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我的维权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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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8日讯】1993年我夫妻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走脱贫致富奔小康之路,于4月11日向当地县级政府申请兴办畜牧养殖场(见附件合同一份),得到农场、林业、土地部门的批准,上面有公章为证。

5月18日土地部门发给土地使用证50亩(长期使用),确定建厂位置(见土地使用证一份)。1994年逊克农场发展肉牛建设基地,鼓励职工兴办家庭畜牧厂,走脱贪致富奔小康之路,1994年7月25日逊克农场法定代表人(场长王兴才),委托畜牧科长与二分场六连职工付景江,签订了畜牧养殖厂承包合同,合同约定:
1.划给乙方放牧地1000亩(位址见图)固定十年不变。
2.放牧地内允许种草,改草,允许熟化土地种饲料,五年内免收利费,允许建房,建畜舍等设施。

乙方责任:
1.乙方现有牛数量20头,发展规划:94年20头,95年45头,96年60头,97年100头
2.乙方应以养牛为主业,九七年底牛头存栏80头以上。
3.遵守农场各项规定,服从林业、土地、畜牧等部门的管理,搞好护林防火工作。
4.一九九七年底如牛存栏头数达不到80头,乙方不享受上述优惠,甲方有权收回并终止合同。

合同约定甲方给乙方优惠政策,固定十年不变没有约定合同的有效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0条规定:承包国有荒山、荒地、荒滩、草原、鱼塘种稙业30年、畜牧业50年、林业70年期限。按法律规定此合同有效期为50年。1000亩荒地50年的承包权。证据3(合同书1份)该合同经北安农垦区公证处公证,证明奶牛饲养合同证据4(公证书1份,1页)(1994)此农证经字第129号。
合同生效后,乙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到1996年底,开垦419亩荒地为饲料基地,养殖牛头存栏69头,猪17头,狗11条,鸡、鸭、鹅不计其数,建起场房240平米,牛舍近700平米,1996年为逊克农场开荒450亩,自已投资开垦荒地共计860亩,到秋天大丰收,畜牧厂效益较好,但好景不长。

合同甲方逊克农场场长王兴才犯了红眼病,单方撕毁合同约定,目的强占牧厂,在1995年以搞五荒开发为由,两次派人强占牧厂开荒没有得逞,怀恨在心。

1996年5月6日,经场里研究硬性向各连队摊派开荒,给26队下达2000亩任务,26队给付景江下任务开荒250亩,由连队供应油材料,于1996年5月6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开荒250亩的劳务合同, 乙方为甲方开荒250亩地的劳务合同,乙方为甲方开荒250亩,应该甲方投资,乙方挣劳务费。

1996年7月16日,二林场又让付景江给开荒200亩为了还农场任务,完不成任务,连长受罚,于是二林场与付景江签订了200亩开荒劳务合同。1996年付景江为逊克农场开荒共计450亩,到秋后算账,甲方应付乙方开荒投资款和劳务费225000,00元,可是逊克农场到1996年底单方违约合同,甲方给开荒任务不要地,还说乙方没开,不给投资款和打工钱,反而开荒用的油材料,甲方称乙方拖欠油材料款,乙方给甲方打工干活白干不给钱,反而还称欠他债了。

1996年12月19日,逊克农场场长王兴才听说付景江要用牧厂种植的大豆的一部分320袋还逊克县农行贷款55000元与26队队长季凤林予谋,动用逊克农场法庭,公安干部聚众20多人,入户抢劫,畜牧厂种植大豆419亩黑河11号种豆,共计125700斤,价值人民币188550.00元,抢粮当晚参与抢劫人员在26队办公室宴请以示祝贺,饭后26队队长给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逊克农场法庭庭长赵久义10000元人民币行贿,把抢劫的大豆产品赃物交给26队队长季凤林私自卖掉,贪窃分割。证据5(牧厂种植土地面积为证,证人证言一组)

