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集训地方法官 加强党的事业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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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日讯】中国司法系统将用一年的时间,培训几千名地方法院院长。有分析人士指出,这次培训目地是为北京当局在共产党建政60年之前更好地应对群体事件,让地方基层法院在办案中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共党的指示,培训可能就是一次大的洗脑行动。

官媒:集训法官应对突发事件

据美国之音报导,中国最高人民法院9月1号实行一个计划,培训中级、基层法院院长,主题为“人民法官为人民”。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的介绍, 从9月1号开始,到明年9月,最高院将分15期将全国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共3500多人全部轮训一遍。每期230多人,每期集中培训12天。

第一批接受为期两个星期培训的,是来自中国各地的中级、基层法院的235名院长。报导说,此次大规模轮训在人民法院历史上尚属首次。

培训内容包括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司法理念、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司法改革等。此外,培训班还要研究如何应对突发性事件和群体事件等。

王友金:扭转萧杨的司法改革,实现思想改造

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计划研究员王友金教授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当局集训法官基于两个背景:一个是群体性事件逐渐增多,法官被认为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力量;另一个是当局觉得有必要扭转前任首席大法官萧杨推出的“法官职业化”、审判应遵循“正规程序”等一系列司法改革的理念,因为那有可能会危及中共的统治。

他说:“ 新的党委、新的最高法院院长认为(萧杨的改革)脱离了党的利益,与党的利益冲突,认为如果这种司法改革的再深入下去,会影响党的一党领导,所以必须扭转过去改革的成就。”

三个至上将党的利益置于宪法之上

王友金指出,自从新任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2007年上台后,中国司法改革出现了重大倒退。最典型的是他将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2007年12月提出的“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奉为法院办案的指导原则。

王友金说:“但是‘三个至上’一提出来,党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宪法反而居于第三位。如果法官遵循这样的原则来审判,将来很多案件会与党的错误利益有关,那么法官就要根据党的利益至上来判决,显然不可能做出公正的判决。”

‘马锡五模式’背离现代审判理念

王友金说,新的高院领导层还批评(前最高法院院长)萧杨提出的审判应遵循“正规程序”太过西方化,因此在全国推行试点“马锡五审判模式”,完全背离了现代审判模式。马锡五是中共早期陕甘宁边区最高法院院长,他办案特点是将原告和被告带到一起,在地头、田头和炕头快速断案,解决民事诉讼甚至刑事案件。

王友金说,新的领导层上台后反对的另一项重大改革是萧杨提出的“法官职业化”。新华社7月份公布的一份调查显示,中国有一半高院法官缺乏专业的法律训练。

‘人民法官为人民’实际保障党的利益

王友金还指出,此次所谓的“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听起来很好听,很正确,但是基于中共对“人民”的解释与外界理解的不同。中共主张的“人民民主专政”,并不是多数表决、照顾少数的民主表现,结合“三个至上”的指导原则,最终保障的还是共产党的利益、党的领导。王友金说,因此,这次集训是对萧杨过去主张的要培养高素质法官的观念的大改造。

香港的南华早报也援引分析人士的话说,这次培训可能就是一次大的洗脑行动。

治标不治本

在北京的中国社会评论员、律师金晓鹏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指出,这次法官轮训的大背景是中国长期以来司法不公正和法院形象不够好,尤其是原高法副院长黄松有贪污腐败案造成的负面影响,当局希望改变法院形象。

金晓鹏同意,这样的轮训能够在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应付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方面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认为不会有太大效果。

他认为,目前提高法官应对能力的方法还是走的传统老路,主要靠个人觉悟和自律,而不是靠制度。因此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而在立法上减少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审判尽量公开、以及加强法官回避制度等,应该是解决中国司法不公正的好方法。

此外,加强媒体舆论和人大的监督力量,也能有效帮助改善中国法院的不佳形象。

据报,除了地方法官的轮训外,中国对公安、检察部门最近也进行了大规模的”维稳”集训。

有分析家认为,这些都是北京当局在共产党建政60年之前,为应付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作的准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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