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為 「適度腐敗論」辯護令人驚悚

標籤:

【大紀元2012年06月15日訊】一、評論人士宋魯鄭說:官員財產一旦曝光,將危及執政黨「執政合法性」。最近在《財產申報制離中國還有多遠?》一文中,宋魯鄭承認「官員財產申報是全球公認的、有效的反腐敗手段」。但在解釋中國這一立法十多年無法實現的原因時,宋魯鄭分析了幾點,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卻令人驚悚:「中國的腐敗仍然相當嚴重,一旦真的曝光,將嚴重動搖整個社會對執政黨的信心,必將引發社會動盪,從而危及執政的合法性。而且官僚體系本身也無法承受和接受。而當前中國還是要依靠這個利益集團本身進行治理、掌控和推動改革與發展。」

相信初見這段話的某些朋友可能會目瞪口呆——宋魯鄭可謂語不驚人死不休!於是我們明白,宋魯鄭與《環球》為甚麼鼓吹「允許適度腐敗」了:因為反腐敗有力手段之「官員財產申報公示」一旦立法實施將危及執政黨「執政的合法性」——這裡的潛台詞是:執政黨的官僚體系已經整個兒腐敗了,僅僅是沒有完全曝光而已;一旦曝光,一個腐敗的政黨其「執政的合法性」自然會受到質疑、挑戰,其執政地位自然會產生動搖,官僚體系「無法承受和接受」,於是會引起動盪,影響國家「穩定與發展」。所以目前要「允許適度腐敗」,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應當緩行,等待著「發展」,這是為了黨、國的利益。宋魯鄭是多麼愛這個黨和國啊!處處為「黨國」著想。宋魯鄭接著坦言:中國還要依靠這個腐敗的「既得利益集團」之執政黨及其官僚體系來「進行治理、掌控、推動改革與發展」。——在這裡,宋魯鄭等於在說:一個腐敗的執政黨,我們卻要依靠它來治國、掌控。我們實在想不通,宋魯鄭是在變著法子罵黨、害黨呢還是愛黨?這就是宋魯鄭的「真話」?……

  二、宋魯鄭說:黨即是「國」,「反腐敗亡黨,不反腐敗亡國」。宋魯鄭說:「有人曾說:『反腐敗亡黨,不反腐敗亡國』,黨在國在,黨亡國亡。」真是新鮮的「真話」啊,我們不得不玩味玩味。我們知道,「國」有兩種含義,其一為祖國,是自古以來我們生於斯長於斯的國度,不論誰執政;其二是「國家」是「進行階級統治的工具」。宋魯鄭這裡的「國」無疑是指的第二層含義,因為只有第二層含義才能解釋宋魯鄭所言「黨在國在,黨亡國亡」,黨即是「國」。這也是令人驚悚的「真話」……

  然就在筆者寫此文的時候爆出新聞:「劉志軍案再起波瀾,中鐵電氣化局集團總經理劉志遠已於上週被有關部門帶走接受調查」。於是筆者想到是否該問問《環球時報》和宋魯鄭先生,又查處了一個腐敗官員,但不知是不是在「民眾允許的程度」之內?老這樣抓腐敗是不是影響執政黨的「執政合法性」?我們究竟是該「妥協」還是對腐敗絕不妥協見一個抓一個?除了《環球》和宋氏,誰人能把握這個分寸啊!

  三、宋魯鄭說:面對腐敗我們只有「妥協」。那麼,面對腐敗我們怎麼辦呢?宋魯鄭給出了答案,兩個字:妥協!而且這是「明智之舉」。請看宋魯鄭的結論:「因此,中國只能在打擊腐敗、推動發展和逐步完善之中進行妥協。其實從國內外的經驗看,也實是常態和明智之舉。」宋氏在這裡耍了似是而非滑頭:在三者之中妥協?明眼人一看便知,宋氏所言是指在「打擊腐敗、推動發展、逐步完善」三者間玩平衡;說到底,實際上說的是與腐敗妥協。妥協的理由自然是本文開始所引宋魯鄭的原話,那就是因為當前中國還是要依靠這個已經腐敗了的「利益集團本身進行治理、掌控和推動改革與發展」。筆者越看越糊塗,宋魯鄭是在罵黨還是愛黨?抑或給黨喝三鹿奶粉?這就是宋氏「真話」?給中共如此定性了?直接將當今執政黨稱為「利益集團」且已經腐敗了,這應當是宋魯鄭公開的首創,其所講「真話」著實令筆者驚悚。宋魯鄭就是這樣愛這個「黨國」的——一面定性當今執政黨為腐敗的既得利益集團,一面卻要維護它執政的「合法性」,為了維護這個「合法性」,所以我們要與腐敗「妥協」,「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的立法自然動不得,必須緩行……