1996年12月20日逊克农场法庭依照领导指示,用1天时间制造一起假案,指示抢劫的大头子场长王兴才摇身一变成了原告人了,带领20多人聚众入抢劫的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逊克农场法庭庭长赵久义、李波摇身一变成了办案人了,参与抢劫的季凤林摇身一变成了原告的代理人了,逊克农场故意违反三份合同约定恶意起诉、诬告、陷害乙方付景江,恶人先告状,以此掩盖重大抢劫团伙聚众入户抢劫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作出财产保全,申请书无公章,无经办人签字,伪造证据扣押清单,日期颠倒,可笑的是,1996年12月20日制造扣押清单,上面的斤数和袋数与23日法庭检斤过秤是一个数字,23日才检斤过秤,20就出了一样的斤数。证据6,详见(1997)北孙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卷宗的日期是1996年12月20日,一天时间就是法庭阎晓丽在抢劫后的第四天去对方检斤,过秤,没有我方当事人在场,签字看秤,4天后财产已经灭失了。

1997年1月9日开庭,不许我方当事人说话,法庭隐匿三份合同案件主要证据,受理不成立的案件。
于1997年1月10日下达(1997)北逊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此判决没有执行程序就把1996年12月19日聚众入户抢劫的价值188550.00元的大豆财产不明不白的灭失了。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判决,包庇重大抢劫团伙造成畜牧厂停产停业损失惨重。

1996年12月19日,畜牧养殖厂大豆不被抢劫该农行贷款和借贷债务都能偿还,还能留有足够的用于来年的生产流动资金。

1997年2月份,付景江在23队范书香家,借款40000元,利息3%给雇工开工资,1997年4月10日付景江、刘杰在场部卢兆凤家借款50000元,利息3.3%,搞春播,因为农场限制,种种迫害,不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卖给付景江生产资料,造成860亩地绝产,致使当年欠债难还。

1998年在朋友的帮助下,把开垦的860亩地种上,到秋收逊克农场不让自已卖自产的大豆,让把产品拉进连队晒场,不拉罚款让公安人员当偷粮处理,可是26队队长赵光辉没通过我们私自把全部产品卖掉分文没给,逊克农场又非法侵占了10多万财产,导致欠债难还,不但没还卢兆凤债务反而种地投资又出新债,举步维艰,负债累累。

1998年末,卢兆凤向逊克农场法庭起诉,付景江、刘杰(债务纠纷一案)1999年1月13日下达判决,付景江、刘杰败诉,办案人还是赵久义、李波,1月15日畜牧厂全部财产被查封。

1999年9月8日,付景江、刘杰因三儿子考上大学,卖了自已养的两头牛给孩子交学费,被北安农垦法院发现后,逊克农场法庭赵久义、李波殴打付景江后并拘留15天。正是秋收季节,导致延误秋收,种的860亩大豆,被一场大雪全覆盖在地里,颗粒没收,又造成损失惨重。

刘杰曾多次向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农业部、黑龙江省政府,省人大控告北安农垦法院与逊克农场贪官污吏违法枉法判决,在省人大多次下公函督促下,苦苦的诉求于1999年12月18日拖欠油材料纠份一案,在黑龙江省农垦中院开庭二审,久拖不决,为了抢2000年春播,刘杰于2000年4月28在哈尔滨市花园村宾,堵截新任省长宋法棠哭诉冤情,宋法棠省长作出批示。于2000年6月3日下达黑龙江省农垦中院(1999)垦经再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判决撤销了(1997)北逊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但依然歪去事实

2000年7月1日,到中办、国办举报、控告贪官,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

2000年7月6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通知刘杰到省政府督查办,省政府督查办杨永胜负责此案,到后来也不了了之。

2000年9月6日,刘杰向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交诉讼费2000元,省高院立案。

