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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犯罪手法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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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近來詐騙集團甚囂塵上,假冒仲介公司詐騙經營商業之民眾,民眾往往沒有細察,以致受騙上當者眾多,受騙者在金錢財物及精神上受創甚鉅。治安單位27日表示,為保障消費者之權益,消保法內特規定在簽任何契約前必須給予至少3天的審約期,消費者務必要謹慎審查條約之內容以免被騙。

對於接獲任何不明來源電話,警方表示,可先撥165查詢。如果有任何疑竇,可迅速報警處理。如台北的李先生突然接到一名男子電話,自稱曾購買過他賣的食品,認為他的食品很好,並經該公司引介給國外廠商,請他務必親自到台北的公司洽談與國外客戶簽約事宜。

李先生在這家公司聽著業務員以三寸不爛之舌向其保證,可以提供五位以上買主向他買產品,為進一步獲得與外商的洽談機會,李先生以刷卡方式付了4萬多元的介紹費給這個買家公司,事後領到一張發票、委託書及證明書。

對於做業務員的李先生與親友討論此事,再仔細查看證明書上的條文內容為:「××公司絕對提供五位以上買主之洽談機會….服務時間一年…」重點是該公司只提供洽談機會但並不保證會洽談成功,順利達成交易。

李先生覺察這項交易有破綻,立即要求該公司退費,卻得不到任何回應,只好向消保官申訴,目前已對該公司發出存證信函,希望能循法律途徑要回已刷卡付出的4萬多元。

縣府政風室表示,為保障消費者之權益,消保法內特規定在簽任何契約前必須給予至少3天的審約期,消費者務必要謹慎審查條約之內容;在消保會網站有「定型化契約」20多種,舉凡購屋、買保險、安親班等均有具體規範,使消費者權益明文訂入契約中,記得在付款前一定要確認權益不受損,對不合理的契約千萬不要因對方一時的利誘遊說而盲目簽約。

據指出,有關詐騙案件資料庫內,可提供已經被騙或民眾檢舉案件之登記公司名稱,若接獲任何不明來源電話,可先撥165查詢,多方蒐集資料及查證後再決定是否付款,才能有效避免被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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