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被辞退民办教师人权报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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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0日讯】(民生观察)

目录

1、湖北省各地合格民办教师被辞退时的权益保护状况

2、河南、山东等十余省市百万民师被清理整顿回家的情况

典型案例介绍

3、陕西省有证民师被不承认民师身份

4、各地民师因计划生育被剥夺工作权利的情况

5、一些特殊的民师群体权益保护状况

一、湖北省各地合格民办教师被辞退时的权益保护状况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中国中央政府要求集中解决民办教师(简称民师)问题,要求在2000年以前学校不能再存在民办教师。当时解决民师问题最主要的一个文件是国办发[1997]32号文,该文件的题目是《国务院关于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这个文件规定对解决民办教师坚持“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对广大湖北民师影响最大的是“转”、“辞”、“退”三个字。该文件对“转”的规定是“要有计划地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 对“辞”的规定是“坚决辞退不合格的民办教师”,对“退”的规定是 “改进民办教师离岗退养办法,使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的生活得到保障”。

这里面有一个词“合格民办教师”。国办发[1997]32号文对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的解释是:持有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民办教师任用证”,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教师。到2001年,湖北省的民办教师都是经过上世纪八十年代多次整顿、清理剩下来的教师,这些教师都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民办教师,按国办发[1997]32号文,他们都是符合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即民转公)的条件,应该转为公办教师。为此,国务院向湖北省,湖北省又向所属各县市下达了民转公指标。

虽然有了政策和指标,但湖北省各地绝大部分合格民师没能实现民转公。他们的民转公指标被各地政府克扣、截留、出售。2001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一次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即:鄂办发[2001]14号文。该文件公然违背国办发[1997]32号文,将湖北省大部分合格民师一次性清退回家,只有很少部分民师得以转正和退养。如在湖北省随州市,2001年前后还有约三千民师,但获得退养的民师只有三百多名,其余的都被辞退。湖北省各地在辞退民师时,虽然给了点辞退费,但总体标准偏低,随意性大。如随州市当年是按每位民师此前每任教一年补218元,然后乘以教龄年数得出辞退金。按这个标准,当时大多数老师的辞退金是四、五千元。随州民师对他们的辞退费作过一个计算,大家以前每工作一天,辞退时算了六角钱。

湖北省的民转公工作在上世纪九十年就开始了,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获得转正的民师数量少,而且充斥大量违法乱纪、不公平、不合理、损害广大民办教师权益的行为 和现象。在湖北省各地“民转公”的过程中,各地方政府想转就转,想停就停,想转多少人就转多少人,什么政策、什么指标似乎只是一个摆设,民转公工作在绝对 的权力面前不能不说太脆弱了。2003年,湖北省公安县“一刀切”清退民师时,公安县还有合格民师一千三、四百人,但当时民转公的指标是160名。在随州市,1996-1998三年,湖北省下达到随州市民转公的指标每年是500名,三年就是一千五百名。可这三年,随州市政府将民转公的工作完全停止,理由是 “随州市连续三年遭受百年未遇的旱灾”,而随州民师认为这只是一个借口。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湖北省几乎每个县市区的民师们都反映政府有将民转公指标卖掉,借机敛财的现象。尽管许多地方政府否认这个事,但有的已是铁证如山。2001年11月,新华社新华视点发表文章,披露武汉市新洲区当局公开买卖教师岗位,导致将毕生精力投入农村基层教育的民师们失去民转公的机会,该报告并痛批新洲区当局操弄“花钱就可上讲台”的行为。该报导指出,新洲区政府在普九期间,按农业户口每人2.8万元,非农业户口每人2.5万元,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教师,从而牟利一千二百多万元。

在 湖北省各地“民转公”的过程中,私招乱转,任人唯亲的现象普遍而又严重。在湖北省钟祥市,民师代表搜集到了一份详细的私招乱转典型人名单。在这份名单中, 有详细的滥招乱转人员的姓名、性别、转招时间、背景及说明、特注等内容。钟祥民师写道:“钟祥市有些领导在任职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把自己的亲朋好友, 从未上过一天讲台的人都转为公办教师。据初步统计,钟祥市滥招乱转竟达千人之多”。

湖北省各地的民办教师,在农村学校艰苦的环境下坚守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他们在低薪中守望着转正成为公办教师,但正是上述种种胡乱作为,让他们梦碎“民转公”。

