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散文

殷明輝﹕定靜齋報話(四十二)

惡警隨意拘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大紀元12月8日訊】据2003年11月23日《成都晚報》第7版社會新聞版以”未帶身份證博士被拘11小時”為標題的報道說:”38歲的博士賈方鈞以自己被警方無端限制人身自由11小時為由,將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徐家匯警署告上了法庭。20 日上午,上海市徐匯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未帶身份證博士遭扣押——賈方鈞是吉林人,在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化細胞研究所工作。賈方鈞的訴訟狀陳述,今年2月17日晚23時,他在上海市漕溪北路徐家匯警署所屬的警員盤查。由于賈未隨身攜帶身份證,被帶到警署留置。賈稱,他被帶到警署后,并無警員對他進行詢問或听取他的陳述、申辯。直到第二天上午9時被釋放,扣押近11個小時。在被釋放時,賈要求警署說明此次扣押的性質并出具書面材料,但遭拒絕。事發后,賈向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提起提起行政复議。徐匯分局認為,徐匯警署對賈實施的行政強制行為符合《人民警察法》及有關規定。因此對申請人的請求不予支持。”

“原告要求:被告向原告道歉——賈于是向徐匯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确認被告徐家匯警署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并判令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20日上午的庭審中,賈的律師認為,被告警員僅僅以未隨身攜帶身份證件為由,就將原告帶到公安机關進行留置盤問,限制原告的人身自由,這种行為明顯不符合《人民警察法》的規定。魯宏律師認為,被告在盤問、留置、釋放三個環節中都違反法定程序,沒有向原告出具任何法律手續,沒有留有原告簽名或捺指印的問話記錄,隨意對原告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嚴重侵犯原告的人身自由權,其性質是十分嚴重的。被告方徐家匯警署則辯稱,被告對原告所采了的行政行為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主要理由是原告在被查驗身份證時拒絕查驗,其當時所騎自行車無牌無證有臟物嫌疑,所以對其進行留置審查。但被告并未當庭出示有關證据。賈方鈞說,他之所以堅持要打這個官司,就是想證明一件事:一個中國公民在沒有隨身攜帶身份證,并且沒有受到其他指控的情況下,被公安机關扣留并限制人身自由,這种行為到底合不合法?法院將擇期對此案進行宣判”。

定靜齋主曰:明眼人一看便知道這又是一起惡警非法襲擊公民事件,這個案例有力地說明了大陸惡警之可惡,他們可以以任何借口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意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可以任意直接侵犯公民人權而絲毫無所忌憚。試問,中國人在中國的土地上生活和工作,憑什么非要十二個時辰都把身份證揣在身上?哪一條法律限定非這樣做不可?假如在法律面前果真能做到人人平等,那么同為中國公民的警察及警察的同事包括公安局長及其僚屬在上班和履行公務時是否也揣上身份證了呢?假如警察自身作不到這一點而處處卻以此為刁難迫害公民的借口,那該警察就是一只道道地地披著羊皮的狼,就是一個貨真价實的違法犯罪分子了,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無异,甚至更要惡劣一些。長期以來,大陸善良老百姓被這類惡警無端施暴,忍气吞聲的事例真是罄竹難書!更況本案出在招商引資熱火朝天,全方位大開放的大上海,眾目睽睽下的首善之區的大上海的地盤上猶且要上演這种不講理不體面不人道不合法的”折子戲”,則其它”山中無老虎,猴子充霸王”、”老子就是法,老子說了算”、”這個局是我的”之類的地方的老百姓的遭遇更可想而知了。齋主斷言,假如有朝一日民眾被逼得沒了退路,起來造反的話,那么,無數作惡多端的惡警首先是民眾食肉寢皮的對象,蓋事實如此,吾言不為過也。本案受害者為一堂堂博士,博士為國家优秀人才,為國家棟梁、社會中堅,應該受到包括警察在內的各界人士的普遍尊重。須知尊重人才即是尊重知識,尊重知識乃是進步的起點,文明的向征。一個開放的社會連這一點最起碼的精神都缺失了,哪個外商愿意把”銀子 “投到你這個地方來呢?從這點意義上說,這位給賈博士找岔子添麻煩的惡警察及警署同事正該各打二十大板才是哩。

定靜齋主曰:按習慣說法,博士是國家培養出來的优秀人才(實際應包括自身努力奮斗及家庭資助的結果),博士先生可不是不懂法律,可以象”三無人員”及”農村打工仔”那樣隨便讓人愚弄的人物了。警察在這等人物面前倘使仍是做起那套吆二喝三、耀武揚威的把式,真就算得是”上錯墳認錯人”了。十分明顯,上海徐家匯警署警員在沒有任何證据僅憑假想的情況下便以該公民未隨身攜帶身份證的荒唐理由擅將其帶往警署(實際形同拘押)進行留置盤察,限制人身自由達11個小時之久。此舉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權,顯系違法。徐家匯警方執法犯法,強詞奪理的事實業已昭然若揭,而事后又不敢勇于承認錯誤的惡劣態度必將遭到輿論的譴責和民眾的唾棄!賈博士以法律為武器將違法的警署警員請上被告席的正義之舉深得吾人首肯,這至少向國人昭示了一個偉大的真理–即任何以國家的名義,隨意侵犯人權,剝奪公民自由的政府行為業已行將就火,沒有多大的市場了。從賈博士及受他委托提起訴訟的魯律師身上我們看到了中國人固有的优良品質之閃光及正義的力量及一個災難深重陷在泥淖里的民族的希望之所在。齋主為賈博士和魯律師的追求真理捍衛法律尊嚴的大無畏精神熱烈鼓掌!!@(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