  四、宋魯鄭言之鑿鑿:與腐敗「妥協」的理由。有了「黨即是國」的前提,就有了「黨國利益至上」的前提,因為「官員財產申報是全球公認的、有效的反腐敗手段」,但現在實行它將危及執政黨「執政的合法性」,即危及「黨國利益」,於是宋氏必須找出支撐他的「與腐敗妥協論」之論據。宋氏找來了往日博文中曾三言兩語引用過的關於法國與台灣軍售過程中出現的「拉法葉艦」腐敗案而最後似乎不了了之的例子,來說明法國為了維護「國家利益」而與腐敗「妥協」不配合台灣的調查。然而這是不值一駁的。眾所周知,歷史上有許多案件撲朔迷離,成為懸案。宋魯鄭用一個撲朔迷離的案件來說明自己推銷的似乎普適的「腐敗妥協論」,這無疑是在玩弄其慣用的抓住一點不及其餘搞虛假論證片面論證的詭辯術。正如《環球》和宋魯鄭都強調的,腐敗在任何國家都「無法根治」,那麼判斷一個國家的腐敗與否是根據一兩個或兩三個案件還是看一個國家官員總體的廉潔度?香港、台灣都曾爆出或大或小的腐敗醜聞,但緣何在世界各國官員廉潔指數排名中,香港排在第12位,法國排在第24位,台灣排第43位,而中國大陸排在第75位?……

  宋魯鄭與《環球》鼓吹「與腐敗妥協論」和「允許適度腐敗論」的另一個理由,是各個國家都曾有腐敗嚴重的時期,所以中國的腐敗高發是正常的、必然要經歷的「痛苦」,所以國人對反腐敗不要期望值過高,也不要因腐敗現象而「痛苦迷茫」。這個邏輯是非常荒謬不值一駁的。任何國家都必然是在腐敗發生且越來越嚴重時考慮到有利於打擊腐敗的變革。那麼請問:中國目前的腐敗還沒有迫切到要考慮為打擊腐敗而實行變革的程度嗎?在《環球》和宋魯鄭看來,究竟還要讓腐敗發展到何種程度才能大張旗鼓地以改革促進反腐敗工作的有效實施呢?在這個問題上,宋魯鄭與《環球》的論調是一致的,請看《環球時報》說:「反腐敗不完全是能夠『反』出來的,也不完全是能夠『改』出來的,它同時需要『發展』幫助解決。」宋魯鄭則應和道:「也許中國可供選擇的路徑只能是進一步加大現有方式的反腐力度,增大腐敗的成本,儘可能的遏制腐敗,同時加快經濟的發展,為全面建立制度性反腐創造物質條件」。

  請問宋魯鄭,「全面建立制度性反腐」需要怎樣的「物質條件」?能寫篇文章詳細論述一下嗎?我國的物質條件還不夠嗎?我國不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嗎? 「全面建立制度性反腐」究竟需要怎樣的「物質條件」?《環球》所說的「需要發展幫助解決」其具體含義何在?與反腐敗如何聯繫起來?別盡說虛的空的忽悠老百姓好不好?既然《環球》和宋氏表面上也都贊同反腐敗,為何不提最大限度地打擊和遏制腐敗,而要提出甚麼把腐敗「控制到民眾允許的程度」?請問甚麼程度是「民眾允許」的呢?由此可見他們的贊同反腐敗僅僅是虛晃一槍掩人耳目的表面說辭而已。

  五、宋魯鄭為《環球時報》的蒼白辯護。宋魯鄭在《財產申報制離中國還有多遠?》一文開頭開宗明義即表明是為《環球時報》辯護的。然而辯護非常蒼白無力,不值一駁。這裡稍稍提及即可。宋文開頭說《環球時報》那篇社評「不過是承認反腐敗是持久戰,非一朝一夕所能決,更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對此舉國上下應該有必要的心理準備」(絕口不提環球的這一言論:「腐敗在任何國家都無法『根治』,關鍵要控制到民眾允許的程度」)。請問宋魯鄭,有誰幼稚到要將腐敗問題「一朝一夕解決」?有誰要簡單到「畢其功於一役」?如果有,請舉出例證。自己設立一個假想的論敵,然後搜尋炮彈打擊,於是便可兜售自己的謬論,這就是他們的詭辯伎倆。

相關新聞
李威:感謝美國政府撕下了孔子學院的畫皮
李威:盯住那個割破張志新喉管的劊子手
李威:江湖小謠言要制止,廟堂大謠言更要根治
解放軍報承認腐敗是軍隊最大毒素 網絡熱議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