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秘密審判判定兩名日外交官是間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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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芳明東京十一日專電)日本「讀賣新聞」今天報導,中國北京高等法院曾於二零零六年一項秘密審判的判決中:判定日本外交官對中國從事間諜工作;包括讀賣在內的兩名日本媒體記者則是日本間諜組織的代理人。判決還將一名中國男子以間諜罪判處無期徒刑。

讀賣引述東京消息人士的話報導,北京市高等法院於二零零六年九月以間諜罪名將一名四十八歲的中國男子判處無期徒刑;同時,還判定日本外務省國際情報統籌官組織是一個間諜組織,在該組織工作的一名現任外務省幹部和日本駐北京大使館的一名書記官,從事間諜工作。

報導指出,被中國判定為間諜的外務省幹部曾派駐日本駐北京大使館,經常訪問中國。另外,駐中國的日本外交官在判決後並未被驅逐出境而繼續工作。

判決文還指出,讀賣和另一家日本媒體的記者共兩人接受這名中國男子提供的情報,因而判定他們是日本間諜組織的代理人。

讀賣反駁這項判決,並指出該報記者被認為是間諜組織代理人與事實不符。外務省目前尚未置評。

報導指出,這名中國男子在北京對日本顧客從事按摩業,父親是中國共產黨的老幹部,在黨內重要機關有熟人,他在二零零五年春天中國反日風暴狂吹之際遭到逮捕。這名男子涉嫌數度提供日方情報,並在日方安排下於二零零五年初訪日時,將中共領導人專用的電話簿等交給「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並收取三十萬日圓(約新台幣九萬多元)。

這名中國男子在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後,曾向北京高等法院上訴指出:他並不知道外務省幹部是間諜;交給日方的的電話簿是不屬於機密部分的拷貝;三十萬日圓則是日方未付的按摩費。

但是,高等法院維持原判並且二審定讞,並以案件關係到國家機密為由而將這項審判秘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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