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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世界:淺論古琴琴派(上)

【大紀元9月30日訊】古琴音樂源遠流長,其中最令人津津樂道的是不同的詮釋方法所呈現的趣味與內涵,其中的核心,是源於不同地域、師承、琴譜的影響。筆者試著從此脈絡將琴史上所謂的琴派作一個概要敘述。

一、琴派擷述

琴派的界定與地域的分野有直接的聯繫,從明代以來流傳的琴譜文獻中可以發現一些論述,琴派的觀念在更早的時代應當就已存在。

清代蔣文勳在《二香琴譜》(1833)「琴學萃言」中論「琴派」:「琴之論派,由來久矣。晉侯見鍾儀,與之琴,操南音,此略見於春秋時者。趙耶利曰:「吳聲清婉,如長江廣流,綿延徐逝,有國士之風;蜀聲躁急,如急浪奔濤,亦一時之俊傑。」逮後有所謂中州、白下、江浙、八閩之分,至今或滅或微。世所傳習,多宗吳派,雖今蜀人,亦宗吳派矣。吳派後分為二,曰虞山,曰廣陵。」

蔣文勳將「琴派」歸向地域性的論述,據吳之振《德音堂琴譜》敘述,琴派雖經嚴天池刪定而後產生各宗流派的說法,但萬源歸宗不離南北地域的劃分。

清代吳之振所輯之《德音堂琴譜》(1691)凡例云:「音有南北二派,故嚴天池刪定天下名譜,以古浙中州為主,今人多言浙操、閩操、江操,更及川廣之分,以吳為最,不知吳即南音,派只有二,今特為表著焉。」

《中國音樂辭典》論述琴派一詞的定義如下:「若干具有共同藝術風格的琴人所形成的流派。除稱『派』,或稱『聲』、『家』、『譜』、『操』。各個琴派之間的差別主要決定於地區、師承和傳譜等條件」。歸結近代重要琴學領域對「琴派」的認知,不外乎如查阜西、吳文光、葉明媚等學者所提出琴派的定義:

對琴學有關資料進行系統的蒐集、整理和研究貢獻卓著的中國著名琴家,查阜西在「查阜西琴學文萃」提到:「琴派,是指彈琴藝術在一定或大或小地區內和一定或久或暫時的時間內,多數彈琴人的風格逐漸統一,與他處或先期發生了顯著的差異而言。」

現代著名古琴家吳文光(1946- )在「論古琴音樂中的情感形象生理紀錄法與琴派的藝術風格」中提到:「……我們現在所說的琴派主要並不是指一種古琴音樂的創作思潮和流派,而是在對琴曲原作的演奏過程中進行各方面的闡發乃至於擴充變化而形成的具有某種再創作意義的不同的表演藝術流派,……關於琴派地域性的問題也是如此,…了解這一琴派的創始人和傳人的所處地域及師承……」

法國巴黎大學Sorbonne音樂博士葉明媚在「古琴藝術與中國文化」中提到:「琴派所指的並非琴曲創作時所依據的哲學或美學思想,而是指不同的表演藝術的流派。」

綜合以上所述,琴派的定義,不論從地域性的分野或是以師承傳譜為宗,都是指琴樂表現的風格而言。其中葉明媚所歸納「琴派」之條件要素有1.有跡可循的師承淵源2.有代表性的琴曲3.有代表性的琴人4.有代表性的傳譜等。這些條件要素已經成為近代琴樂派別研究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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