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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銀:台開聯貸 擔保品價值仍超過債權

【大紀元5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九日電)針對台開聯貸案擔保品是否有瑕疵一事,聯貸主辦銀行台灣銀行今天晚間召開記者會說明,強調當初其實是台開告花蓮縣政府,就算扣掉有爭議的代辦費新台幣3.12億元部分,擔保品價值151億元,還是超過145億元的債權。

台開案今天繼續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引爆爭議,國民黨籍立委羅明才等人質疑台開拿花蓮光華工業區應收代墊款當擔保,但這是與花蓮縣政府在訴訟中的案子,台開是拿瑕疵品當十足擔保品。

台銀董事長許德南強調,當初其實是台開告花蓮縣政府,因為台開的債權請求權即將超過民法時效上的十五年期限,所以,為免因時效造成權益受損,就對花蓮縣政府提起訴訟以中斷時效。

而且,花蓮縣政府也只對合約中「自負盈虧」的部分提出抗辯,台銀審查部經理謝娟娟指出,不但這部分台銀認為台開勝訴的機會非常大,就算扣掉代辦費的部分3.12億元,這個案子的擔保價值,仍有151億元,超過145億元的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