二、 河南、山东等十余省市百万民师被清理整顿回家的情况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政府以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水平等为由,展开了对所谓的无证民办教师、编外民办教师、不合格民办教师的清理整顿运动,全国至少逾百万的农 村民办教师被剥夺从教权利,从而被清退回家。这批被清退的民办教师,仅民生观察工作室接触到的就涉及到河南、山东、江苏、湖南、吉林、重庆、四川、辽宁、 河北、湖北、内蒙古自治区等十余省市区。在这些被指不合格遭清退的民师中,有许多人是从教一、二十年,甚至二、三十年的民办教师。他们当中许多人上世纪 五、六十年代就开始在农村学校任教,这些民师当年被清退回家时,很少人获得补偿,从教几十年回家后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任何社会保障,甚至从教几十年 连教师的身份也被否定和不予承认。在所谓的不合格民师中,被辞退的情况不只上述一种,还有的民师因为没有民办教师任用证等各种原因,即使从教到六十岁以后 也被辞退,没有任何养老保障。

关于上述民师的情况,本报告以河南民师为例作说明。

河南民师大都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前后投入到农村基础教育事业中,成为民办教师。当时学校条件非常简陋,但大家不管是在简陋的茅屋,也不管是在破烂不堪的祠堂庙舍、阴暗潮湿的土棚窑洞,还是在灰暗的煤油灯下,都认真工作,而大家最初的月工资只有3—5元。

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大家坚持教书,从六十年代一直教到八十年代。1982年,国家对民师队伍进行了一次大整顿,许多老师被辞退回家。河南民师认为,在这次整顿的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公平的地方。当时许多地方基层政府干部暗箱操作,任人唯亲,许多老师的指标被人冒名顶替。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些老师被抽调到村里或别的部门工作,从而也丧失了民师资格。

据统计,这批八十年代离校的民师在河南省有近十万人之众。仅在洛阳市下辖的九县二区,这样的教师就有八千多人,其中从教三十年以上的有453人,从教二十至三十年的有2007人,从教十至二十年的有五千多人。这些老师离开学校时,年纪约四、五十岁。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国家又一次解决民师问题,有的民师转为了公办教师,有的拿到了辞退费。而这批八十年代被辞退的民师什么待遇都没有,河南省各地政府现在不承认他们“民办教师”的身份,说他们就是农民。

山东、江苏、湖南、吉林、重庆、四川、辽宁、河北、内蒙古民办教师的情况和河南差不多,都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被清退回家,现在老无所养、病无所医。湖北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也辞退了大量民师,因湖北省2000年后被辞退的民师的问题至今还未解决,所以上世纪八十年代被辞退的这批民师最近才展开向政府讨说法的行动,如武汉市所辖的蔡甸区、新州区、黄陂区的民师今年已多次集体至当地政府上访请愿。

典型案例介绍:

用生命作抗争的河南民师贾运午和吉敬卓

贾运午,男,河南省偃师市高龙镇高崖村人,1935年8月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农家。1952年,17岁的他参军入伍。1960年,贾运午复员还乡支援农业生产。1962年, 当国家教育处于师资紧缺之即,贾运午走进高崖村小学,被聘为民办教师,自此开始了教书育人的生涯。在随后的教学工作中,贾运午工作认真,一丝不苟,兢兢业 业。小小的三尺讲台上,贾运午送走了一片片晚霞,在昏暗的小煤油灯下,他迎来了一个个黎明。由于他的忘我付出,换来了所教课程、班级突出的成绩。贾运午因 此荣获了多年模范,无数次的奖励。在师生的心目中,他是一个可敬可佩的好老师。1982、1989年两次全国民师队伍大整顿,贾运午都同样参加考试,评选合格。但是,他未能转正定级。当局指他是退伍军人,无学历,并采取偷梁换柱的方法,将他打入编外民师之列,贾运午的转正之梦因此破裂。尽管这样,贾运午仍坚持留在心爱的学校,依然默默地奉献着,耕耘着。2000年贾运午最终被辞退“净身”回家。从教一生被辞退,贾运午身心倍受打击,2000年8月1日,贾运午在家中的农家小院上吊自杀。

吉敬卓,男,1942年出生,河南省偃师市邙岭乡吉沟村人。1961年,吉敬卓高中毕了业,成为了村里的“知识青年”。1964年,吉敬卓被安排到吉沟村小学任教,成为一名民办教师。当时学校的条件非常艰苦,学生没有书,没有本,吉敬卓就一人拉架子车往返几十里山路买教科书、教具,在他的心里这只是“一件小事”。吉敬卓就这样一心扑在农村教学上,1982年民师整顿他被破格免试,成为国家认可的正式民办教师。但好景不长,1989年第二次民师整顿时,吉敬卓却不明原因的被贬出民办教师之列,后又以“无教学资历,没教师资格”为由被辞退离校。被辞退后,吉敬卓不断上访,但至今无果。现在,重压之下的吉敬卓精神失常了。

