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賺錢不上稅?外企「利潤轉移」引各界關注

【大紀元2016年03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韓香茗堪培拉綜合報導)隨著時代的發展,企業與實體形式和國家紐帶開始分離,各公司完全可以自由地在某個國家賺錢,然後將收入轉移至低稅或無稅地區,以此方式減免大量稅費。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各跨國企業通過稅務師和律師團隊,大玩「利潤轉移」遊戲 

去年,澳大利亞參議院對石油巨頭雪佛龍集團公司(Chevron)進行了調查,對該集團在百慕大(Bermuda)注冊的200家公司提出質疑。該集團宣稱,之所以選擇該地區完全是出於「海上安全」的考慮,與該地區無企業稅率無關。

目前,利潤轉移(profit-shuffling)問題已經在全球範圍內引起關注,新西蘭也不只是旁觀者。英文報紙《NZ Herald》通過對新西蘭100多家跨國公司所做的金融數據分析,揭示了這種利潤轉移的運作方式:大多數公司在新西蘭報告的利潤都比其母公司在其他低稅地區報告的利潤低的多。

例如,在接受調查的企業中,有20家企業在新西蘭報告的平均利潤率只有1.3%(相對於賬面收入),而其母公司卻報告說,平均利潤率高達20.6%。

根據公司辦公室(Companies Office)最近歸檔的數據(多為2014日曆年度),這20家技術、能源和製藥類企業在新西蘭登記的總收入為100億元,但扣除各種費用後,利潤僅剩1.33億元,需繳納的所得稅只有180萬元,相對其巨額收入來說幾乎沒上多少稅。

安永合夥人:跨國企業面臨稅制改革

安永合夥人(EY Partner )亞倫 ‧ 奎恩塔爾(Aaron Quintal)表示,跨國企業面臨20世紀80年代以來最大規模的稅制改革。他說,引發公眾熱議的跨國企業利潤轉移問題,已經在全球範圍內改變了政治勢頭,這件事情需要通過經合組織(OECD)的努力,達成多邊協議才能有望解決。

維大教授:數據差值得研究

維多利亞大學名譽教授唐 ‧ 特羅(Don Trow)認為,將利潤率與稅前收入進行對比是衡量利潤轉移的簡便方式。他說,母子公司之間的數據差值得研究。據合理推測,各公司將更多成本攤在稅費高的國家,然後將更多收入轉入稅費低的國家或地區。

特羅說,雖然新西蘭28%的企業所得稅並不算苛刻,在經合組織中處於中等水平,但各公司想省錢的動機屬於人之常情,不足為怪。

如何轉移利潤?

目前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供稅務咨詢服務的亞當.亨特(Adam Hunt),曾經是金融市場管理局(Financial Markets Authority)戰略情報部門的負責人。

亨特警告說,不要指望有甚麼確切的辦法來計算流失的企業所得稅。他指出,《NZ Herald》根據各公司海內外盈利能力比率(profitability rate)差額所粗略估算的每年5億元稅費損失還是低的,很可能只有實際損失的一半。

亨特說,利潤轉移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被稱之為「無限制轉移定價」(hardcore transfer pricing) ,例如籍助公司不同部門間的內部費用,將錢從一個國家轉到另一個國家。另一種方式是在稅費高的地區設立分公司來處理債務,包括支付相對於利潤的利息、特許權使用費、許可、市場營銷或管理等費用。

工黨和綠黨:稅率應當公平合理

工黨金融發言人格蘭特.羅伯遜(Grant Robertson)和綠黨聯合黨魁詹姆斯 ‧ 肖(James Shaw),均向稅務部長邁克爾.伍德豪斯(Michael Woodhouse)呼籲,政府應該確保人們在經濟運作過程中所支付的稅額公平合理。

羅伯遜希望稅務局更密切地關注貨幣的大量外流。肖則認為,如果政府不採取行動,經濟將失去平衡。他說,這是政府的問題,根據現行法律,大型跨國公司不需要在新西蘭納稅,但新西蘭當地公司卻必須上稅。

