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轮功动议案 中国律师吁当局面对现实

【大纪元3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3月16日美国国会众议员通过605号决议案,要求立即结束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胁迫、监禁及酷刑折磨,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表示对高智晟律师失踪的关注,决议案最终以412票赞成、1票反对获得通过。中国维权律师对此表示看法,希望这种所谓“干涉专制国家内政”的事件越多越好。

中国维权律师认为这是美国在履行国际义务,是对世界人权的问题表达一种关心和声援,并希望当局摒弃敌意,将其视为反思的机会。他们还认为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和迫害是用潜规则取代法律,导致司法公信力的急度下降。他们呼吁中国政府必须面对现实,除了大陆之外,法轮功都是合法的,并且受到当地国的保护。

美国会605号决议案是履行国际义务

陕西西安著名人权律师张鋻康表示:“我特别希望国际正义的力量在这样的问题上,在迫害法轮功人权和宗教信仰的国度里,希望这种所谓‘干涉专制国家内政’的事件越多越好。”

中国著名维权律师唐吉田认为美国国会做出这样一个决议,实际上他们是在履行国际义务,也是对全世界人权的问题表达了一种关心和声援,也是对中国内地一些不愿意遵守国际公约也不愿意按照国内法律去行事的人所做的行为进行一种否定性的评价。他认为这是值得人们赞许,也是值得进一步期待的。

中国政府应该反思 必须面对现实

北京著名人权律师江天勇表示,不管美国国会怎么样对待这个事情,中国政府对法轮功这个事情,应该引起高层的反思。他进一步阐述说:“因为不能以思想定罪是全世界现代通行的最基本的规则。法律只能惩治行为上不当的地方,不能因为思想去定罪。所以说这也是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这个条款应该得到落实。”

他还表示,中国政府不应该把美国国会的这个决议案视为一个敌意,而应该想到是它自我反思的机会,并且它必须面对现实。他说:“法轮功在中国大陆被官方用各种方法去打击,包括行政上的、刑法上的打击,甚至在法外的打击,我觉得中国政府应该引起反思。全世界那么多的国家法轮功都是合法的,并且受到当地国的法律保护,所以我觉得不能就仅仅中国大陆自己与全世界规则不一致,这是说不过去的,即便是在香港、澳门这些中国的领土,法轮功他也是合法的。”

“610”凌驾在法律之上 是非法组织

美国605号决议案要求立即废除江泽民为“消灭”法轮功而下令成立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立即释放那些仅仅因为他们的信仰而被关押在监狱、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那些被关押的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亲属。

江天勇律师认为迫害法轮功的专门组织“610”组织是凌驾在法律之上的一个非法机构,“610”的运作不符合中国作为一个法制国家的这样一个最终目标,他分析说:“从法律角度来说,法律上没有给“610”这个组织任何法律地位,但是这个组织却现在凌驾在法律之上,不受任何法律的制约,并且在干涉、高度参与各种法轮功的案件。”

他进一步阐述说:“我们看公检法关于法轮功案件基本上没有按照中国现有的法律办理,比如说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这些法律都没有真正地在起作用。而是“610”自己一些秘密的,这样的一个所谓通知、所谓的口头电话,这些东西在运作。我觉得这显然不符合中国作为一个法制国家的这样一个最终目标,所以说中国政府应该就此引起反思,调整自己这样的所作所为,我觉得这样更能够使中国真正地融入到国际社会,成为一个真正的让人们、让全世界能够尊重的一个大国。”

中共用潜规则取代法律

唐吉田律师表示,就他对法轮功学员的接触和了解的情形来看,他认为法轮功团体在遭受非法对待时所秉持的和平、理性的精神是相当多的民众不具备的,对(信仰)权利的那种坚守和追求与相当多的人群是有区别的。

他还表示,目前这种对法轮功的打压和迫害是与司法程序相违背的,是用潜规则取代法律,他说:“即便是按照现行的法律也没有任何一个条款能够支持无论是劳动教养或者是刑事处罚,或者是任何一种变相的一些处理,包括像非法拘禁啊、非法搜查,及在社会保障方面进行歧视性待遇等等。这些做法都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都是说穿了就是一种潜规则,而这种潜规则取代法律的结果,就是造成司法公信力的急度下降。”

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人权律师遭打压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加剧,越来越不得人心,随着人们对法轮功的了解,越来越多的有良知和正义感的律师们站出来为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当辩护律师,从法律上维护法轮功学员信仰的权利。中共当局也因此将黑手伸向他们,他们中有些人被吊销律师执照,有些被判刑。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三次为法轮功上书的著名人权律师高智晟,他为此至今下落不明。

因为为法轮功学员的人权辩护而被吊销律师执照的江天勇说:“我觉得中国现在目前处于一个向这个法制化过渡的阶段,它并没有真正的实现法制,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人没有依照法律去办事的情况,尤其是律师为法轮功辩护的过程中反映出这个政府机关的很多人确实偏离了法制的轨道。”

“包括高智晟还有很多其它的律师,最近王友航律师,还有山东济南的刘如平律师,都因为涉及到法轮功案件被判刑、被打击迫害,还有一些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却失去了律师执照,这些都会让国际社会看到中国在公开对外界承诺的‘依法治国’,所以我相信国际社会的这些努力应该能够影响中国政府。”

唐吉田律师表示,当局迫害高律师的手法实在是劳民伤财。他说:“高律师这个案情、这个行为从法律上定罪本身就是一个问题,难以让人非常信服。即便定罪以后是缓刑,缓刑的执行都是有一个相应的程序的,当时就是没有音讯,家人关心、朋友关注,官方的一些人要费尽口舌做各种各样的解释。我觉得这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劳民伤财的方法,既对本人不公,对家人不公,又对大众的财富进行浪费,有损于政府的声誉,更对这个执政者的国际形象也是有相当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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