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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14萬違建可望緩拆 縣府:絕非「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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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五日電)台北縣政府研擬「違章管理自治條例」讓民眾處理拆除違建、列管緩拆有更多的法源依據,預計十四萬件違建將獲緩拆。縣府工務局長李四川今天強調,絕對不是「大赦」,也並非就地合法。新違建仍會「即建即拆」,舊違建希望透過都市更新手段,逐步改善老舊景觀。

李四川表示,台北縣每年新增違建約有一萬六千件,但以現有拆除人力,一年只能處理六千件。新違建不斷累計增加,根本無法斷絕源頭。工務局違建拆除隊所擬定的違章管理自治條例,是要更務實的處理違建問題。希望明年一月起,分三階段處理,藉此把重心放在處理新建違章建築。

他強調,違建就是違建,北縣違章自治條例絕對並非「違建大赦」,更非就地合法。只要新增違建,不分場合、大小都立即拆除,拒絕任何民代的關說,也減輕民意代表接受選民服務的困擾。

李四川說,新制度實施後,「就算縣議員來說也沒有用,我也不理你。」,希望縣民不要有投機的心態。

至於民國八十四年至九十六年的違建,仍繼續分類分期列管。違建分為A(興建中)、B(政策性)、C(影響公安)、D(一般性)等四類,以A、B兩類優先拆除。

至於八十四年以前的舊違建,比照台北市在陳水扁市長任內的「府函」行政命令,仍予列管「待拆中」。

北縣目前有十四萬多件違章建築,多是頂樓加蓋以及鄉村農舍,若民眾企圖以九十七年以後的新違建,冒充舊違建躲避拆除怎麼辦?李四川表示,比對航照圖,新違建無所遁形。

舊違建拆不勝拆,李四川的工務局長辦公室窗外,目視就可見到頂樓違建、拆除改建中的前省議長劉炳偉住宅大樓、及新建鋼骨大樓建築並存的景象,他說,老違建只能期待透過都市更新慢慢改變景觀,窗外就是最好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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