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梁振英「上欺中央 下騙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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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2月12日訊】近日,香港《明報》刊登資深媒體人程翔的文章「從『熊咬狼』事件看梁振英」,為香港人提供了一個生動具體的實例來認識現在的特首梁振英。

文章首先列舉,梁振英「上欺中央,下騙市民」,問題的性質比較嚴重。

在僭建問題上,他在明知自己家宅有僭建物的情況下,還謊稱有所謂「專業三人組」為他驗樓證明沒有僭建。說他明知,是因為:1、買賣合同訂明他不能向原業主追究僭建問題;2、他自行砌一道牆遮蓋僭建部份,使「僭建就不存在了」。他在明知有僭建的情況下還編出一個「專業三人組」來,就是存心欺騙。

程翔指,梁藉著所謂的「專業三人組」,欺騙了香港市民、欺騙了中央,從而騙取了大位。

其二,指梁通過劉夢熊替他塑造「民意」,從而誤導公眾、誤導中央,令中央作出錯誤的決策。

文中說,劉夢熊具體而微地論述如何採取「用民意壓中央、用中央壓選委」的做法,並且通過做《東方》、《太陽》等工作,促使兩報積極支持梁振英。特別是劉夢熊工於心計,刻意塑造「習握手」,向選委發放不實訊息,這就說明,競選期間人們看到的所謂梁振英的高民望,其實有很多都是不盡不實的。

其三,梁當選前後,都有「涉黑」新聞相伴,人們有理由擔心他與「黑」的關係。

程翔指,前中央政策組顧問練乙錚先生的評論對「涉黑」問題已有非常詳細的分析。梁振英雖然發出律師信,但他當選之前的「江湖飯局」和當選之後「收買別人參與撐梁遊行」的事實,卻不約而同地使人聯想到一個「黑」字。

其四,他涉嫌賄選。

根據劉夢熊的敘述,梁振英的言行,既有賄選的主觀故意,也有賄選的客觀行為,正因為如此,廉署才足以立案。

據報,梁振英於2011年12月中當面答應劉夢熊,表示委任他做行政會議成員「無問題」。梁在無法兌現這個承諾後,親自打電話到東北給劉,向他表示自己不是一個「過橋抽板」的人。這種承諾能否構成賄選,有待法官去判斷,但他有一個承諾並且自知必須償還,則是肯定有的。

另一個行為也足資證明他有賄選的主觀故意。當他在無法兌現行政會議席位後,主動倡議用單獨推薦劉出任政協常委的方式予以補償(所以劉說,他要的是A,卻給了B)。

至於賄選的客觀行為:他的確寫了信給劉推薦他出任政協常委。將來真的要出庭的話,這封信將成為重要的證據。

其五,他習慣性撒謊。

文中說,梁讓人不安的地方是他是一個習慣性撒謊的人,在發生「熊咬狼」事件前,香港市民已經知道他這一特點並冠以「大話精」的花名。

劉夢熊所提供的證據,證明在一件小事上,他也是謊言一個接一個的。對這種習慣性撒謊的人,市民封他為「行騙長官」,誰曰不宜?

第六,他的「敵我矛盾」的意識形態令人心寒、令社會不安。

文中說,梁振英被劉夢熊揭發出他視與「泛民主派」的關係為「敵我矛盾」,此語一出,全港嘩然,原來在他眼中,擁有六成選民支持的「泛民主派」是敵人,那麼邏輯上可以這樣說:香港的特首竟然視他統治下的大多數市民是他的敵人。

程翔認為,這種連中共今天都不太敢公開提的東西,在梁振英那裏卻是隨口可以說出的。這種觀點,足以把香港帶入一個動盪不安的處境。

文中最後寫道,香港市民容或對劉夢熊的做法有微詞,但通過劉的現身說法,讓市民、也讓中央徹底瞭解梁振英,則未嚐不是好事。

(責任編輯:沈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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