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散文

文苑逸事:不奪友人之功

夜深了,北宋文學家、史學家歐陽修,還在燈下苦苦思索,他為這事已經好幾天睡不好覺了。原來,前幾天他接到皇上的詔書,命令他對自己所撰修的《新唐書》「紀」和「志」兩部分,以及宋祁所撰修的《新唐書》一百五十卷「列傳」部分,一起進行加工潤色,使之文體一致起來。

歐陽修對皇上的命令,感到實在為難。一來,宋祁是自己的長輩,自己對他一向是十分尊敬;二來,宋祁工詩能文,素有真知灼見,造詣頗深,詩寫得尤其佳麗。三來,各人的想法畢竟不同,自己怎好貿然去修改別人的文字呢?他思忖良久,感到皇上的旨意難於遵命,於是,便連夜寫出奏褶,請求聖上收回詔書。宋仁宗看了歐陽修的奏文,感到言之有理,也就不再提這件事。

緊接著,又出現了在書上署名的問題。按照舊例,一本書由幾個人合撰,只署其中職位較高者。當時歐陽修是樞密副史、參政知事,而宋祁是翰林學士,當然應該署歐陽修的名。但歐不願這樣,他一向尊敬宋祁,二人交誼很深,感到宋祁在修《新唐書》的過程中,花費的心血比自己多,自己怎好憑自己的高位,貪他人之功,掩蓋宋祁的貢獻呢?於是,他又向皇上奏明,主張同署二人之名。

宋仁宗批准了歐陽修的奏文。於是《新唐書》上「紀」和「志」部分,署的是歐陽修之名,而「列傳」部份,署的是宋祁之名。從此二人更加互尊互敬,交誼愈加深厚了。

@*

責任編輯:林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