一九五九年开始任教的山东民师王文宝

王文宝是山东省原济宁地区嘉祥县核桃园乡后王庄村人。1959年10月, 王文宝高小毕业后,被大队干部安排到核桃园乡前王庄小学任教,成为一名民办教师。王文宝一九五九年就开始任教,因此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最早的一批民办教师 之一。到校后,王文宝没有工资,只是给点工分,当时每天给八分,凭工分参与分口粮。一直到一九六三年,王文宝才被发工资,当时一个月发二元钱,同时每天给 工分八分;从一九六六年开始,王文宝的工资改为按季度发,每个季度发六块钱,这项政策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后来,国家给民办教师发工资,每个月十二元, 但村里要扣除八元,用于买工分分口粮,实拿工资四元钱;到了一九七八年,工资涨至每月十八元,但仍要扣八元买工分;一九八0年 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这每月十八元的工资才全归王文宝。尽管学校条件差,但王文宝始终没有放弃教学工作,他一直任教到一九八四年年底被辞退。辞退时,王 文宝已任教二十六年。王文宝说,辞退他们时发生很多不公平的事情,村干部吕清香等任人唯亲。将他们这些老教师辞退后,又立即从社会上招了十四人,这些人中 有人素质极低,其中有一人是强奸犯(因故未被追究)。

六三年开始从教的重庆老民师王必明

王必明是重庆市铜梁县人,1963年,17岁刚高中毕业的王必明就走进了农村学校课堂,最开始在铜梁县联合公社沙岚大队沙岚小学任教。近二十年任教期间,除了因丈夫被打成“反革命”被迫中断几年教学外,其余时间几乎一直未断过,一直到二00一年被迫回家。二00八年已六十四岁的王必明告诉民生观察说,她此前多次被剥夺参加民师转公办教师的考试资格,现在既没有养老金,也没有医疗保险,她认为太不公平了,她因此成了当地一位民师上访维权代表。

任教近四十年 老来一无所有的湖北随州民师彭发友

彭发友是湖北省随州市万店镇人。一九五八年彭发友十八岁时开始从教,期间二次被辞退。一九九九年五十九岁的彭发友被辞退回家时,他已从教三十八年。1984年当彭发友从教近三十年的时候,他所在的万店镇油锅岭村村支书冷光全为了让其胞弟冷光贵进入学校,先是免去了彭发友的校长职务。当年的9月29日,彭发友更被“精简”回家。后虽经上访,彭发友得以在在1989年重新走进学校,但因中断了几年未在学校任教,失去了获得民办教师任用证的机会,也失去了民转公和退养的机会,现在他成了一位坚定的上访者。

三、 陕西省有证民师被不承认民师身份

在陕西省,有一批民办教师,都是1986年前后被迫回家的民办教师,他们都持有民办教师任用证书,这类民师全陕西省大约有二、三万人。1998年,陕西省政府出台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1998]13号文件,该文件规定:“省上承认的民办教师为1981年7月底以前任教至今,且持有《陕西省民办教师任用证书》(简称“省证”),并在省教委备案的民办教师”。

由于这一批陕西民办教师持有的民办教师任用证书大都是当年由各县政府部门颁发的,被称为“县证”。因而,老师们被否定了民办教师的身份,在此前也未享受到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民办教师离岗退养等政策和待遇。

其 中来自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的被辞退民师说“我们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参加教育工作,持有县级以上教育部门颁发的《民办教师任用证书》,是国家承认的民办教 师。上世纪八十年代后因各种原因造成被迫离岗。(有因工资被拖欠至今未解决的,有受极左影响的,有因组织造成的,有因积劳成疾,无法继续任教,有的因家庭 原因,)从此我们退出了讲台回家成了农民”“ 回想当年,四不像的身份,待遇的低下,学校环境的艰苦,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有的留下后遗症),再苦再累,我们始终坚持在教学第一线”“ 我 们在岗时与公办教师同在一所学校,教的同一教材,完成同一教学任务,何况我们的工作比公办教师多的多,苦的多,得到的待遇比公办教师少的多,公办教师退休 后每月一、二千元的养老金。而我们离岗后分文没有,更谈不上生活保障了”“如今我们却疾病交加,步履艰难,生活困窘,苦不堪言。有的在破烂堆里捡取生活来 源,有的卧床不起无钱医治,等待死神的降临。。。。”

