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紀實文學

末代貴族浮沉録(9)

第二章、人奶——原罪 (3~5)

分家不久,娘帶著我和妹妹,離開了我生活過五年的那個大家庭。喪事之後,娘已經感到身心交瘁,不願意睹物思人引起更多的傷感,更想單家獨戶去避開一些不必要的糾葛求取清靜。

我們寄住在一個胡姓的親戚家裏。據娘講外公是前清武舉,這姓胡的親戚曾是外公屬下,那時候的道德理念,把對於我們這樣的孤兒寡母的關照視之為對於前輩的報答,是理所當然的義不容辭的事情。所以胡家親戚把他的很大的花廳給我們居住,這花廳有十多間房和一座大花園。我還記得那大花園裏有一棵很高很大的黃桷樹,花園裏還有一個養魚池,池周種有許多好看的花……有一道高高的大門,把花廳和主宅分隔開來,使我們成為單家獨戶。大門旁邊有幾間平房,作了廚房和下人的住所。分家時候給了我們大班(轎夫)、和伙房(廚子),男僕們都住在那平房裏邊。一個女管家和女僕住在花廳的樓下。娘、妹妹、我三個人住在樓上。還閒空了好多房間。

不久,娘的外婆,我們叫阿祖,來我們家的時候已經87歲了,身體還非常「硬邦」,阿祖帶著一個名叫芷芸的丫頭來到了我們家。從此一直和我們住在一起。共同生活了15年,一直到1951年,阿祖已經102歲了,我和妹妹早已經參加「革命」去了。娘被抓去「勞改」進了監獄!102歲的阿祖便只有死路一條了!因為我們那樣一個家已經「四分五裂」!很久以後才知道這一切(我已經在樂山「革命」),我只能夠對於1951年「鎮壓反革命」、「土地改革」等等社會大變革帶來的「家破人亡」的現實,寄予一腔無奈的惆悵!

最不能忘懷的是阿祖講給我的一件事;阿祖說我娘是個大孝子,在我外婆患重病的時侯,娘曾經為之「割苦」――亦即在齋戒沐浴之後,跪在觀音菩薩座前,焚香秉燭,虔誠的祈禱救苦救難的觀世音菩薩顯靈。然後自己用刀子剜下手臂上的一塊肉,再用刀子剁碎和在藥裏給外婆吞下去。祈求能讓重病的外婆起死回生。「割苦」在三十年代,醫學落後的中國社會裏,是不少「孝子」用來挽救親人生命的一種辦法,然而「割苦」沒能夠救活外婆,外婆只活了三十多歲。聽了阿祖的敍述以後,我便賴著請求娘把手臂上的疤痕給我看……當我看見娘手臂上那塊大大的疤痕時侯,我驚愕得膽顫心驚、淚流滿面、而終身無忘。慈愛的娘在我幼小的心靈裏增添了神聖的剜肉救母的勇敢形象。雖然對於這種行為,我童稚之年無能評價,但對於娘的親情卻更深了一層。在我頭腦中卻留下了一個神聖而又可怕的模糊概念――人身上的一塊肉是可以剜下來奉獻給親人救命的聖藥!但要在救苦救難的觀音菩薩的庇護之下!但對於整個的人都可以吃--卻不可思議,那應該是很遙遠的幾千年以前的洪荒野蠻時代,野蠻人的行徑了!我不敢想像人可以吃掉整個的人!這不是號稱為「文明社會」嗎?

二〇〇八年,當我讀到了楊繼繩先生的紀實作品――《墓碑》。在翔實的紀實了大陸「全國」餓死四千多萬人的史實的同時,紀實了兩千多件「人相食」(國家主席劉少奇說的)的事件!全國各地都有「人相食」的事實――全國各地人吃人!!而且書中紀實了兩千多件實事!!活人把死人身上的肉割下來吃,活人把活人整死來吃,把別人的小孩整死來吃,甚至把自己的兒女整死來吃……

老天哪!我痛哭流涕!我膽顫心驚!我仰天長嘯!

那是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年年高唱「目前形勢大好!愈來愈好!」的毛澤東時代啊!!老天哪!!看過這本書的中國人應該太少!因為在中國大陸現在依然是一本禁書!這樣的書為什麼要禁呢?這樣的罪惡為什麼要隱瞞呢?為什麼?為什麼??(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