審計負責人:徵稅沒那麼簡單

稅務局國際審計部門負責人約翰.納什(John Nash)表示,他對分析結果並不吃驚,但實際情況還要複雜,僅憑利潤率比較還不夠。從感情上講,完全可以理解,但有些人不明就裡,簡單地質問「為甚麼不能讓跨國企業繳納更多稅費?」其實沒那麼簡單。

納什表示,在徵稅方式上,政府只能徵收各公司在新西蘭的增值稅。如何界定利潤,如何將外企在新西蘭獲得的利潤留在新西蘭,是一場持續性的戰役。他認為,沒有哪個國家敢說自己在打贏這場戰爭。

他說,某些行業更容易受利潤轉移影響,更容易玩這種遊戲,從邏輯上講,這些行業就是需要投入更多資源進行監測的領域。

談到為甚麼跨國公司會採取利潤轉移的做法,他說,這20家公司對非新西蘭收入支付的稅率只有22%,遠低於新西蘭的企業稅率28%。

前稅務部長:舊的徵稅觀念已過時

曾於2005至2013年間任稅務部長的聯合未來黨黨魁彼得.鄧恩(Peter Dunne)表示,從經驗來看,他對調查結果一點也不吃驚。調查數據凸顯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在全球聯網的今天,以往那種在某個地點開辦企業,然後徵稅的觀念已經過時。

他說,對於大型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想確定他們收入中哪一部分屬於某特定轄區,然後據此徵稅,已經變得越來越不可能,目前的當務之急是找到今後的解決辦法。他認為,利潤轉移問題已經越來越緊迫,應該成為經合組織等國際機構工作的重點。

電信巨頭:解決問題宜早不宜遲

新西蘭電信巨頭Spark公司(原Telecom)首席執行官西蒙.穆特(Simon Moutter)表示,跨國公司的利潤轉移削弱了國內企業的行業競爭力,威脅著政府提供基本服務的能力。他說,做生意無需納稅,這是實質性的優勢。

為盡早解決公平徵稅問題,穆特等人已將這場辯論變得更加公開化。

企業:我們按法律行事

上述20家公司包括臉書(Facebook)、谷歌(Google)、輝瑞(Pfizer)和保樂力加(Pernod Ricard)等大公司。這些公司表示,他們一直按照新西蘭法律行事,他們在新西蘭的盈利能力與其他國家有別是經營模式不同造成的。

一位企業發言人則表示,並非簡單增稅即可解決。目前有些國家將利潤轉移視為政治熱點,其最壞結果是出臺新的法律或法規,然後壓縮出口收入,其結果是增加各種繁文縟節。他認為,單方面行動意義不大,不是最好辦法。

稅務局:稅務與投資需兩者兼顧

上述爭論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稅務局內部的共鳴。稅收政策主管艾瑪.格裡格(Emma Grigg)同樣認為,政府在吸引新業務的同時,也要對各企業恩威並重,不能一味順從。

格裡格表示,當局正在嘗試平衡的辦法,但值得關注的是,如果出臺大量複雜的立法,可能造成海外投資銳減,所以需要兩者兼顧,讓人們支付公平的稅額。

稅務部長:將借鑒英澳相關稅法

稅務部長伍德豪斯在多次拒絕發表評論之後,於3月29日下午,在國會上與綠黨聯合黨魁詹姆斯 ‧ 肖交流過程中表示,他不接受「新西蘭稅法存在缺陷」這一看法,但他對跨國公司繳納的稅金不合理或不公平表示認同。

他同時指出,這種不公平是全球性問題,需要全球做出回應。他認為經合組織是最好的處理機構。

伍德豪斯表示,英國和澳洲已通過相關法律,他會採取一些建議,但他認為在目前的過渡階段,新西蘭《收入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中已有相關規定。

責任編輯:易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