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佳二審在即 官方指定律師疑點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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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陶靜慈綜合報導)楊佳殺警一案,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定於10月13日上午開庭,楊佳的父親楊福生將會與楊佳的姨媽到庭聽審。雖然楊佳的父親與姨媽均表示反對法院指定的律師,但二審律師還是由法院指定,只是由一審時的謝有明換成了上海知名刑案律師翟建。翟建接手後依然疑點重重,楊父所聘律師程海認為翟建為楊佳辯護缺乏誠信,和公檢法,律師謝有明的手法如出一轍。

楊佳父姨反對法院指定律師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楊福生10月10日說,楊佳案件審訊至今仍存有兩大疑慮:翟建律師接這案子以後呢,他這一、兩天,包括前天、大前天,都向外宣稱說楊佳肯定有精神病,我猜他不明白,我也不明白他為什麼要對外宣稱這個東西,這是我一個很大的疑問,第二就是說,這次為什麼不通知他的母親,這也是一個疑問,我就這麼考慮的。

據《新京報》報導,經過與楊佳的三次接觸,翟建認為,「楊佳的精神有問題」。他指出,楊佳的行為符合其中第六部份對偏執型、衝動型和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描述。翟建已經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重新對楊佳進行精神病鑑定。這一要求暫時未獲批准。

對於律師人選,10月8日,楊佳的姨媽王靜榮和楊佳的父親楊福生已經致函上海市政法委吳志明書記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應勇院長,書面聲明不同意委託上海高院強行指定的上海律師擔任楊佳的二審辯護人。

王靜榮還以自己的名義和妹妹王靜梅(楊佳之母)的名義,發出書面聲明,並委託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李勁松律師,從即日起擔任楊佳不服(2008)滬二中刑初字第99號刑事判決書提出上訴案的辯護人,直至此案死刑覆核終結之日止。聲明中稱,自7月4日起,王靜梅失蹤,雖已報警卻至今仍下落不明。

楊父聘程海律師疑翟建與官方合謀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楊福生聘請的程海律師對翟建的表現失望,他認為翟建為楊佳辯護缺乏誠信。他說,從公開披露的事實來看,翟建沒有告訴楊佳,他父親已經為他聘請律師以及告知他母親失蹤的情況。(錄音)「他父親幫他請律師的情況,他向楊佳隱瞞了,這個從律師的道德來講,是不道德的。因為一審父親給他請了兩次,二審請了我們,他都沒有跟楊佳說。他給楊佳的一個感覺是,只有他這個律師,沒有請別的律師,父親也沒有給他做什麼事。他這個手法,和公檢法,律師謝有明的手法如出一轍,都是向楊佳隱瞞情況。」

其次,翟建對楊佳是否受到刑訊逼供的情況輕描淡寫。程海說,(錄音)「關於在警局期間有沒有刑訊逼供,輕描淡寫的。好像就擦了一點皮,描述得非常簡單,和外界想的情況差距很大。他把注意力集中在他有精神病上面。實際上是兩點。在我們代楊佳上訴狀上寫得很清楚,最重要的有兩點,一個是司法鑑定的問題,第二個是可能存在刑訊逼供啊,警方違法犯罪的行為在先。在這個他輕描淡寫地就過去了。」

因此,程海表示,翟建一開始就沒有維護當事人的利益。(錄音)「我覺得翟建在維護楊佳的利益方面,是不太誠信,隱瞞情況是非常不合適的。這種素質,基本上就斷定了他不能全心全意的,按照律師法的要求,去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一開始就沒有維護嘛。」

受楊福生委託的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裡的一位律師劉曉原說,楊佳二審有一蹊蹺之處,10月12日下午,楊福生、王靜榮共五人去了翟建律師事務所,與翟建律師就楊佳上訴案交換了看法和意見,翟建律師給楊父看了楊佳書寫的上訴狀。

上訴狀只有一頁紙,至少有四處錯別字。上訴狀的落款日期,是2008年9月10日。

但楊佳在一審宣判當天就已提起口頭上訴,只是書面上訴狀沒有遞交還在書寫。劉曉原律師分析說:「謝有明律師說過,楊佳具有法律意識,思維清晰。那麼,為何寫一份上訴狀竟用了十天,只寫一頁紙,且還有多個錯別字呢?」

楊佳在上訴狀中,提出的上訴理由有三:一是一審沒有傳薛耀、陳銀橋、吳鈺華出庭作證;二是被害人的死亡是出於意料之外,而不是故意殺人;三是去年警方對他的盤查是錯誤的,他是無辜(以上三點是大概意思)。

據楊父說,每一個理由,只有二三行字,加起來不過百字而已。

楊的目標是吳志明之子

據悉,楊佳在被帶入芷江西路派出所時,遭督察吳鈺驊羞辱。在芷江西路警官薛耀2008年7月21日的證詞中提到:「我後來回到一樓,看見分局督察隊吳鈺驊仍在對該男子做解釋工作……我肯定沒有動手打過該男子。」

楊佳後來是針對吳鈺驊投訴了半年多,最後呢,闖入政法大樓就喝問「督察室在哪兒?」,一直殺上21樓督察室,殺的最後一個就是吳鈺驊。可見,這是楊佳與吳鈺驊的一場對決,其他警官是因為擋路被殺。有消息認為吳鈺驊便是上海市政法委書記吳志明的兒子。