2000年2月29日黑龙江省农林庭办案人王振忠下逊克农场调查,接受逊克农场吃请。2001年3月23日,下达黑(2000)黑农林经监字第15号民事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2001年5月9日黑龙江农垦中院开庭。2001年5月21日下达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01)垦经再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刘杰不服于5月27日带着判决书到北京最高人民法检察院民刑庭申请抗诉,民刑庭先后两次收到刘杰抗诉材料,到至今没收到任何文字答复。2001年5月29日刘杰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给下达1份公函。2001年5月30日,年刘杰向全国人民人大,中办,国办信访室控告。

2001年6月1日判决胜诉10天遭到打击报复,又聚众30多人趁家人不在之际,闯入畜牧厂,聚众入户抢劫,抢劫走33头黑白花奶牛,其中17头带犊的母牛,拖拉机一台、重耙一台、播种机一台、三铧犁一台、脱谷机一台、四轮车一台、拖车一台、开荒犁一台、73平米住房一处,牛群抢走杀光,机车、农具当场砸碎抢光,抢光后,参与两次抢劫的犯罪嫌疑人逊克农场法庭阎晓丽、张士伟、李波摇身一变又成了办案人了,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抢光后下达法律文书,没有下达执行通知书,制造假案以执行卢兆凤案件为由,如果没有1996年12月19日抢劫畜牧厂财产事件,就没有卢兆凤借债一案。
(2001)垦经再终字第4字民事判决可以证实,付景江胜诉58255.94元,付景江为搞1997年再生产,挽救损失,不让损失扩大,在卢兆凤家借款50000元,案中出案迫害生产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它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它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型、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与抢劫的犯罪赚疑人摇身一变又成了办案人了,制造两起假案,将财产抢光后下达法律文书,徇私舞弊私自评估、做价、变卖没通过当事人将价值一百多万元的财产只做价65010元,违反法律规定程序。

2001年6月5日,刘杰再次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控告,民刑庭又收了材料。2001年6月12日,刘杰到中纪委举报贪官污吏,接谈后下达一份公函。2001年月6哟13日,刘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被毒打后送昌平收容站后遣送到黑龙江省省委收容站关押。2001年6月14日,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下达(1999)7-4执行裁定书,将牛群、机车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将全部财产灭失。2001年6月28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下达两份公函,一份是给黑龙江省李维峰的,另一份是给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院长王国栋,要求依法解决,并将处理结果报给省人大。

2001年7月1日,刘杰根据(2001)垦经再终字4号民事判决向农垦中级法院提出司法侵权确认赔偿,农垦中级法院故意违反法定程序将赔偿申请发回北安农垦法院确认,让被告审原告。2001年10月8日刘杰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详见《工人日报》、《中国社会导刊》、《南风窗》等多家媒体报导。

2002年3月7日两会期间,刘杰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被黑龙江省截访的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关立杰及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法院两名干警,将刘杰抓住拖出200多米远,暴打后被押上了一台出租车,在车上两名干警踩着刘杰的头,送到了黑龙江省驻京办事处201房间关押。

2002年(三八妇女节)上午10点40分,刘杰在农垦驻京办事处201房间突然闯进了4个人,是抢劫我家牛群的人,将我打昏拖到楼下,叫一辆出租车,将我送到北京站,送上47次特快列车,在车上,刘杰要跳车,被乘警、车长将我从他们手中要下来,保护我的乘车安全,到了哈尔滨火车站,下车的时候,又被黑龙江农垦信访姓薛的和一群人将刘杰拖出了火车站,说刘杰是法轮功,送到了黑龙江省收容站,6个人将我打昏,扔进了一间小号,两天后我才醒来,从那时候我的眼睛被打伤,将我关押了30天后才被逊克农场接回看管不许上访。

