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醜聞:索賠官司路在何方?

【大紀元10月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李肅2008年10月9日華盛頓報導)三鹿毒奶造成成千上萬嬰幼兒患病,至少4人死亡。中國一些律師紛紛向受害者家屬提供免費法律援助。但是種種跡象顯示,通過法律索賠的路並不平坦。我們來對比一下中外媒體的相關報導。

*律師紛紛組團 官方媒體報導*

三鹿毒奶粉醜聞公開以後,中國各地律師紛紛行動起來。

新華網浙江頻道9月18日報導說:「浙江嘉興市君度律師事務所表示,將攜手嘉興電台《法治在線》欄目,組成志願律師團,無償為問題奶粉受害嬰兒家庭提供法律諮詢和指導。」

《法制日報》9月19號報導說:「深圳市律師協會今天(9月18日)召開三鹿牌奶粉重大安全事故法律問題研討會。在研討會上,有律師呼籲無償為三鹿奶粉事件受害的弱勢群體提供法律幫助和法律服務。」

東亞經貿新聞9月21號報導說:「吉林常春律師事務所組成了一個志願律師團,無償為受害患兒家庭提供法律諮詢和援助」

中國網9月25日報導說:「北京及全國各地的律師自發組成了一個『三鹿奶粉志願律師團』,免費為受害兒童家長提供法律援助服務,昨日記者從發起人之一李方平律師處得知,目前已經有上百位律師加入了該團隊,共為1,000多名患者提供了諮詢。」

中國財經網在同一天報導說:「三鹿集團因『問題奶粉』遭遇民事賠償訴訟。2008年9月22日,河南鎮平縣一位孫姓家長向河南省鎮平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要求三鹿集團賠償其孩子因食用『問題奶粉』而致病後的救治等費用。據《財經》記者瞭解,這是『腎結石嬰兒』事件曝光後,全國首例消費者向奶粉企業提起民事賠償的訟案。」

「據《財經》記者瞭解,原告孫某要求法院判令三鹿集團賠償其包括患兒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在內的各種費用,共計15萬元。」

中國律師的自發行動開始時甚至得到一些官方性質的機構的支持。例如,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9月20號報導說,四川兩家律師事務所向患兒家長提供法律諮詢,「四川省律師協會和成都市律師協會表示支持,同意他們組建維權律師團,為四川地區因食用「問題」奶粉而健康受損的患兒提供法律援助。」

*官方施壓律師 中國媒體不提*

但是從9月下旬開始,各路律師開始感受到官方的壓力。而這種新聞報導來自外國媒介。

美國《華爾街日報》9月29日報導說:「為受害者家庭提供諮詢的北京律師李方平週日說,我聽說許多律師目前承受著放棄法律諮詢的壓力。李方平表示北京市司法部門的官員週日聯絡了他,告訴他應該相信黨和政府會很好地解決問題。」「在河南和甘肅兩省的律師也稱從當地官員那裡接到了類似指示。」

《華爾街日報》10月1號報導說:「李方平說,他已經接到這個志願團隊成員的無數個電話,說地方官員向他們施壓,要求他們不要插手。」

美國之音10月4號報導說:「近來有報導說,中國當局向律師們施壓,已經有數十名律師退出志願律師團。三鹿奶粉事件志願律師團成員──北京律師李靜林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他們受到了壓力,北京律師協會的劉軍副秘書長曾經在9月18日給他打電話,意思是要他自我約束。」

「李靜林說,9月24日他又得到通知,要他到北京市司法局開會。」「他說:『我聽見劉副秘書長講的是,他覺得我們在網上發表的東西那樣不好。他說那個方式不是太合適。另外他講了一點,他說,河北省的律協找了北京市律協,希望我們不要參與河北省的事情。』」

美聯社10月7日報導說:「向中國毒奶粉醜聞中患病兒童家庭提供法律諮詢的律師星期二表示,他們面臨越來越多的官方壓力,要他們退出這些案子。」

「其中一位律師常柏陽,在接受美聯社電話採訪時說:『至少有14位向受害者家庭提供法律協助的河南省律師被省政府司法部門的官員告知要停止他們的活動。』他說:『他們打電話給我和我在律師事務所的上司,向我施加壓力。他們說這件事已經成為政治問題,我應該聽從政府的安排。』常柏陽援引這位政府官員的話說,『如果不聽招呼,律師和事務所都會受到處理。』」

