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通報公安部整改 分析:公安陽奉陰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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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東延報導)12月28日,中紀委官網通報中央巡視組對公安部黨委巡視後的整改情況。中國問題專家分析認為,公安部的整改報告更像是在擺「功勞」,以「維穩」來要挾習近平,是典型的陽奉陰違。

28日,中紀委通報公安部的整改報告,距離10月15日中央巡視組向公安部黨委反饋巡視意見,已逾兩月。

公安部在1萬1千多字整改報告中,多次提到要學習近平的講話精神,表示要肅清周永康流毒影響,並承認公安部存在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如:有的領導幹部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鑑別力不夠強;落實政法工作主要任務存在薄弱環節,對有的工作統籌不夠有力,一些警察不能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等。

然而,報告中說如何解決存在問題時,公安部羅列了一堆包括「維穩」、反恐在內的所謂「成績」。

哥倫比亞政治學博士、中國問題專家李天笑認為,從公安部整改的報告內容和最近公安部修訂《警察法》擴大開槍權、雷洋案涉案警察免予追究的情況看,公安部是典型的以陽奉陰違的手法對抗習近平的依憲治國。

李天笑舉例說,聶樹斌案、雷洋案,公安枉法犯罪的事實都是很清楚,聶樹斌案真凶出現超過10年都無法翻案,直到涉案政法系統高官落馬才能平反。雷洋案在習近平作批示、社會輿論民意如此強烈之下,打死人的5名警察還能免罪,說明北京的政法系統尚未清洗。

李天笑說,公安在整改報告中擺所謂的「維穩成績」,其實是在擺功勞,在顯示公安維護黨的政權的重要性,是用江澤民、周永康時代迫害民眾的維穩思維捆綁習近平,讓外界對習近平的依憲治國產生懷疑。

李天笑還說,公安部在整改報告中說的警察不文明執法,其實是將警察的執法犯法弱化為不文明、不規範的執法。為了對抗習近平的規範執法要求,藉機修訂《警察法》,以規範的名義擴大開槍權。

之前,12月1日,公安部公布《警察法》修訂草案;第二天,12月2日,最高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案,再審改判聶樹斌無罪。

接著12月4日是第3個國家憲法日,這是習近平上台後在四中全會上通過而設立的日子。

12月23日,北京市豐臺區檢察院以「犯罪情節輕微,能夠認罪悔罪」為由,不起訴打死雷洋的五名涉案警察。當晚,北京公安出動上千警力查封北京涉黃俱樂部,查獲涉案嫌疑人數百人,消費群體疑有大財團的CEO。北京公安局局長王小洪是習近平的親信。

12月25日,中共人大常委會任免一批官員,其中,任命了新設的4個巡迴法庭的正副庭長;中紀委副書記楊曉渡出任監察部部長。

時事評論員倫國智表示,一方面習近平在推進司法改革,設立巡迴法庭,平反冤假錯案;另一方面公安擬擴大開槍權、枉法對抗依憲治國,抵消司法改革的正面作用。

巡迴法庭是習近平在司法改革中的重要一步,是仿照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模式,由最高法向地方派駐機構,中央統一安排其人財物、統一管理,目的是削弱地方黨委、政法委對司法的干預,實現部分的司法獨立,專審死刑覆核、「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案等官司。

倫國智表示,公安部是利用中共專制的邪性來制約習近平當局,讓外界對習的依憲治國或者對習近平實力產生懷疑,削弱其民意的支持度。不過,民間對雷洋案的強烈反應超出了公安部的預計,這樣反而為習近平清洗公安提供了切入點。再有,監察委改革一旦在全國推廣的話,將對公安起到很強的制約作用,可以繞過維穩敏感案件,以其它案件的問題來清洗公安。#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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