上台后,前政府官员一个个遭司法侦办,国民党说这是肃贪、实现正义,但从普罗大众到法界菁英,许多人不这么想,拨开堂皇的表面理由,他们发觉其间充满了政治算计。

文化大学法律系副教授许惠峰直言,现今司法办案,差别化十分严重,对于不同阵营给予差别待遇,特别费等许多案件都看得到,司法已经变成政治工具。

严抓政治献金也是同理,许惠峰说,要办就该两边都办,让人民知道不能乱捐钱,“不能说捐这边的都是收贿,捐那边的就是政治献金”,它造成一种寒蝉效应,让企业家选边靠,从民主发展、法治面向看,非常不公平。

记者问:有一说,蓝营执政出现政治追杀、司法追杀,您认为有吗?

许惠峰答:我从一名记者问郑文龙律师的问题谈起,当时记者问,陈水扁执政八年,过去为何不说司法不公,现在喊司法不公。

个人认为,过去绿营执政,蓝绿都办,扁任总统时,他的女婿也被办,还有不少绿营人士,如今则差别待遇明显,特别费是其一,数百人被告发,蓝绿都很多,但办了绿,蓝的几乎没下文,选择性办案非常严重,所以你问的当然有。

通缉的没押 未通缉的押

差别化本身是一个公平性的问题,公不公平,人民容易感觉出来,明明看起来情况很像的案件,处罚结果却不一样,你看,为什么有人通缉回来不用收押,有人未被通缉要被收押。

还有明明是政治案件,却用司法做工具,打击异己,比方用搜索影响你的名声,或起诉你让你不能选,这就是所谓的政治追杀,本来政权轮替是民主运作的结果,但为了让你不再爬起来,就用司法来办你。

问:特别费的差别化很大?

答:特别费与国务机要费是历史共业,长期以来可能都是这样报账,过去这样做没有什么问题啊,不觉得有什么违法,一直便宜行事,好像学术界,向教育部报经费,有些报法也是拿发票的,长期累积下来都是这样。

现在用严格的法律检验,事实上多有问题,但有些人被起诉,有些人没有,有些人被押,有些人没有,司法在这地方做了差别性的待遇。

特别费被告发的首长蓝绿都有,八年、十年前的案子追诉权也还没过,结果只有绿的被起诉,绿营觉得很冤,他们认为“我按照以前的方式做的啊”,只是依惯例来做,结果被起诉。

前内政部长李逸洋特别费,四万多块就被起诉,主观上,为区区四万元污这个钱干嘛,根本没有犯意,这可以说是行政疏失,但照样被起诉。

前司法院长翁岳生与前法务部长施茂林的特别费,有人比较两人侦结书类内容差不多,但结论不一样,翁不起诉,施起诉,我觉得标准应该一致,要起诉都起诉,不起诉都不要起诉,现在这样,不就是追杀吗?因为施靠绿比较近。

绿的办出来,蓝的没有,检方以办案时间、人物力有限等说法,并不能杜悠悠之口。政治案件遇到司法,处理上的差别化,实是政治对司法独立的戕害。

蓝绿统统办 标准要一致

问:辜仲谅的案子,感觉有差异性吗?

答:他被通缉,在外面那么久,刚好越方如检察官去日本后,他就回来,讲好条件才回来嘛,再笨的人也不会相信没有条件交换,顶多只是条件讲到什么程度而已,一般人认为,起码是不押,问题是,辜仲谅犯的罪,会比陈幸妤轻吗?他不但未被押,还可以出境。

我个人观察,国民党过去下台,因为和黑金勾结,和财团靠得近,八年下来,国民党塑造“清廉”形象,但这只是在它下台未掌权时喊出来的口号,它本质没有变,它有些政策、策略仍偏向财团,包括司法处置也对有钱人有轻纵的感觉,辜是最好的例子。

此外,办辜案似乎意味对过去那些向民进党靠拢的财团说“主子回来啰”,听我话的,就放你走,又重新把你(财团 )召回来。

问:现在追查政治人物收受献金,也是政治办案?

