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市擬修改Drive-Through法規 類似服務點將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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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宋子呈編譯報導)多倫多有關不下車(drive-through)快餐服務和咖啡外賣通道與住宅區的距離問題的地方法規最近再次被提上議席,各方對此爭論不休。

2002年多倫多地方法規規定不下車通道不准設在離民宅30米範圍內,最近這項法規的修訂案將在本週提交市議會通過,修定案把不下車通道不准設在距離民宅和菜單顯示箱(order box)30米範圍內改成菜單顯示箱不准設在距離民宅30米範圍內。這個修訂案一旦獲得通過,將來可以設立不下車通道的服務點更多。

據多倫多星報報導,怡陶碧谷市議員密爾因(Peter Milczyn)力促修訂案得以通過,以便能成為多倫多新的地方法規中的一部份,這是六年來許多人為之不斷努力的一項工程,希望能為大多地區的43個區建立一套合併的地方法規。北約克、士佳堡、怡陶碧谷,約克和東約克在1998年與多倫多市合併後,由於有些地區在合併前有一套自己的地方法規,這個情形在合併後變得更複雜化,每當有一個新的住宅區形成,便又要實施新的一套法規,像這樣的住宅區士嘉堡有著30多個。

合併的地方法規上週在城市規劃和發展委員會(city』s planning and growth committee)獲得通過,並遞交市議會供週三和週四的例會審批,這次例會也是市議會在重新選舉前的最後一次。

密爾因表示,一些行業代表以及Shell和 Esso這些大公司的遊說者向他抱怨現行的不下車通道法規限制過於死板。在聽取這些意見後,密爾恩提出了不下車通道修訂案。

密爾因說,這些代表和陳情者成年累月為這個問題向每個委員會上書,因此他提議把30米的限制用於民宅和菜單顯示箱之間,而不是不下車通道和民宅之間。

原來的規定是市政員工幾年前在多倫多市範圍對所有的不下車通道進行了調查報告後定出來的。負責撰寫這一法規的市政地區法規和環境規劃部執行總裁達布拉莫(Joe D』Abramo)表示,法規的本意是希望能隔離汽車的噪音和廢氣,希望這些不下車通道遠離民宅,這些不下車通道距離民宅太近的確令人生厭。

雖然密爾因說他的修訂案只適用於在城市外圍的設有不下車通道的街角加油站。但規劃部員工指出,修訂案的措辭中並沒有特別指出這一範圍,而且無論如何,修訂案都是與原來的法案是相背離的,因為密爾因的修訂案要求菜單顯示箱必須距離民宅30米之外,而不下車通道卻可以設在民宅旁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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