2002年4月8日下达黑龙江北安农垦法院(2002)北法赔字第1号决定书,违反法律规定程序又制造一起假案,不服上诉。2002年5月23日黑龙江省高院下达(2002)黑农林经监字第1号驳回申诉通知书(拖欠油材料款一案)办案人农林厅副厅长全课彬接受逊克农场被告方吃请,枉法裁判。2002年12月15日黑龙江农垦中院下达(2002)垦确赔字第10号驳回通知书,不服上诉。

2003年4月10日向黑龙江省法制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本人依法诉讼,行政机关超越职权多次到法院抓人回来毒打,关押,因此我的眼睛被打伤,行政侵权提出复议,被告省政府和农垦总局多次复议不予答复。2003年9月13日向国务院法制办复议。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下达“国法协函(99)号,发回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依法酌情处理。2003年9月13日联名340人上书中共三中全会。

2003年12月5日黑龙省省委省政府信访人,将我从北京接回到江北信访分流中心,我带着国务院法制办公函被关押了14天,放出来找省政府法制不管,让我去告国务院。

2004年1月5日,刘杰再次提起行政复议,黑龙江省政府行政不作为。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复议。

2004年2月9日,刘杰在没有得到依法答复,根据国法协函(99)号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国务院。诉讼请求:
一、国务院行政不作为。
二、要求撤销黑龙江省农垦国有企业内设立的政府和公检法等机构,维护农垦人民的利益。
三承担行政违宪侵权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北京市一中院,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至今无果,没收到任何书面答复。(详见《中国公民首起状告国务院立案随访记实》和《李柏光给温总理的一封信》报导 )

2004年8月10日,给温家宝总理写第一封信。2004年9月16日民权斗士赵岩在上海被抓。2004年10月8日给胡总书记写第一封信为我的代理人赵岩请命。2004年10月18日,我在中办、国办上访,被当地截访抓回关到哈尔滨红旗大街闽江路100号5天,黑龙江农垦总局往省委作假报告,要求劳教刘杰,省委没批,省委、省政府信访办说刘杰从来没有闯门、截车过激行为。

2005年1月23日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下达(2005)确监字第9号驳回申诉通知书,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2005年元旦,我发起356人给胡锦涛总书记上书呼吁关心中国上访者权益保护。2005年2月24日我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违宪审查,要求审查一府两院的违宪侵权行为。

2005年3月3日发起联名700人向人国人大,政协上书提出司法违宪审查行政违宪审查两项建议,同时提出改变信访制度,杜绝劫访行为和设立宪政审查机制,成立宪法法院的议案。2005年3月10日刘杰去中办、国办上访,下午4点刘杰走出中办、国办门口,被黑龙江省高院沈小苏截住,她说:刘杰,我们找你好苦哇!你的案子两会上会讨论了,得到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并且批示,黑龙江省列为第一案“五.一前必须解决”你不相信,我给省委谭处长打电话,一会儿谭处长坐小车来了,他说你回家等着,他跟农垦总局截访的,农垦中院副院长胡长春说:‘刘杰我用党性担保给你解决问题。”我被接到农垦驻京办事处,晚上7多钟,胡长春院长对我说“刘杰你不相信,我给省高院副院长戴志强打电话你和他谈,胡挂通了戴志强电话,戴志强院长对我说:“刘杰你回去,等十天,我们必须到你家去给你解决问题,你的案件全国人大上会督办,五一前必须解决。”

2005年3月15日我被逊克农场副场长孙<鞂鶠A法庭庭长阎晓丽、公安副局长郝春立,接回到逊克农场我的家中。2005年3月26日,来了三级法院和三级政府20多人到我家中,我说:“这是党的阳光照到我家了。感谢各位领导来到我家,给我解决问题,你们看我现在无一点生活来源。”畜牧厂全部财产被抢光,我们投资上百万元,于垦的860亩荒地也被农场抢走卖掉,2005年元旦,逊克农场撕毁1994年7月25日甲、乙两方签订的承包荒地1000亩兴办畜牧厂的合同,动用公安、法庭干部两次聚众入户抢劫,畜牧厂全部财产,牛群、机车、农具砸毁作废品变卖,剩下畜牧厂开垦的土地拿不走,又被农场干部抢去卖掉,副场长孙木兰和计财科长,宋艳贵把畜牧厂860亩土地,每亩115元卖掉。

