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北县14万违建可望缓拆 县府:绝非“大赦”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五日电)台北县政府研拟“违章管理自治条例”让民众处理拆除违建、列管缓拆有更多的法源依据,预计十四万件违建将获缓拆。县府工务局长李四川今天强调,绝对不是“大赦”,也并非就地合法。新违建仍会“即建即拆”,旧违建希望透过都市更新手段,逐步改善老旧景观。

李四川表示,台北县每年新增违建约有一万六千件,但以现有拆除人力,一年只能处理六千件。新违建不断累计增加,根本无法断绝源头。工务局违建拆除队所拟定的违章管理自治条例,是要更务实的处理违建问题。希望明年一月起,分三阶段处理,借此把重心放在处理新建违章建筑。

他强调,违建就是违建,北县违章自治条例绝对并非“违建大赦”,更非就地合法。只要新增违建,不分场合、大小都立即拆除,拒绝任何民代的关说,也减轻民意代表接受选民服务的困扰。

李四川说,新制度实施后,“就算县议员来说也没有用,我也不理你。”,希望县民不要有投机的心态。

至于民国八十四年至九十六年的违建,仍继续分类分期列管。违建分为A(兴建中)、B(政策性)、C(影响公安)、D(一般性)等四类,以A、B两类优先拆除。

至于八十四年以前的旧违建,比照台北市在陈水扁市长任内的“府函”行政命令,仍予列管“待拆中”。

北县目前有十四万多件违章建筑,多是顶楼加盖以及乡村农舍,若民众企图以九十七年以后的新违建,冒充旧违建躲避拆除怎么办?李四川表示,比对航照图,新违建无所遁形。

旧违建拆不胜拆,李四川的工务局长办公室窗外,目视就可见到顶楼违建、拆除改建中的前省议长刘炳伟住宅大楼、及新建钢骨大楼建筑并存的景象,他说,老违建只能期待透过都市更新慢慢改变景观,窗外就是最好的见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