答:政治人物不可能选举不募款,以前可以做的事,现在好像都变成有问题。你看严抓政治献金,为什么?让人不敢捐钱给他们,怕献金被认定是贿金,到了选举的时候,绿的募不到钱。我的一位扶轮社友人,选举时这边捐了几百万,和他聊才知另一边捐的更多。事实上,政治献金捐蓝的不会低于绿的,甚至高过去。

国民党本就有庞大党产,再利用这个挡掉敌营的中小企业基本支持者捐款,那你选举怎么打?

若要让政治人物操守更好,就宣示政治献金都要严格查,政治献金不一定都没问题,但应两边都办,让人民知道不能乱捐钱,不能说捐这边的是收贿,捐那边的就是政治献金。

问:陈幸妤被限制出境引发争议,请谈谈检方办案尺度。

答:证人侦查中讲的,到了审判讲不一样,或上到高院时讲不一样,这些时常发生,照现在的办案逻辑,岂不都是伪证?但台湾因伪证被判刑的不多。检方自己也是,有检察官侦讯被告说“你如果不配合、不怎样的话,会死人的…”,若按照现在办伪证的标准,我可以说他们是教唆伪证啊,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陈幸妤为爸爸讲几句,就办她伪证,双重标准。就一般人的情感,父亲被控犯罪,叫你去作证,讲几句维护之词,那是自然的人性,台湾文化不是红卫兵文化,我爸爸被指犯罪,就马上切割说“我不认识他,他是坏人”,可以这样吗?不是嘛,而且她当时可能相信父亲的。

人情世故来讲,为父母讲几句话就要重判,相信人民无法接受;如果没有重判必要,就没有限制出境必要,何况她已认罪,家人多被限制出境,小孩也不带出去,无逃亡之虞等。检察官说限制她出境是为了确保诉讼进行,实在太牵强。

这件事,大家可以很直接的感受到,司法是公平还是不公平。

问:您从什么角度观察扁案。

答:坦白说,如果换成另外一位公务员,会被押那么久吗?现在社会有一种感觉,司法办扁案非常严格,我们说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陈水扁虽贵为一位前总统,但我们只要求法律上让他受到平等待遇,司法能不能够做到,我对待的是陈某某,而不是陈前总统。

扁过去八年的功过,历史会评断,现在有必要把他们一家讲成妖魔鬼怪吗?你看扁外孙赵翊安要不要念那个学校,也有人有意见,网路也讨论,这跟他的孙子有什么关系?扁外孙上什么学校不行,扁女儿陈幸妤要出去读书,检察官连出去都不让她出去,好像诛杀九族一样,这种情况,要她不得忧郁症也很难。

现在我们的法律人怎么连一点感情、基本人性都没有;我常跟学生说,念法律的人应该要将心比心,法律不外乎人情,顾及人情不是要你扭曲法律,而是顾及人民的法律情感。

还有,我非常反对所谓的切割,切割文化是一种斗争文化,另一半错就切割,切割后就变成不一样了吗?事实上他被控贪污,我护他,跟我挺不挺他是两回事,这不是包庇,好比亲人犯错,不能像红卫兵把自己亲人斗臭,而是要鼓励他面对司法,站起来,再往前走,这中间的过程要给他温暖。我家小孩犯错,我们就不认这个小孩吗?切割根本是一种落井下石文化。

深化民主法治 让司法中立

问:对于办绿不办蓝,司法单位说那是因为过去绿朝执政八年,自然办到的绿营官员较多。

答:过去八年都是绿色执政,出问题的绿的多,这在逻辑上说得通,但也不是全部都是绿的执政,地方上有很多蓝营执政,蓝营民代更是多,从比例上换算,不可能是现在(几乎一面倒办绿 )这个样子。

问:对于如今的司法案件差别化,怎么办?

答:人民的力量很重要,人民若能展现智慧、做出明智抉择,让政党能够继续自然的轮替,深化民主法治,将来司法官、文官就会自然走向中立,不会有一面倒情形。

不过,仍有不少民众法治观念不足,这要靠教育。媒体也要发挥第四权力量,但现在我看有些媒体评论人、主持人,他们的用语,往往在传递社会仇恨的讯息,这很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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