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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5歲網拍賺千萬羨煞人 3稅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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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06日訊】(中央社台北 6日電)15歲翹家少年網拍衝出千萬元營業額,遭國稅局補稅處罰,引發外界關注,會計師提醒,民眾經營網拍業務,記得繳交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及綜合所得稅。

一名僅國小畢業的蹺家未成年15歲少年,自13歲起透過臉書經營網拍業務,年營收竟然上千萬,為自己賺進10幾桶金,因不知道要報稅,遭國稅局補稅處罰75萬元。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營運長許祺昌受訪時指出,該名少年除了遭國稅局補稅處罰營業稅75萬元外,今年 5月還需要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及綜合所得稅,若未如期繳稅,未來恐持續遭國稅局補稅處罰。

許祺昌說,若以該粉絲團去年營業額1000萬元、同業利潤標準約10%至13%計算,即該少年去年所得為 100萬元,需繳交 8.5萬元的營所稅,以及18.3萬元的綜所稅,兩項稅款合計約26.8萬元。

綜所稅以及營所稅每年5月開徵,若未如期繳稅或短報時,除了補徵稅款以外,還會遭國稅局處所漏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許祺昌表示,由於該少年仍未成年,父母需合併報稅,若 5月忘了繳稅,以國稅局通常處罰稅額的0.5倍計算,該少年還可能遭補稅處罰約40萬元。

同時,許祺昌提醒,民眾若擬經營網拍業務,記得先辦理營業登記,且當單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以上時,就要開立發票,以免遭國稅局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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