2005年3月26日当天,把我夫妻接到了逊克农场场部招待所,我夫妻住在108房间,专案组住在208房间,省高院农林庭褚长林、冯涛对我夫妻进行调查。2005年3月27日,办案人褚长林,把我夫妻送回家中告诉等着结果,在这期间,逊克农场大卖国有资产各连队办公室学校,晒厂等国有资产56个连队全卖,每个连队卖掉20多万元。

2005年4月15日,我去逊克农场找副场长孙木兰,她说:“你在家等着吧!你看农场各连队,办公室和学校等,你看楼下那些人都是来交钱的,准备给你解决问题用。”农场的老百姓也在议论说:“这回给刘杰解决问题了!”

2005年4月20日我等着没有消息,也到该种地的时候了,我就坐大客车准备去省里找省人大和省法院,当我坐上逊克农场通往孙吴的大客车,上车刚走出两站地,被逊克农场信访办主任张建双坐小车追上,把大客车截住让我下车,我不下车,大客车就不能走,张建双对我说:“你回去等着!”当天我被送回家中,农场派6个人三班轮流监视,不让我出门。

2005年4月末,全国人大调查组在黑龙江省人大举行听证会,没让我参加,听从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戴志强,农林庭褚长林、黑龙江农垦总局副书记韩乃仁,信访主任任少军,农垦中级法院副院长胡长春向全国人大做假报告,说:“给刘杰问题解决了,把钱、米、油、面都给送到我家了,还给750亩地由她耕种。”实际上我们什么都没得到,我们投资开垦的荒地被抢走,我们又每亩花40元将卖给别人手里的土地要了回来,让我们耕种。

2005年9月联名2000人向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书,建议维护上访人诉讼权、人权等合法权利。
2005年两会批示解决,要回的承包畜牧厂的荒地在两年后又被抢走。黑龙江省农垦国企干部与公、检、法就是土匪,不是国家公务员,由农垦总局书记局长主管、公、检、法大权,法律是为贪官污吏服务的。

2006年3月发起联名3446人上书人大、政协提出废除劳动教养制度,设立宪政审查机制,成立宪法法院第议案。2006年10月又向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上书,呼吁加大反腐力度,早日解决上访问题,促进社会和谐。2006年种上了860亩大豆,到秋天受灾早霜,大豆没有成熟就被霜冻死了。勉强收回了171袋大豆。

2006年12月3日逊克农场场长李晓光、孙木兰、副场长指示二管区区长杨德军,书记26队队长赵光宇和二管区8个连队队长,治安员聚众20多人,10多台小车,一辆大汽车,趁家人不在之际把大门打开,擅闯我家院内,把院内存放的大豆171袋每袋210斤抢光,当时被邻居发现找到当事人付景工,说有人抢劫你家院内大豆呢!付景江回到家中一看,抢劫团伙已往大汽车上装了20多袋了,他上前阻拦,二管区区长杨德军见付景江阻拦,拿起电话给逊克农场公安110打电话,两分钟110来了两名干警(事先早有予谋两分钟110就来了,场部公安局离26队有24公里,两分钟是不能来到的)110是和抢劫一起来的,没有阻拦抢劫团伙人员,反而将受害人付景江带到七公里以外的23队办公室,等11点30分抢劫团伙将院内存放的大豆35000多斤抢走了,10点43分,刘杰在北京接到侄子电话说:“你家没人,一伙人抢劫你家院内存放的大豆呢!”刘杰在北京海淀区报警110求助,告诉我省公安厅110,省厅110报警台告诉农垦总局110,抢劫团伙收到了上面电话,把抢劫脏物放在逊克农场粮油加工厂院内,案发当天我们一家三个人报案,刘杰、付伟超、付景江,晚7点钟逊克农场公安局110来到付景江家中,调查作了调查笔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场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进行抢劫的行为”。

