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飛:派出所咋成了「奪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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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30日訊】依照中國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公安幹警的吆喝,公安派出所應是為民服務、替民分憂解難的場所。警察,則是人民群眾的衛士、知心人、信賴者。

然而,曾幾何時,在老百姓的印象裡,派出所卻變成「奪命所」、「死亡所」的代名詞。最近引起全國轟動和公憤的「雷洋死亡案」,檢察機關已經立案偵查,且靜候結果。一個記憶不錯的人,肯定能一下子點出十條八條,老百姓被帶進派出所迅速亡命的案例。若是百度一下,慘案之多,令人難以卒讀。下面,單說新近發生在安徽合肥瑤海區方廟派出所公民陳義政慘死案。(6月29日《京華時報》)

6月21日晚,陳義政、瞿女士夫妻倆邀請孫禮亞等七八個人在KTV聚會。10點左右,孫禮亞妻子來找丈夫回家,因孫禮亞覺得沒有盡興,不願意回家,夫妻兩人發生爭吵和肢體衝突。其間,陳義政作為聚會的組織者和孫禮亞妻子發生了爭執。孫禮亞的妻子報了警。陳義政便被民警帶去了派出所。此實可謂,如同雞毛蒜皮一般的簡單瑣事!然而,好好的一人,被帶進了派出所後,就如同進了「閻王殿」,再也未能返回陽間。

22日淩晨3點多,瞿女士經過1號詢問室時,看到丈夫一個人戴著手銬和腳鐐。清晨5點多瞿女士返回派出所給丈夫送胰島素和食品,被民警拒絕進入。一直等到早上9點派出所正式上班才得以進入,在詢問室外透過玻璃,瞿女士和丈夫陳義政進行了簡短的對話。中午11點多,民警說筆錄還沒有做好,瞿女士心中起疑,就沖進了1號詢問室,她見丈夫還戴著手銬和腳鐐,頭歪向一邊,脖子上勒著根細繩。瞿女士撥打了120,急救醫生到現場檢查後發現,陳義政已去世。

陳義政,從被民警帶走,到莫名其妙死亡,前前後後,滿打滿算,也就是10多個小時,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陽間陰界兩相隔了!公安派出所,哪裡是什麼「公僕」服務「主人」的地方,分明是「死亡所」、「奪命所」!

再者,必須嚴重指出,一個既無暴力傾向和極端行為的「良民」,被帶到派出所,需要套上嚴酷刑具——手銬、腳鐐嗎?這等於向世人惡示:老百姓的尊嚴、人權,在公安幹警看來,不如糞土,不如螻蟻,不如屌絲(毛)灰(仿人民日報用語)!

這給國民傳遞什麼資訊?惟有恐怖,惟有對公安幹警的唾駡和仇恨!從嚴治警,虛張聲勢了20多年,到頭來,惡警害民的慘案,依舊頻發,敗類警察與日俱增。如不嚴加懲治,黨和政府的公信終究要被「警匪一家」的恐怖徹底吞噬!

這是繼「雷洋案」之後,又一起惡警殘害無辜公民的慘案,民憤沸騰在所難免。希望當地檢察機關,積極主動履職,從速介入偵查,給死者親屬和國民一個及時的回應和交代。將涉案惡警,繩之以法,還死者一個公道!

在這裡,必須鄭重警告當地公安機關,自己無權處理自家的案件,必須回避。任何避開檢查機關,自行其是亂動「手腳」,都是枉法濫為。

「從嚴治警」,再也不能光打雷不下雨了,必須「鐵腕」和「零容忍」!發現一人治一個,發現一窩端一窩,毫不姑息遷就,輕者開除,重者刑罰。只有這樣,方可起到威懾作用,警示公安幹警依法履職,杜絕欺民害民行為,當好人民衛士。也只有這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才不會是夢想。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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