四、各地民师因计划生育被剥夺工作权利的情况

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至今,中国实行严格而又残酷的一胎化政策,全国各地许多民办教师因所谓超生,被剥夺工作和从教权利,被开除回家,从而给他们及其家庭造成重大的影响。

湖 南省邵阳市下属有新宁县、隆回县、武冈市、邵阳县等八县市一区。在邵阳市这八县市一区,有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曾经都是教师,总共有八百多人。这批教师上 世纪六、七十年代就投身于基础教育事业,他们当中绝大部分是原民办教师。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因家庭多生了娃娃,超生了,违背了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这批老师被学校开除,失去了工作。被开除时,老师们当时大都在三十五岁到四十几岁之间,从教大多在十到二十年左右,有的长达三十年。

被开除后,老师们查到了湖南省79年的计生政策有关处罚规定:农村户口严重超计划生育的,扣罚工分,国家干部、共产党员严重超计划生育的扣工资的5%。82年湖南省计生政策处罚规定:农村户口严重超计划生育的,不分责任田,国家干部、共产党员严重超计划生育的扣工资的10%,扣发14年,这两个政策中并没有关于超生开除公职的规定。就这样,在没有拿到国家一分钱的补偿的情况下,只是乡镇随意性的”硬规定”,这批长期从教,已被定型为书生的老师们被辞退了,大多数人成为了农民。这批邵阳被开除的民师反映,在他们被辞退之后,上世纪九十年代,邵阳市又有许多老师因超生而被开除,其中在隆回县就有363人。可是在1999年以后,这363名教师逐渐又都转正复职了。老师们发现,有人超生4胎转正了,有人因当时严重超生被辞退后回村当大队书记,后来也转正了,还有人在80年代生育8胎,送人2胎,自己带养6胎,99年被辞退,2003年也给转正了。

在 湖南省娄底市下辖的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双峰县等地区的四百多位民办教师,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同样因所谓“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辞 退回家,而他们当中有些人是在所谓超生十多年后被辞退的。在这些被辞退的教师中,教龄短的有十几年,长的达四十多年。他们都拥有《民办教师任用证》、《资 格证》等证件,按当时国家相关文件,都属于转为公办教师的对象。但他们被辞退后,失去了“民转公”的机会,相反,那些教龄短、不合格的干部们的“关系户 ”、“亲属”却转为了公办教师。

在 湖北省红安县,也有许多民师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辞退,其中不乏非常优秀的民办教师,黄立华就是其中的一位。黄立华当年是学校的教学能手,几次“民转公“ 考试,他都在当地名列前茅,但就因所谓超生不仅没能”民转公”,还被辞退因家。黄立华在此前接受民生观察的调查说:“在岗工作期间,我有意识地要求自己, 做一个全能合格的优秀教师。几年来,经过不断的自费学习、进修,我已是一名公认的小学各科优秀全能教师:不仅能流利地说国家二级甲等标准的普通话,还能做 到使一个静寂的学校有嘹亮的歌声,每块黑板报的绘画也是非我莫属,书法也有一定的造诣”“ 然而,自1992年以来的多次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考试,我都以优异的成绩胜出,但每次政府都以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超计划生育为由将我除名,使我与转正无缘”“ 八十年代中期,我妻子生育二胎后,我按要求做了男绝育手术,意外生育第三胎后,妻子又做了绝育手术,并且当时我已接受了村、镇两级的经济处罚,当时镇上对我罚款二千四百元,村里罚款五百元。1998年民转公考试我考了228分,在全乡位居第二,完全够资格转正,但政府再次以我超生为由处罚我,取消我转正的资格;2004年最后一次民转公考试,我考了213分,而当时的转正分数线只有176.5分.当年不仅让我参加了考试,而且还公布了考试分数,但最终又以我超生为由再次将我除名。算起来,一起应由政府负主要责任的超生行为,我已经六次受罚,最后一次处罚粉碎了我的民转公之梦,并把我从钟爱的讲台上赶了下来。

“ 八十年末,我超生时,将我从讲台上赶下来,我无可非议,但当局未赶我走。如果红安没有超生人员转正,我也无可非议。为什么当我的孩子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 龄,却一再又对我进行处罚,这不能不说是政府对我们的一种欺骗。这种欺骗的手段极其残忍,其程度不亚于当年的法西斯统治者”。

