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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揆:盼公布中華銀呆帳戶

銀行法四十八條未修正 希望依行政院重建基金與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 對呆帳戶適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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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報導】(大紀元綜合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表示,銀行法第四十八條未修正前,可依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RTC)設置與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對於中華商銀呆帳戶頭的處理,有利維護金融秩序及消弭民眾疑慮的部分,一定要依法適時公布。

據中央社報導,蘇揆強調,銀行法第四十八條修正案是有關公布呆帳大戶草案,但立法院協商破裂,令人遺憾,因為朝野惡鬥或民代本身私心,以致侵害重建金融秩序的良機,非全民之福,立法院會期僅剩3天,呼籲儘速完成銀行法修正。

他指出,力霸及嘉食化聲請重整,引發中華商銀擠兌,集團負責人刻意未即時發布訊息,且在未發布前潛逃中國,甚至轉到美國,行徑囂張,影響人民觀感,令人深惡痛絕,如何將這種重大經濟罪犯引渡回國,需要各方面努力,目前受限國際間簽署合作協定限制,有相當難度,但仍應特別努力。

行政院會昨天上午聽取時「力霸集團相關弊案」報告,蘇揆做以上裁示。他指出,希望循法治面修正,對於惡性重大及一定金額以上或一定期限內未還款者,在考慮合乎法治、法理並兼顧個人隱私,維護金融秩序及存款戶的權益下,研修法律。

蘇揆說,希望副院長蔡英文領導的財經小組,研議在銀行法四十八條尚未修正、機制尚未建制完成前,中華商銀呆帳戶頭,可依據行政院重建基金與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對呆帳戶適時公布。

行政院重建基金設置與管理條例第十一條條文明定,主管機關應先公告經營不善金融機構客戶每筆逾新台幣100萬元的呆帳。

蘇揆表示,力霸集團弊案是跨越新舊時代,從家族企業轉型的關係企業、交叉持股、內線交易等錯綜複雜的商業組織,涉及產業面極廣,影響的廠商、民眾很多,這不只十年積弊,一夕爆發,甚至於遠超過10年、20年。

他說,政府努力穩定金融秩序,保障存款人、上下游廠商及員工權益,這十天來,部會團結合作,及時有效緩和現象,適度穩住國內股市,並展現出比國外股市更優異的表現;他表示肯定與感謝,但說還要繼續努力。

蘇揆指出,經過這些年的努力,呆帳逾放比從12點多降低到2點多,沖銷呆帳1兆6千多億,不過還有未及改革,或受限過去政治力介入及民代壓力之處,這也是政府展現魄力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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