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審郭飛雄案 大批警察戒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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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訊】(大紀元記者田雨採訪報導) 7月9日上午,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審理郭飛雄案。期間郭飛雄在庭上為自己做無罪辯護,遭到法官的打斷,最後法官剝奪了他的陳述權。最後法院沒有宣判。

大紀元記者採訪了郭飛雄的妻子張青女士,她表示,直系親屬中只允許兩個人旁聽,包括她和郭飛雄的哥哥。莫少平律師和他事務所的助手胡嘯(音)律師為郭飛雄做無罪辯護。

張青女士講,今天的審判,法院在四樓審判庭專門增設了一個安檢門。她前幾來這兒的時候是沒有的,安檢們前有大約6-7個警察把守,整個審判期間戒備森嚴,大批警察在附近戒嚴。

郭飛雄拒絕回答法官問題

張青說,審判一開始,檢查官提問時,郭飛雄說,「我不願對這個事說什麼。十個月以來,對我的175次詢問中,90%以上與太石村事件有關,這是一場政治迫害。」

「另外,鑒於在這十個月期間,多次對我的非人道迫害和刑詢逼供,我多次檢查官提出申訴,包括在座的兩位檢察官,都未得到回應,我對你們的公正性表示置疑,所以拒絕回答法官和檢查官的任何問題,只回答律師的詢問。」

莫少平:指控證據不足

據張青透露,郭飛雄的律師莫少平在法庭為他做了無罪辯護。莫少平認為該案存在嚴重的漏洞和證據不足。他說,這些指控沒有任何物證,僅僅是憑口供,口供是不能定罪的,否則三人成虎,10個人說這個人殺人,就成了這個人殺人了。

另外莫少平指出,涉嫌非法經營的定罪違反國家憲法。此外,該案在程序上還存在嚴重不足:這個案子於2001年8月和2002年是分別判取保候審以及取消取保候審,已經結案了。現在的做法違反了程序﹐另外還有「同案不同審」的問題。

郭飛雄自我辯護被打斷 張青抗議

張青說,郭飛雄在庭上還做了自我辯護。他也指出這個案子明顯證據不足,要拿出證據,口供不能算數。

另外他說,法律本身不合法﹐目前的「出版自由法」應該叫「反出版自由法」,其本質是壓制自由的。郭飛雄還指出,改革幾十年來中國的自由就是靠一些人士不斷勇敢地站出來,衝破限制帶來的,包括出版自由。

這時法官打斷郭飛雄,要求他停止講話,張青大聲說「我反對,這是他的權利。」郭飛雄繼續講話。法官共打斷三次﹐最後敲錘,要求休庭,制止他說話,張青大聲說,「抗議這種剝奪人說話權利的行為。」

郭飛雄:歷史將證明我無罪

張青介紹,整個庭審大約進行了3個小時,法院沒宣判。庭審時,她注意到有六個被政府安排前來旁聽的人睡著了。

張青說,郭飛雄、莫少平和胡嘯的辯護很精彩,在針鋒相對中慷慨陳辭,都顯大律師的風範。

郭飛雄在為自己辯護時始終面帶微笑,放鬆,聲音平穩﹐一直抬著頭,充滿自信。當法官宣佈審判結束時,郭飛雄大聲說:「歷史將證明我是無罪的」。


警察打開法院大門,以讓裝載郭飛雄的囚車開出(後面最右面的就是裝載郭飛雄的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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