河南省偃师市的徐西森从教46年,同样因计划生育问题被辞退回家。1962年年仅19岁的徐西森开始在老井村学校任教,从此开始了自己的民办教师生涯。1977年,徐西森改带初中的课,期间他从70年代未到1985年连续带初三毕业班的课。1993年,由于老井初中撤消,徐西森又转带该校小学五、六年纪的课程。几十年从教下来,徐西森从未离开学校。徐西森的任劳任怨和坚守,为他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肯定和名声。1978年,徐西森获得政府颁发的民办教师任用证,从而成为一名在教育部门存有档案的正式民办教师。

1982年,河南偃师进行民师整顿考试,徐西森的考试成绩在全乡名列第二名,但他却不仅未能转正定级,反而民师任用证被收回,原因是在这一年他超生了,被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了,徐西森还被村里罚款470元。当年违反计划生育的老师共有六人,其中五人被迫离校,徐西森因获得各方面很好的评价,学生及家长都不让他走,当年乡党委做出决定没收其民师任用证时,称任用证暂收回,过一段时间问题解决了再还给他。就这样,徐西森继续在学校任教。1989年的第二次民师整顿中,徐西森同样因为那个超生的帽子未摘,仍未能定职定级。

民办教师任用证被收走后,徐西森就成了一个临时代课教师,尽管工资微薄,但热爱学生的他继续选择留在学校任教,一直到2008年8月28日他被辞退回家,到这一年他已从教46年,年龄64岁。被辞退回家时,徐西森一无所有,没有退养金,没有辞退费,净身回家。

五、一些特殊的民师群体权益保护状况

民生观察在日常的维权过程中,还了解到一些特殊民师群体的情况,如吉林省伊通县定向培训的幼儿和体育民办教师被辞退、一些公办转民办教师未能恢复公办教师身份等。

吉林定向培训的幼儿、体育民办教师被辞退,下面是这批特殊民办教师自述自身的冤情:

一九八五年、八六年,我们都是吉林省伊通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在中考前夕填写志愿时我们接到了县委县政府及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和招生简章,(85)(26) 号文件,由于当时教育队伍中体育教师和幼儿教师奇缺,质量偏低,单科教学力量不平衡的实际情况,经过考试后我们录取到伊通县职业高中幼师班和三中体育班读 定向培训。当时政府承诺,我们除接受为期两年的职业技术和文化培训外,还重点学习专业理论和技能技巧训练,毕业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安排做民办教 师,然后参加民师转正考试。1987年6月 份,我们都以优异的考核成绩完成培训任务,并走向了工作岗位(回本乡镇任职民办教师)。当时对民办教师的政策:工作三年允许参加转正考试。可政策一变再 变,从三年变为五年,变为八年,最后一直到十三年时,也没有让我们参加一次转正考试,最后我们等到的是被一刀切下岗。在这十三年里,一次转正考试的机会都 没有给我们。这与当时的录用这批民师时的政策截然相反。不讲任何条件、道理,硬是给我们辞退回家,没有任何待遇,这种做法让我们感到特不公平。

民生观察介绍过许多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的情况,同时我们还接触到少量曾受过正规师范教育的公办教师转为民办教师的情况。对一特殊情况,我们结合山东省藤州市公办转民办教师倪广礼的案情来介绍:

倪广礼是山东省藤州市羊庄镇前南宿村人,今年六十八岁。1960年署假,倪广礼从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羊庄镇大赵庄学区中心校任教,成为一名公办教师。刚开始的实习期,倪广礼每月工资只有十九元,转正后月工资为贰拾陆元伍角,口粮贰拾柒斤。

教学期间,倪广礼曾担任过学区事务主任,代理过业务主任,还被聘为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962年,因国家经济危机,为了减轻国家经费开支,将国内一批公办教师转为了民办教师,当时说待国家经济好转后再将这些老师收上来。倪广礼就在这种情况下成为了一名民办教师,被调到南宿小学任教。

文革期间,倪广礼的父亲被指有历史问题,受到批斗。因受不了这种刑罚,倪广礼的父亲最终吊死在自家祖坟上。倪广礼于是被指是反革命子弟。不能叫敌人当老师,倪广礼因此在从教近十年后,于1968年10月彻底离开了学校。

1986年,山东省下发文件,规定公办转民办的中小学教师,工作十五年的可再转为公办教师。倪广礼因此未能再转为公办教师,他认为政府的这项文件规定不合理。他还指当年同样和他一样不够格的公办转民办教师,有的恢复了公办教师身份。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9-9-10

未完待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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