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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隨意看 銀行業直呼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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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李靚慧、藍鈞達/台北報導〕對立委提案,免除民代蒐集個人資料的事前告知義務,銀行業者聞訊直言「太誇張」、「怎麼可能」;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表示,個人所得及納稅等資料牽涉保密問題,洩漏者涉及刑責,財政部不贊成開放民代蒐集或調閱。

納稅資料 財部不贊成開放

張盛和說明,根據「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除了對本人、繼承人、授權代理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的債權人、稅捐稽徵機關、監察機關及受理稅務訴訟機關等,稅務人員對納稅人提供的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資料,應絕對保守秘密,違者可能涉及刑責。因此,目前民代無權調閱納稅人所得資料,若要開放,必須修改「稅捐稽徵法」規定,但財政部認為不宜開放,因此不贊成修法。

銀行業者則指出,立委若以問政為由要求查閱個資,銀行如何認定民代的使用目的,究竟是為公益還是私利?認為還是應有所限制,最好是比照目前的做法,由稅捐、警政等單位出具正式文件,銀行業者才配合提供,才不會流於氾濫。

一家民營銀行高層指出,銀行握有龐大客戶的個人資料,但銀行的角色也只是「保管單位」,銀行不但須負起資料保護的責任,即使銀行要使用,還是必須遵循法規的限制。業者舉例,就算是銀行希望調閱客戶在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個人資料,也得有客戶的同意文件,不可沒有任何理由就去調閱。

公營行庫高層則指出,這樣類似給予立委調查權,應該是監察或是司法機關所有,但對銀行來說,客戶資料不得隨便外洩,因此即便有立委要求,也不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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