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泰:“中國新聞界”34年的循環悲哀

司馬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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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9日訊】中國對美國“精神號”火星探測器成功登陸的消息作了大量報道﹐而在34年前﹐1969年7月20日﹐美國“阿波羅”11號飛船成功登月﹐中國沒有任何公開報道。

以此對比為例﹐新華網在1月6日的頭版裡﹐有一篇關於“中國新聞界的進步”的評論﹐想說明中國新聞界的巨大變化。

作者將此功勣歸于美國已不再是“頭號”敵人﹐以及大陸媒體競爭觀念的樹立。

要說進步﹐這確實是一個進步。我一向對中國的進步加以呵護﹐希望這種進步是踏實的。

也正因為如此﹐才格外看重這種進步後面的動力﹐看它是不是一種內在本質的變化﹐是不是擁有可以延續下去的活力。

新華社的評論在這一點上﹐是讓人失望的。

評論說﹐“34年前美國是中國的‘頭號’敵人﹐對它的任何經濟和科技重大成就的報導都會被解釋為‘美化’美帝國主義﹐長敵人志氣﹐滅自己威風。所以當年中國媒體對‘阿波羅’登月沒作報導﹐今天看來十分荒唐﹐但在當時並不奇怪﹐甚至可以說十分自然。”

美國不再是“頭號”敵人了﹐所以﹐不用再竭盡所能去抹黑她了﹐而且﹐可以報導她的科技進步了。

換句話說﹐誰要現在是中國的“頭號”敵人﹐準確地說﹐是操縱中國政府的江澤民集團的“頭號”敵人﹐那麼﹐他們的一切正面消息都是不能報道的﹐而且“並不奇怪﹐甚至可以說十分自然。”

今天﹐江澤民集團的“頭號”敵人就是“法輪功”。所以﹐對於“法輪功”﹐就應該象34年前對美帝國主義一樣﹐絕不能報道其正面消息﹐只能象當年醜化美帝﹐說美國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一樣﹐而今是無所不用其極地製造各種殺人自殺的謊言來醜化“法輪功”。

事實正是如此。

國際風雲變幻無測﹐如果有一天﹐美國又成為了“頭號”敵人﹐有什麼可以保證中國新聞界不回到34年前呢﹖

所以﹐報道美國“精神號”上火星﹐不能證明中國新聞界在真正的進步。只能說﹐世界在變遷﹐“頭號”敵人在變化﹐中國新聞界不講新聞道德只為“政治服務”的本質根本就沒有變﹗

評論還說﹐“市場觀念和競爭觀念已比較牢固地在中國新聞界樹立。如果今天有哪家媒體對國內外關注焦點一再裝聾作啞﹐或行動遲緩﹐它就會被受眾所唾棄﹐為市場所淘汰。”

我想問一句﹐“全球公審江澤民”這樣的事情﹐是不是中國人民關注的焦點﹖江澤民在許多國家被告上法庭﹐是不是中國人民關注的焦點﹖江澤民出賣相當于幾十個台灣的國土給俄羅斯﹐是不是中國人民關注的焦點﹖“天安門自焚是一場騙局”是不是中國人民關注的焦點﹖

當然是﹐而且是最大的焦點﹗

可在中國﹐所有媒體都“一再裝聾作啞”。

也就是說﹐這個媒體市場的競爭是假的﹐只是在江澤民允許的範圍內的競爭﹐是要求“自律”的。

“法輪功”為自己辯護的新聞﹐揭露江澤民惡行的消息﹐根本就不在這個“媒體競爭”的市場之內。

那這種競爭同34年前有什麼區別呢﹖只是獨裁者允許的範圍不同而已﹐新聞界緊跟獨裁者﹑作獨裁喉舌的本質﹐根本就沒有變﹗

有人說﹐雖然本質沒有變﹐客觀上﹐現在的新聞內容確實比過去豐富了。我們應該鼓勵新聞界繼續在這方面努力。

鼓勵是應該的﹐但是﹐我們必須看清一種不利的後果﹕用表面“進步”來掩蓋本質的不變﹐甚至倒退。

這種後果是可怕的。

舉一個例子﹐有一個人﹐獲得過很多嘉獎﹐什麼“紅棋手”﹐“突擊隊”﹐“十佳青年”﹐“勞動模範”﹐“先進分子”﹐“當代雷峰”。可是﹐背地裡卻強奸了很多良家婦女。然而﹐他頭上的“光環”卻使他一直消遙法外﹐人們總是對他寄予更大的希望﹐他甚至還到各個勞教所去教人如何作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如何對社會有用的人。

他外在的成勣越大﹐那些受他凌辱的無辜婦女就越多﹐越慘。

我們能為一個“強奸犯”白天多學了一次雷峰去掃了一趟大街而原諒他晚上多強奸一個少女嗎﹖

不能。

今天“中國新聞界”的進步﹐象不象這個心理變態的擁有“勞動模範”稱呼的“強奸犯”呢﹖

挺象。

這種進步﹐值得我們盲目高興嗎﹖值得我們忘掉那些被凌辱的人群嗎﹖

所以﹐如果不能從本質上改變﹐不從根本上為中國人民的利益說話﹐“中國新聞界”的這種進步是短暫的﹐是政治化的﹐是沒有持續力的﹐是在原地上重複的﹐甚至可以用來掩飾對真正的受害人的迫害的。

新華社自己也說﹐當年不報道美國登月﹐“今天看來十分荒唐”。

難道我們還要等到34年之後﹐再說“當年不公開報道法輪功受迫害的事情﹐今天看來十分荒唐”嗎﹖

習慣于對獨裁妥協的人們常對受到迫害的人說﹐“不要急﹐慢慢來。”

可是﹐那已經過去34年了﹗一個人生命中有多少個34年呢﹖

事實上﹐任何一個人對獨裁強權的“妥協”﹐都是在為這個“34年”添上一把延續的柴火﹐在把受害人的痛苦推向比“34年”更加漫長的黑夜。

當我們都起來維護為所有人說話的權利時﹐當中國新聞界敢于不為強權﹐敢于為普通人民說話時﹐那才是真正的進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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