2006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北安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北农检控不受(2006)1号不予受理通知书。2006年12月20日,黑龙江省北安农垦公安局下达垦不立(2006)8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对此不服提出复议。2007年1月12日下达黑龙江省北安农垦公安局(2007)01号北垦公复字复议决书。重大抢劫案件黑龙江农垦公、检、法不予立案,国企内设立的公、检、法是企业雇佣制,不是国家公务员,我在这种体制下怎能打赢官司?在万般无奈下,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2007年3月发起1010人向人大、政协上书、再次坚持提议废除劳动教养制度,设立宪政审查机制及成立宪法法院。2007年10月8日发起12150人联名上书十七大,宪政民主是消解社会冤情的基础(中国万名访民致十七大建议书)用特快专递寄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和十七大会议,联名名单标题是拥护以胡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铲除腐败。2007年4月27日,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作出(2007)北刑立字第1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不予立案。包庇重大抢劫团伙不服上诉。2007年5月2-6日在农垦公、检、法的包庇、纵容下抢劫团伙逊克农场二管区区长孙少全、书记马向东听从农垦高官的指示,带领10个人、拖拉机一台,强抢畜牧厂我们投资开垦860亩荒地强种。

2006年4月30日,我们提出上诉农垦中级法院上诉案件拖到了2007年11月8日下达裁定,不予立案,更可恨的是,我们上诉时候,脏证、物证、人证俱在,农垦中院与抢劫团伙窜通销赃,把抢劫35000斤大豆产品私自卖掉,价值人民币70000多元,法院贪赃枉法,下达(2007)垦刑立终字第1号不予立案裁定书。

2007年5月8日,刘杰找到了黑龙江省委巡视组并且交了材料,办案人蒋青学5月12日去农垦总局见到了总局书记吕维峰,对蒋青学说:“刘杰不是农垦人,是外地来包地种的,因欠承包费农场拉走她的大豆产品。”蒋青学在电话里告诉我说:“你去北京告吧!找全国人大要结果,我管不了农垦总局,吕维锋书记满口胡言,我户口所在地是逊克农场,有身份证为证。

2007年6月1日黑龙江省人大信访接待室也告诉农垦总局书吕维锋说:“刘杰不是农垦户口。”省人大告诉我去全国人大要结果,农垦总局作假案报告,中央领导批示也不好使,中央政令不通了。

2007年10月8日,刘杰发起12150人联名上书十七大三十个省市上访公民依照宪法四十一条规定,行使公民的建议权,向十七大提出建议,反映民生问题(详见宪政民主是消解社会冤情的基础)的建议稿。

2007年10月11日刘杰在北京中顶村大街上走,被地方劫访与右安门派出所窜通将刘杰抓回当地,拘留、劳动教养一年半,栽赃陷害,以扰乱社会秩序为名。2007年10月13日黑龙江北安农垦公安局对刘杰刑事拘留。2007年11月10日,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12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黑劳决字(2007)第19号劳动教养决定书,本人对此不服提出复议。

2008年2月20日黑龙江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黑劳复字(2008)第004号劳动教养复议决定书,不服。2008年2月29日开始绝食抗议,声明要求2008年两会废除中国劳动教养制度,因中国万名访民致十七大建议废除中国劳动教养制度,因劳动教养制度违反宪法。因此把我关进了劳教所,要求中国政府给予答复,劳动教养制度违反宪法37条规定。

二、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申请加入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保护我公民的合法权利还我人权。

2008年5月15日,发起劳教学员为四川地震捐款。2008年5月17日,从齐齐哈尔劳教所转移到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当天晚上7点钟就把我送上了铁椅子,坐了5天老虎凳,受到残无人道,有辱有格待遇。

