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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週期逾26週 三年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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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去年底,我國平均失業週數已連兩個月超過二十六週,不僅超過目前失業給付的期間六個月,也創下三年來平均失業週數新高!專家更提出警訊,真實失業期間應該更長,至少是主計處公佈的一點五倍到兩倍。

學者:實際數據多一點五倍

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指出,主計處公佈的失業週期,是統計目前還在失業中的人其失業時間,換句話說,這些人其實還沒找到工作,而非失業到找到工作的時間。由於相關資料顯示,後者約是前者的一點五倍到兩倍,也因此,現在台灣的失業者到真正找到工作所需要的時間,應是三十九週甚至四十週以上。更何況,近期裁員潮下的大量失業者都才剛失業,失業週期都很短,也可能使統計上的平均失業週期縮短。

因此,如果政府評估失業現象在短期間不會明顯好轉,延長失業給付確有必要。但辛炳隆建議,應以特別條例獨立立法延長,以免景氣好轉時,成為就業保險法的後遺症。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則指出,勞團擔心下次公佈的長期失業人口、也就是失業超過一年者可能破十萬,如果主政者還相信平均失業週期只有二十六週,只能說,馬政府將再一次「錯估形勢」,對失業的體認也不夠清楚。

此外,政大勞工所教授劉梅君認為,失業不是只有勞委會的問題,各部會都應該設法,除失業給付外,不能領失業給付者的失業救濟,或是其他社會支援也應該納入,共同搭起社會安全網。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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