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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台人權諮詢委員會應討論法輪功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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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雙十國慶宣示,將於總統府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並由副總統蕭萬長任召集人。蕭萬長近日表示,人權諮詢委員會目前正展開籌備工作。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林佳範指出,中國大陸有非常多的人權議題全世界都在關注,應列為總統諮詢很重要的面向之一。「法輪功的人權議題不可迴避,人權諮詢委員會應該提出討論」。

蕭萬長近日出席台南市律師公會活動時表示,針對司法改革,馬英九總統特別強調人權的保障,所以要在總統府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要他當召集人,目前正展開籌備工作,將來人權委員會需要聽取法律界的意見,做為整個制度改革的參考。

針對人權諮詢委員會即將於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成立」,任教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副教授林佳範表示,中華民國憲法建立在人權保障的價值上,台灣也自詡有跟中國不一樣的一個體制。總統府要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在面對兩岸,特別中國有非常多的人權議題,像法輪功、西藏、新疆等等,這不只台灣全世界都在關注,應該列入給總統諮詢很重要的面向之一。「法輪功的人權議題本來就應該是不可迴避的一個面向議題,人權諮詢委員會應該去提出討論」。

林佳範表示,馬總統提人權是提「兩公約」。他指出,兩公約裡面有提到宗教及言論自由,像法輪功是宗教自由的部分,馬總統不能只提兩公約而具體個案就迴避,應該很具體的把兩公約精神落實在政策或具體決定上。而台商的人身自由,生命財產的保障,不管從憲法或兩公約角度來說,馬總統都應該幫台灣人民來爭取,這也是我們民間團體要不斷去監督的地方。

他也指出,如果要遵循對「兩公約」的落實,世界大部分國家都立法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他認為,人權委員會應該是獨立性的機關,在委員人選的遴選會有資格規定促使它具備獨立性,真正能夠有效監督政府擬定人權政策並負有提出人權報告的責任。他建議人權諮詢委員會應是臨時性組織,將來朝向正式組織去籌畫,這比較符合馬總統真正想落實「兩公約」的人權保障。

台大法律系教授、人權與法理學研究中心主任顏厥安表示,總統的職權是兩岸的外交、國防,以總統的高度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把它變成在總統職權內可以去推動的重要諮詢機關或甚至是某種意義的決策機關,這是和總統職權可以搭配的,衷心希望它能夠好好運作。

他認為,馬總統有機會運用人權諮詢委員會來推動—-倡議兩岸以人權價值為基礎來發展未來關係。他也擔心人權諮詢委員會表面上成立,但實際上不運作或只是開開會虛應故事。「這不但是組織功能沒有發揮,而是馬總統錯失一個歷史的契機」。

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也擔心表示,馬總統宣布成立的人權諮詢委員會,邀請的諮詢委員均為無給職。他指出,它沒有預算、沒有正式編制,每個委員來吃便當、領出席費、領稿費,能發揮什麼功能和實際作用?馬總統既然覺得是正確方向就應該大膽去做。

他建議總統府能在未來一、二年裡面,讓人權諮詢委員會真實反映包括預算、人員編制,委員人選資格的訂定等制度,能夠讓它真正的發揮功能和有具體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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