因为我维权,齐齐哈尔劳教所六大队(女队)全体学员葫芦粉中毒,劳教人员整天做纸葫芦(北方端午节挂的)因为纸上粉尘有毒,所有人呼吸困难,对人体有害,对环境还有污染,为此我举报了,把全体人员转移,当天对我打击报复,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教育科长康凯,管理科副科长刘明,三大队原副队长梁雪梅,卫生所医生李涛,他们四人栽赃陷害,说我袭警,将我送上了老虎凳,坐了五天五夜下来时我的两腿不能走,血管破裂出血,小腿都是黑紫色,在铁椅子上昏死过去四次。

2008年8月20-25日,劳教学员高艳平也被打后送上铁椅子,对此我强烈抗议,绝食抗议,反对酷刑,维护人权。

2008年8月20日我写的起诉状,再次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废除于1957年颁布的《劳动教养管理条例》,劳动教养制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7条规定。
二、判令被告承担违宪责任,无罪释放,劳教人员,赔偿损失。我委托家人邮寄最高人民法院三次至今没有收到立案和不立案的书面答复。

2008年11月维权,一、伙食不好,吃不饱。二、干活超时,超量超体力。 三、干警打骂学员。四、劳动教所加期是谁赋予干警和队长的权利。 五、劳教所的酷刑坚决抗议。六、劳教所弄虚作假,上面来检查就把我藏起来,欺骗做假报告骗取国家资金,为此事给我加期两天,不服坚决要求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2009年2月3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19日下达的(2005)确监字第2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欠拖不决立案四年枉法裁判,包庇纵容重大抢劫团伙逍遥法外。2009年4月12日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作出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我获得了人身自由。2009年4月12日,我被释放当天劳教所与北安农垦窜通来劳教所又要抓我,得到多位朋友和上访人的营救,我才得救。

2009年5月14日,我和丈夫付景江到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交表的时候,接待员说:“刘杰给你多少钱,你才能满足,给你那么多钱和地你不种,让别人种你收钱,你还不满足还来告状呀!”我听了莫名奇妙,这是哪来的谎言,我什么也没得到,我现在没有分文收入和生活来源,我怎么没得到处理意见呢?我说:“是不是把钱给你们了,我什么也没得到,求求你帮帮我吧!我都没有活路了。”那位接待员说:“我帮你。”这是地方做假报告说:“把我们的问题解决了。”这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是上访人的遭遇,地方欺骗中央对上访人打压,做假报告,说上访问题解决了。

2009年4月20日我到北京宣武医院看病,看了心脏科、眼科,双眼视力0.02。2009年4月23日到北京同仁医院看眼睛,双眼视力0.02,左眼外伤白内障,无晶体,右眼底呈豹纹,陈旧性出血斑,我的眼睛外伤是上访多次遭到毒打关押造成,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就要失明了。

上访长达十二年之久,人生有几个十二年,建国才五个十二年,在这十二年里我经历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从依法诉讼到宪法诉讼状告一府两院,公益诉讼连续四年联名上书党代会和十七大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提建议,,改变制度,度绝劫访,废除劳教养制度,铲除腐败,设立宪政审查机制成立宪法法院推动宪政民主维护人权。在中国所有法律救挤途经我全走过了,也得到中央的批示和胜诉的判决。但是公正依然离我遥远。而且遭到更深刻迫害,被毒打关押拘留,劳动教养致伤致残。我的经历可以惊醒世人,这是制度的罪,我12年的上访维权是对政策的信任和对法律致高无尚的尊崇为公民权利的抗争我依然坚持。

黑龙江省逊克县逊克农场26委4栋117号,电话:15116945056,刘杰亲笔。2009.9.8


刘杰去中共中纪委举报中心,排队已经等了2天2夜了,中纪委排队人数有5、6百人,昼夜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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