*有律師說沒受壓*

當然,有些外國媒體也報導說,一些中國律師表示沒有受到政府壓力。美國之音的報導說:

「三鹿奶粉事件志願律師團成員之一河北省律師牛守強否認他受到壓力。」「他說,提供諮詢是正常職業行為,政府和其他部門是不會干涉的。他說:『絕對的自由在哪裡都是沒有的。現在政府就說不讓你亂說,就是說提供諮詢是可以的。諮詢一下、找三鹿集團索賠是可以的,他們就是不讓你說一些不太該說的話。』」

*中國媒體刊載的民間之聲*

中國媒體儘管沒有向外國媒體那樣報導律師受到的官方壓力,但是也報導了一些與政府不同的聲音。例如,《南方都市報》10月2日發表的北京大學憲法學教授張千帆的文章說:

「目前,行政部門似乎正在制訂奶粉事件的賠償方案,但是這個方案一定能做到個體公正嗎?……還不如讓司法發揮更大的作用,根據受害人的特定情況確定適當的賠償金額。……可以形成集體訴訟乃至『公益訴訟』。」「至少,政府應該放手支持而非限制有關食品安全的民事訴訟,讓廣大消費者在法庭上維護自己的法律權利。」

成都商報發表傅達林的評論說:「從國家制度層面看,這樣的律師志願行動,從側面折射出目前我國相關維權機制的缺失。」

「儘管相關企業信誓旦旦地表示會給予賠償,但具體操作起來,其前景不容樂觀。事實證明,目前尚未有患兒家長通過法律訴訟程序起訴奶粉生產企業,大多數家長還在觀望政府即將出台的賠償方案。這也恰恰反映出了司法救濟機制的無力。然而,對於糾紛的化解尤其是民事賠償糾紛,政府並不是一個合適的仲裁機構,司法機關才是解決此類糾紛的職能機關。」

「從現有制度看,……公民個人在遭遇普遍性的違法侵權時,要想通過訴訟維權,往往無能為力。在這種情況下,……更需要從全社會的角度開闢公益訴訟的新渠道。」

根據中國食品科技網10月2日的報導:「北京德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季成說:『9月18日,我們向鎮平縣法院快遞了起訴書。……9月22日,法院確認收到起訴書。按規定,正常情況下,7個工作日之內,法院應決定是否立案。』」

截至10月7日,訴訟已經提出將近20天,答覆時限早已超過,原告還沒有得到任何通知,想必官方這個決定並不容易做出。

*政府擔心政治影響和社會穩定*

《華爾街日報》9月29日報導說:「中國政府很擔心這些官司帶來的政治影響,因為原告可能會公開表達他們的不滿。例如,在三鹿案中,受害者家長可能會質問,為甚麼政府會讓三鹿公司的嬰兒配方奶粉免檢。」

「在四川大地震中倒塌校舍的孩子家長試圖起訴當地政府時,法庭拒絕受理,政府官員向家屬施加壓力,要他們接受賠償他們孩子死亡的庭外解決方案。」

報導說:「李方平預計:『政府想保持社會穩定,不想看到受害者家長聚到一起,所以他們可能不會允許提出集體訴訟。』」

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9月22日報導說:「一個在美國會吸引成群的律師盯著數以百萬計美元賠償的案子在中國基本上是一個政治案子,而不是法律案子。」

*內外有別 中國日報報導索賠案*

不過,在這個訴訟提出十幾天以後,在官方向律師施加壓力以後,中國官方主要英文報紙《中國日報》10月7日卻對外報導了這次毒奶粉索賠案。報導說:「在毒奶粉醜聞中心的奶業巨頭三鹿公司可能會面臨受害者的第一個法律訴訟,河南省一個地方法庭將在本星期內決定是否審理首次提出的這種案子。」

報導還採訪了律師團的律師季成和常伯陽。報導說,「除了季成代理的受害家長以外,其他一些毒奶粉受害人也在全國各地提起訴訟。」

《中國日報》發出這則報導的目的令人捉摸不定。

不過,在目前環境下,正如美聯社10月1日援引紐約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制度專家科恩教授的話所說:「這對夫婦能夠提出這個訴訟,讓人很意外。這本身就是新聞。」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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