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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處理 台環團批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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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8日電)環保署今天召開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政策評估說明書審查會,環團代表指出境外處理核廢料仍有問題,而台灣地質不穩,境內可能難覓貯存場所,台灣對核廢料的處理還是「無解」。

環境保護署上午召開「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政策評估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會,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報告「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政策評估說明書」,現場也開放環保團體與會發言。

原能會報告中提出「提高認同」、「確保安全」、「力行減廢」、「技術發展」4項策略;執行放射性廢料最終處置方案,採境內境外並重;用過核子燃料近程先水池溼式貯存,中程乾式貯存,之後到最終處置場;中程替代方案含境外再處理、回運高放廢棄物貯存與處置。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指出,核廢料境外處理含境外最終處置和境外再處理,但最終處置目前並無先例;而再處理剩下的不穩定核廢料仍需運回國內貯存,因此境外處理仍有問題;加上台灣地質不穩定,若未能在國內找到合適的地方,核廢料將成為未爆彈。

綠黨代表王鐘銘則認為,既然報告中提出要減量核廢料,應把核一廠到核三廠停機的方案也納入評估;而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時,不能只考量減量的正面效益,卻沒有列出減容處理時可能遭遇焚化外洩等風險。

對原能會的報告,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長李卓翰則提出質疑;他表示,報告中對環境影響等不少資料都沒有嚴謹的社會科學調查,連帶使影響評估缺乏合理依據;之前公聽會也曾提出不少建議,要求原能會改進和補充,但這次報告仍未列出更新資料。

環評委員也認為,核廢料具有放射性,對環境的影響、處理措施、選址評估等應該要詳細說明並列入政策環評補充資料;調查數據則應明確列出針對訪查小組、成員運作,以證明數據的合理性。

由於環評委員和環團代表對報告內容仍有頗多疑慮,環評會議主席最後裁示,原能會需進一步補充資料,待下一次的延續會議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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