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

湖南永州訪民被關精神病院六年後死亡

【大紀元2014年01月1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湖南永州訪民趙志強2007年被當地公安和信訪部門強行送進精神病院,關押六年後,趙志強在精神病院死亡。他的女兒趙倩發現父親入院協議上的家屬簽名是偽造的,趙倩因此而上訪,問題仍沒有解決。

上海《東方早報》1月8號報導,湖南永州居民趙倩成為訪民前,她的爺爺趙德志和父親趙志強都是上訪專業戶。趙倩的爺爺趙德志曾參加解放軍,打過仗,獲得多枚軍功章。退休後,趙德志到原來的工作單位多次上訪,討要老幹部待遇,但沒有進展。1990年,趙德志死後,他的兒子趙志強開始為爭取父親的老幹部待遇上訪17年。2007年,永州警方聘請芝山醫院醫務人員對趙志強進行精神鑑定,認定他有「人格分裂症」。趙志強被警方、信訪局和原單位破產清算小組的工作人員強行送往芝山醫院治療精神病。2013年8月7號,趙志強因肺部感染引發呼吸衰竭,在芝山醫院病故。

報導說,按照芝山醫院的規定,精神病人入院治療,患者家屬必須簽署3份協議:精神科病人住院協議書、知情同意書和入院告知書。但是,趙志強死後,他女兒趙倩發現,父親入院協議書上的家屬簽名都是偽造的,在監護人這一欄中,還出現了編造的「趙林」和「趙玉梅」的名字,入院協議上還出現「零陵區信訪局工作人員」的簽名。去年27歲的趙倩帶著3歲的女兒和母親開始上訪,要為父親申冤。

對趙志強的遭遇,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兼職教授卓小勤評論說:

「新頒布的《精神衛生法》對強制入院是有嚴格規定的。而且他也不是沒有親人,也不是不能通知親屬。還偽造簽名。我覺得這是醫院和相關的組織嚴重違法。」

報導還說,對趙志強入院協議上家屬簽字是偽造一事,芝山醫院院長謝煒麒解釋說,趙志強最初是被派出所、信訪局和破產清算小組的人送過來住院的,所以入院都是趙志強原單位破產清算小組的人蓋章簽字的。而後面的幾次簽名,只是走了個程序。醫院找不到家屬,當時也向區信訪局和趙志強的原單位反映過這個情況。永州零陵區政法委的唐書記對此則表示,當時趙志強的家屬都不管他,為了讓趙志強繼續在芝山醫院治療下去,醫院確實偽造了簽名,但初衷是好的。

卓小勤教授認為,儘管在趙志強事件中,醫院、警方等明顯存在違法行為,但如果趙志強的家人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前景並不樂觀。

「我只能說,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來講,他是應該得到賠償的。但是非常遺憾,我現在還不知道相關的成功的案例。目前的司法環境,確實不容樂觀。尤其這個案子,地方政法委、公安機關全都介入,所以要想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討回公道,確實很難。」

中國從2013年5月1號開始實施的《精神衛生法》規定,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願原則;病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礙、是否需要住院治療,應由精神科執業醫師嚴格依條件和程序作出判定,以醫療機構作出的「需要住院治療」的診斷結論為依據。

不過,關注中國精神病患權益的「中國精神醫學使用者與倖存者網絡」成員阿莉(化名)表示,目前,中國大陸仍有精神正常的人因為種種原因被精神病院強行收治的問題。

報導還說,目前趙志強的遺體還在殯儀館沒有火化,他女兒趙倩表示,不能接受當局的賠償安排,一萬元的喪葬補助和每個月700元的低保。當局負責調查事件的唐書記表示,趙倩她們不同意,區政府也沒辦法。

中國疾控中心精神衛生中心2009 年初的數據,中國大陸各類精神障礙患者人數已超過1 億人,目前還不清楚其中多少人確實有精神障礙,多少人是因上訪等原因而被貼上「精神病」標籤。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坪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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