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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情報員赴陸被捕 家屬自費營救求償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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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北綜合報導)軍事情報局一名郭姓情報員,在2003年潛入中國蒐集情報卻失風被捕,其胞兄聲稱總共花了台幣801萬多元才讓弟弟免被判死,情報局曾答應要支付費用,事後卻反悔,因而提告求償。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軍情局已依照相關辦法支付572萬失事補償金,且雙方不存在委任關係,判情報局免賠。

郭姓情報員胞兄指出,弟弟在2003年被派往中國蒐集情報,卻在2006年遭中國浙江省國安單位逮捕,自己與軍情局商討,並透過各種關係疏通,共花801萬多元才讓弟弟免遭判死,僅以間諜罪判10年,軍情局事後卻拒絕付款,因此提告。

軍情局則指出,已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相關規定,賠償郭姓情報員527萬元,亦資助郭家相關律師、營救、入陸探視費、家屬慰問金、家屬生活維持費等,軍情局強調,並沒有委任郭兄營救郭男,郭兄提出的帳務資料,均為個人和家屬私人帳務資料,無法說明金錢流向。

士林地院認為,軍情局已依照補助辦法賠償,且郭姓胞兄提供的對話紀錄只能顯示賠償金的協商過程,難以認定雙方有《民法》上的委任關係,帳戶支出單據與多筆提款也難認是處理委任營救事宜的必要費用,因此駁回郭的胞兄所請求的費用。◇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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