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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豁免權爭議 學者建議釋憲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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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二十日電)國務機要費案引起總統豁免權爭議,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劉幸義等學者今天在立法院一場公聽會指出,憲法第五十二條的設計,原先是為確保總統行使職權不受司法干擾,但因總統夫人吳淑珍被起訴,憲法所要避免的狀況都發生了,建議承審法官聲請釋憲。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下午舉行「刑法第五十二條總統刑事豁免權相關憲法問題研討公聽會」,由民進黨籍司法委員會召委尤清、國民黨籍召委高思博共同主持,邀請劉幸義、中央研究院法律所研究員黃國昌及台灣智庫研究員汪雲平律師出席及司法院、法務部代表出席,但司法院及法務部代表未提出具體看法。

劉幸義表示,總統刑事豁免權的設計是對於「總統」職權設計,就算個人聲明放棄也無法免除豁免,但在高檢署檢察官陳瑞仁起訴總統夫人吳淑珍後,「所有憲法五十二條要避免的狀況,如今都發生了」,他主張應由憲法解釋機關統一解釋,解決憲政爭議。

汪雲平認為,司法判決有政治影響力,憲法五十二條的設計有避免司法因政治考量損及總統職務及國家利益,但若有因此損及司法正義,應兩害相權取其平衡,法院應依憲法規定,以「不受理」判決駁回國務機要費案。

黃國昌指出,美國雖然設有「獨立檢察官」制度,但在柯林頓案中,檢察官耗費納稅人高達六千四百萬美金,只為了追查柯林頓的私德、花邊,引起美國國會檢討,並視同決定終止獨立檢察官制度,他認為台灣目前的憲政爭議有「高度釋憲價值」,建議承辦國務機要費的法官應「聲請釋憲,停止審判」。

至於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規定,「特偵組得偵查總統之貪瀆案件」的條文內容,黃國昌說「令人驚恐」,認為已明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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