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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郵輪觀光攜超額外幣現鈔及有價證券應誠實申報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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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秀媛台灣基隆報導)財政部基隆關表示,近年來搭乘郵輪觀光盛行,103年自基隆港入出境旅客約49萬人,較102年成長13%,預期今年將持續成長。基隆關提醒欲搭乘郵輪出入境旅客,如攜帶超額外幣現鈔及有價證券者,應向海關誠實申報,以免遭沒入或處以罰緩。

基隆關說明,依現行法令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新台幣、人民幣現鈔及有價證券,規定如下:

1. 攜帶外幣現鈔總值逾等值1萬美元者,應於入出境時向海關申報,未依規定申報超額攜帶之外幣,沒入之。

2. 攜帶新台幣入出境以10萬元為限,超過限額時,應在入出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持憑查驗放行,超額部分未經核准,不准攜帶入出境。

3. 攜帶人民幣入出境則以2萬元為限,超過限額部分應自動向海關申報,並由旅客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於限額內攜出;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其超額攜帶之人民幣依法沒入。

4. 攜帶有價證券入出境總面額逾等值職1萬美元者,應向海關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將科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有價證券價額之罰緩。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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