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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策中信金合作 港台法令不同難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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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 (大紀元記者林欣怡台灣台北綜合報導)財經立法監督聯盟昨日上午舉行座談會,關於中策、中信金簽訂MOU(合作備忘錄),立委和相關專家質疑港台法令不同,會造成監管困難。

國民黨立法委員吳育昇指出,香港政府希望中策博智標下南山案的資金可以直接匯給AIG(美國國際集團),但台灣政府希望資金可以先匯進台灣再匯出,他質疑若港台法令不同時該如何協調監管。

雙方主管機關對於付款方式的歧異,他質疑若港台法令不同時該如何協調監管,加上中策集團並非保險業背景,雖然沒有確切證據,卻可合理懷疑是結合中、港、澳禿鷹資金採「代拍」的方式競標南山人壽。

野村國際證券董事總經理翁明正表示,根據金控法,台灣金控持股逾25%或董事過半,須編合併報表,但在香港法令編合併報表股權要超過51%,可能中策和中信金都可編製轉投資南山的合併報表,「一個女兒不能嫁二個夫家」,兩邊監管機構還需再協調。

與現場電話連線的中策集團行政總裁柯清輝表示,保險業在台灣是監管行業,受主管機關監管,香港法令相對而言比較靈活,以這次融資的資金為例,中策就向香港當局表達這是台灣的要求,會再和香港監理單位溝通。

中信金財務長許妙靜並未正面回覆合併報表問題,僅表示需先看股權有無過半,以及有無實質控制力;她表示,所謂的實質控制力就是董監過半,以及人事財務業務經營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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