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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梯數位消費糾紛 綠委:銀行應盡告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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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七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林耘生今天表示,接獲民眾陳情,階梯數位學院與消費者簽訂分期付款契約時,並未告知消費者契約內容是銀行的消費性貸款,銀行也未善盡核對與告知責任,導致消費者雖與業者終止契約,但仍遭銀行催繳帳款。

林耘生(南投縣)上午在立法院與陳情人陳小姐召開記者會表示,陳小姐前年與階梯數位簽約加入課程,分期付款方式,每個月繳交新台幣四千五百七十九元,三年總計應交十六萬元,但因不適用決定終止合約,陳小姐付給業者違約金以為已結清,事後卻不停遭銀行催繳,才知當初簽下的是銀行的消費性貸款契約。

林耘生說,類似消費糾紛金額高達八十億元,消費者與業者簽約時並未被告知是與銀行簽訂消費性貸款契約,因此消費者與業者終止合約關係後,銀行還是會繼續催繳帳款,消費者屬於相對弱勢,盼政府能建立機制防止類似糾紛發生。

陳小姐說,賠了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終止合約,業者也說一定會和銀行結清,但直到上個月底一直收到銀行催繳簡訊,才得知自己當初簽的是銀行消費性貸款,業者也未協助處理。

金管會銀行局官員說,銀行辦理消費性貸款與分期貸款的契約應分開,同時也應善盡提醒消費者得責任。而民眾簽約同時也應提高警覺,清楚瞭解貸款對象是銀行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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