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典故

為甚麼六十歲又稱為「花甲之年」?

我們如果閱覽古文詞賦,經常看到古人談到年齡時,除了用數字表示外,還會使用一些有趣的代稱。如《淮南子˙氾論》:「古之伐國,不殺黃口。」又晉朝陶潛《榮木》詩序:「總角聞道,白首無成。」及《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儒林外史.第十回》:「魯老先生有個令愛,年方及笄。」另《西遊記˙第二十回》:「又問:『年壽歲何?』道:『痴長六十一歲。』行者道:『好!好!好!花甲重逢矣。』」而黃口、總角、弱冠、及笄、花甲都是年齡的代稱。

那麼,為甚麼要把六十歲稱為「花甲之年」呢?

中國古代曆法是以天干地支相配來紀元,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十天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是十二地支。天干地支兩兩相配,從甲子開始,至癸亥為止,共有六十個組合,每六十為一個循環,周而復始,所以六十為一甲子,稱「六十甲子」。又天干和地支的組合是依次錯綜相配,故又稱為「花甲」或「花甲子」,也就是說「花甲」有六十之意。因此,後來人們就把它用來作為六十歲的代稱。如唐朝趙牧《對酒》詩:「手挼六十花甲子,循環落落如弄珠。」

除了用「花甲之年」代稱六十歲,也可以用「耳順之年」,如《論語.為政》篇:「六十而耳順。」還可用「平頭甲子」,古代計數若逢十、百、千、萬等不帶零頭,俗稱齊頭或平頭,如唐朝白居易《登龍尾道南望憶廬山舊隱》:「青山舉眼三千里,白髮平頭五十人。」及元朝燕公楠《摸魚兒》:「又浮生平頭六十,登樓悵望荊楚。」另外,周制允許六十歲以上的老者可以拄杖行於鄉里,如《禮記.王制》:「六十杖於鄉。」所以「杖鄉之年」也被用來代稱六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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