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外國使館成功能組別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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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香港立法會功能組別的存廢問題一直是香港政制爭論的焦點,更被視為邁向普選的關鍵障礙。但有媒體發現,可登記成為功能組別選民的團體,原來竟包括外國領事館、台灣駐港機構甚至內地官方機構,而香港不少由政府控制的機構亦擁有投票權。

立法會60位立法會議員,功能組別佔一半,立法會的分組點票制度令很多民生,政制議題難獲過半數通過。不過,據有線電視報道,功能組別的選民代表,卻有外國使館及機構。例如來自商界組別的立法會議員林健鋒,由於只要是香港總商會會員就可以投票,因此如翻查選民登記冊,就會發現比利時駐港領事館及維也納市政府辦事處也已登記成為他的選民,而有資格但未登記的機構,則包括美、英等21間外國領事館,甚至連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街道委員會,也因為是總商會會員,隨時可以投票。

而屬於體育演藝文化界的立法會議員霍震霆,亦擁有外地政府的選民基礎,直屬台灣政府的光華新聞文化中心,就是他的選民。根據法例,體育演藝文化界的選民基礎,包括以促進藝術為目標、並曾取得政府資助的團體及旗下會員。至於光華新聞文化中心為何成為選民,中心發言人就表示不知已成為選民。

基本法第26條規定選舉權屬於香港永久居民,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對媒體指,容許海外團體做選民,違背一國兩制下基本法的立法原意。

港府公營機構亦可投票

另外,除外國政府有投票權,港府亦同樣可在功能組別選舉中發揮影響力。本港有最少12間由特區政府控制的機構,均在功能組別擁有投票權。在商界擁有投票權的機構就包括市建局、旅發局、海洋公園和出口信用保險局4個機構,而生產力促進局、應科院、機管局、職訓局、香港藝術發展局及港鐵等,亦可投票選功能組別議員。

機管局及旅發局承認曾投票,市建局就稱要政治中立,不會投票。但至於為何登記成為選民,有否投票及投給哪名候選人,機構的董事皆表示不知。

但張達明指,公營機構投票涉及政府支持某人當選,可能構成行政機關干預立法會選舉。

選舉事務處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日回應指,團體選民要授權一名合資格人士代表投票,獲授權的人士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至於讓外國駐港領事館成為選民有沒有違反基本法原意,則沒有回應。

選舉事務處強調,根據《基本法》附件二,立法會各個功能界別及法定團體的劃分,由特區政府提出,並經立法會通過的選舉法加以規定,因此現行法例已經過了立法程序及反映社會上不同的意見。

議員質疑制度有漏

有立法會議員就表示功能組別選舉制度有漏,應該在2012年選舉前修改。民主黨議員黃成智表示:「事情嚴重,完全不公道!荒謬!」他認為應該重新檢討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及公佈資料。他又認為選民是以公司代表為名義,公司代表背後的支持者來自不同的國家,效忠問題受質疑。他又說,基本法有規定,功能組別議員可以有12個擁有外國護照。但香港的直選議員就一定要使香港的永久居民。

而民主黨張文光則建議在下屆立法會選舉前要修例堵塞漏洞,長遠而言要廢除功能組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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