楊佳所殺為何人

楊佳在尋找吳鈺驊的過程中所殺的6名警察據悉都是610辦公室的警察。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表示,這六個警察肯定不是文職,據他瞭解,其中2個人是北站派出所刑偵隊的,當時正好去分局批案子,正好碰到楊佳,從而發生了血案;上海解放日報在血案發生次日公佈了六個人的名單,照片六人全部是身穿警服而且有警銜,按規定如果是文職人員不可能有警銜,應該屬於刑偵大隊等機構。

對於消息透露這六人是610辦公室,鄭恩寵認為有這個可能性。他表示,自己因為揭露上海幫貪腐罪行,曾經前後30次被閘北區公安關押,對楊佳案發生地點閘北區政法大樓非常熟悉。據目擊,閘北區所有的政法機關,除了法院之外都在這棟樓裡面辦公,其中掛牌的包括檢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安全局、610等機構。中央社記者曾經到該地採訪過,甚至保密局都有在此處掛牌。

他又指出,610辦公室是中共專門設置來鎮壓法輪功的,從上到下甚至局委會都有設置610辦公室分支機構,也有不少人是兼職從事610的工作,這是根據中共整個系統的規則運作。據他瞭解,刑偵大隊就有人同時兼任610工作,專門對付法輪功。

而維穩辦開始叫信訪辦,因為訪民太多,所以中共又設置了維穩辦對付訪民以及法輪功學員等,其職能等同與610。鄭恩寵特別強調,現在中共將打擊法輪功的手法用來對付訪民,包括肆意關押、毆打甚至注射毒針等。

有消息指對楊佳案的處理涉及江胡派系權鬥,鄭恩寵認為權斗這是肯定存在的。按照慣例,中共通常會將這類犧牲品追封為烈士,並大肆宣傳,但這次中共卻沒有將這六人評為烈士,據知家屬很不滿意,要求賠償。據可靠消息,現在閘北區的處理方法是,將閘北區公安每人每月扣200至500元不等,一直扣錢到年底,所得的款項作為發給家屬的補恤金,這說明在處理這些的警察的問題上有分歧,存在兩派系的權力鬥爭。

劉曉原說,楊佳二審時將面臨兩種狀況,一是當庭宣判,二是開庭後另擇期宣判,由法院決定。假如楊佳二審判決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話,那案件將進入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覆核階段:最高人民法院一般有15%的可能性會不覆核死刑的,所以說還有點希望嘛,做為一個家屬有希望那就肯定要爭取。

事件回放

2007年10月5日,芷江西路警官薛耀懷疑北京男子楊佳偷竊自行車將其帶入芷江西路派出所,後被無罪釋放。

此後半年,楊不斷信訪投訴當時遭警察毆打,要求開除相關人員,賠償精神損失一萬元。而閘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隊經核查認為民警執法有據並無不當;為了平息此時,該支隊前後兩次往北京調解,並同意支付1,500元,但不認有錯。楊佳不接受。

2008年7月1日,楊佳攜刀闖入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機關大樓尋找督察室,過程中,連捅數名民警及保安人員,造成6死4傷。9月1日,楊佳一審被判死刑。楊佳不服上訴,上海市高院9月12日立案受理。

慘案發生後,有消息人士透露,楊佳當時遭毆打、羞辱,並且生殖器受損。其後,上海警方否認曾經打傷楊佳生殖器並且抓捕了發佈信息人士。

但數名上海訪民在接受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時表示,上海警方毆打民眾並攻擊生殖器部位是一個普遍現象。

訪民許正清說他就曾在火車上遭普陀區警察毒打生殖器。他認為,楊佳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採取以暴制暴的方式,來喚醒更多的人為自己的基本權利鬥爭。他忍不住實在忍不住了,他爆發了。他的行為實在很讓人讚嘆,贏得很多訪民對他的讚嘆,認為他是個英雄。我也覺得他非常了不起了。

他還說,很多中國的問題我們政府方面很多沒有根本就沒有去解決。今天拖,明天拖,你要維權他就羅列罪名,將你打擊報復,然後進行迫害。這是什麼邏輯?法西斯的邏輯,強盜的邏輯,流氓的邏輯。

網友讚楊佳為英雄

網友Guaiyouli說:「權力階層可用黑手黨來形容,幾近性質完全一樣。……這種大環境下,楊佳的出現毫不令人奇怪,自有其合理性。網上一片擊節叫好之聲正是民間天堂情緒宣洩的代言。楊佳以個人綿薄之力,即使不能做到像《正午》中的正義的警長、神勇無比的佐羅那樣安良除暴,至少他維護了個人的尊嚴……」

網友桃花島主說:「楊佳殺人選在七月一日動手,並非偶然,說明他的殺人,不僅僅是對著幾個民警來的,也是針對共產黨和這個社會制度。……網民稱其為深入虎穴為民除害的孤膽英雄,說他不殺女民警,富有騎士精神乃是中國的佐羅;更有人說:楊佳是『射鵰英雄』大俠楊過轉世。」

網友xudamingbai說:「90%的網友認為楊佳是英雄,這就是民意,讓共匪恐懼的民意!」(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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