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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入10多亿人民币诈骗案

遣返回國風險太大 中國通緝犯或被允許留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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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3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51歲的中國公民張勇(Yong Zhang,音譯)涉嫌房貸詐騙,非法獲利10多億人民幣被中方通緝。他潛逃加拿大後申請難民被拒,先後兩次上訴,終獲得重審機會,或可與妻兒繼續留在加國。

張勇的難民申請於2014年被拒,加拿大政府隨後向他發出驅逐令。次年,他在聯邦法院上訴成功,法官要求聯邦部長重審本案。2017年1月,移民部長與公共安全及應急準備部長的代表(Minister’s Delegate)認為,張勇一旦返回中國,有組織犯罪分子將會報復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今年2月23日,聯邦法官戴納(Alan Diner)擱置了該決定,判張勇勝訴,並要求另一名決策者重審此案。

張勇的代表律師拜恩(Constance Connie Byrne)告訴《大紀元》:「張勇和他的家人對這項裁決感到非常高興,我也為他們感到高興。這意味著張勇和妻子、孩子不會再分開。他們都可以留在加拿大。」

 第二次上訴成功的原因

張勇到聯邦法院上訴時告訴法官,如果他被遣返回中國,他不會獲得公平審判。 他自稱1988年~1992年期間,他在中國參與了學生民主抗議活動。當時,他被判入獄6年。

法官戴納宣判時表示,聯合國、美國政府、大學教授以及加拿大移民官的報告都表明,如果張勇被遣返,很可能會遇到危險。

專門研究中國《刑法》的美國Seton Hall大學教授劉易斯(Margaret Lewis)在報告中寫道,張勇回中國後很可能被重判,而且沒機會申請假釋。他將面對漏洞百出的法律訴訟程序,還可能遭受肉體上的虐待。他在加拿大被拘留期間,中共公安人員多次找他談話,並指控他參與了特大詐騙案。

劉易斯稱,張勇回國後很可能被判死刑。直到今天,中國每年的死刑犯人數仍然是國家機密。 她估計,中共當局每年處決大約2,400人,這已超過世界其他地區的總和。

一名加拿大高級移民官表示,即使張勇在中國的罪行不會被判死刑,他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張勇被遣返後,會像其他中國囚犯一樣,在監獄裡遭受殘酷和變態的處罰。

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UNCAT)在2016年發表的《中國問題報告》稱,「酷刑和虐待在中國司法系統依然根深蒂固。」

美國國務院2016年公布的報告也談到,中國監獄的條件惡劣,且侮辱犯人的人格。

案件背景

加拿大外交部向《大紀元》提供的文件顯示,有近70名中國在逃犯住在加拿大,其中很多人涉嫌大規模經濟犯罪。

按照聯邦法院的裁決文件,張勇2003年以投資者身分首次抵達加拿大。2005年1月,他獲得多次往返的勞工臨時簽證。

2007年2月,中共當局向張勇發出逮捕令,原因是2003年~2005年期間,他涉嫌在中國參與詐騙和其他經濟類犯罪。 據報導,他曾是山西瑞昌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法人。太原市公安局調查後發現,他曾是瑞昌集團與另外22家公司的實際操控者,涉嫌利用公司在太原市住宅樓的開發項目進行詐騙,涉案金額高達10多億人民幣。

國際刑警向張勇發出通緝令後,加拿大警方於2007年9月將他逮捕。他隨後在拘留所裡申請難民,並獲得釋放。

2010年8月,張勇因在滿地可綁架和勒索他人再次被捕。2013年12月,他因兩項罪名成立,被法官判處有期徒刑超過34個月。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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