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啸:遮羞布都不要了

——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裹挟法轮功学员家属的黑社会行径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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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7日讯】最近,福建省福州市有两件司法丑闻连续曝出:一件是轰动全国的“严晓玲案”以及由其引发的福建网民“毁谤案”;另一件则是不为外界知晓的福建师大“叶巧明案”。这两个案子有异曲同工之处——那就是在案子审理过程中,福州公检法系统的流氓黑社会行径彻底暴露无遗。

对于中国的公安警察,民间早就蔑称其为“披着制服的土匪”,民谣也有“从前土匪在深山,如今土匪在公安”在流传。果真,从严巧玲案和叶巧明中,人们不难见到福州公检法系统无处不在的流氓黑社会嘴脸和行径。

福州司法系统的黑社会化由来已久,这是本地老百姓都心知肚明的一个事实。笔者印象中最深刻的一幕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国营福州客车厂因为股份制改造,发生过维权的汽车厂工人被厂方新股东雇佣的福清黑社会流氓殴打的流血事件,而在冲突现场,福州市仓山公安局的警察竟然坐视工人们被黑社会打手殴打而无动于衷(有大量的现场照片作证)。

十几年过去了,福州司法系统的黑社会化已经随着中共这个政权的黑社会化而走向了彻底化,这在今年3月福州马尾区法院审理福建网民游精佑等三人“毁谤案”过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2010年3月中旬,马尾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由严晓玲案引发的福建网民“诽谤罪”,法庭外发生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福州市马尾公安局便衣警察和其雇佣的当地黑社会打手公然用暴力抢夺从全国各地闻讯赶来旁听的网友们的照相机、摄像机,以及严晓玲母亲的证物等,其下三滥的黑社会行径迅速在网络上被曝光,遭到全国网民一致声讨,激起了人们的义愤。

如果说严晓玲案中的暴力行凶者毕竟是那些便衣和黑社会,穿制服者(警察)还没有直接动手;那么在“叶巧明案”中,穿制服的警察则毫无顾忌,直接以赤裸裸的流氓面目行恶,连遮羞布也不需要了。

叶巧明是福建师大体育中心职工,是一个心地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可是这样一个与人为善的好人,竟然遭到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迫害。2009年9月16日上午,叶巧明在上班时被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林峰和周迅等人绑架,而所谓的“证据”,按照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说法“叶巧明一共邮寄了2338封信件,其中有一封信件的七处指纹中,有6处指纹都是叶巧明的”。似乎证据确凿。

但是,这个所谓的证据很快就被戳穿了。在查阅过检察院的起诉材料后,叶巧明的律师很快断定这是个明显的“做案”:没有证人,也没有可靠的证据。

检察机关指控叶巧明邮寄了2338封信,这根本不能成立。首先,信呢?一封信都没有!不仅现在没有,就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时候都没有。看案卷材料,公安机关是在2009年3月28日立案的,当时声称发现巧明邮寄了2338封信。2009年9月16日,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二大队负责办案的警察周杰和林峰,在《呈请逮捕报告书》中,所罗列的“认定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一共有九项之多,其中竟然连一封信都没有。侦查了半年,没有拿到一封信实物,却要坚持认定叶巧明邮寄了两千多封信,这是不是有点天方夜谭!

让我们记住周杰和林峰。我们更要记住,检察机关是怎样不要一封信,就能指控叶巧明邮寄了2338封信的。

其次,公安机关声称,在2338封信中找到了七枚指纹,经鉴定有六枚指纹是叶巧明的。具体是哪从几封信中找到的指纹呢?公安机关没有说明。那么检察机关知不知道具体是哪从几封信中找到的指纹呢?如果检察机关也搞不清楚具体是哪从几封信中找到的指纹,那么检察机关凭什么证据来确认公安机关的说法就符合事实呢?检察机关使用了指纹鉴定书作证据,鉴定书上所附的照片中,清楚标明“现场指纹”,却让人搞不清楚这是指的邮寄现场的指纹呢,还是收件现场的指纹呢,这样的鉴定书完全不足为凭。检察机关用来作为证据使用的笔迹鉴定书,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没有笔迹鉴定样本的具体出处,凭空说那几个用来做鉴定的字样,来源于叶巧明邮寄的信封,这是完全不可信的。

今年3月4日,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对叶巧明开庭,开庭前三十分钟,来自北京的叶巧明辩护律师依照司法程序要求控方(仓山区检察院)证人出庭作证,但是得到的回答却是证人出差的搪塞(其实连证据都是假的,又哪来的证人呢?)。尴尬之余,3月4日的开庭只能被迫取消。

其实,所谓的叶巧明案明显就是福州市国公安局国保支队无中生有捏造出来的,姑且不论“信仰无罪”这个普世价值观,连起码的证人和证据都拿不出来的案子,福州仓山公检法系统居然也敢联手作假案、公开开庭审判叶巧明,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执法犯法,对法律的肆意践踏和对守法公民的公然陷害么?以前他们这样做过,而且屡屡得逞,那是因为很多被陷害的法轮功学员对相关法律不太熟悉,很多人也没有请律师,即使请了律师,那律师在面对来自司法局的高压,往往只敢做“轻罪辩护”,而敢于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在全国也是寥寥无几的,大多数这样的正义律师都在事后被其所属的司法局吊销了律师执照,并遭到迫害(如著名的高智晟律师、王永航律师、郭国汀律师)。发生在福州本地的一个例子就是个典型:福州法轮功学员李丽琴(女)因为散发真相传单,被福州鼓楼国保抄家,李丽红家里本没有电脑和打印设备,但是在庭审中,鼓楼区检查院竟然能拿出“证据”出来:在李丽红家中“找到”的打印机和电脑等设备,当然,这些所谓的电脑和打印机是如何长了翅膀飞到李丽红的家中,可能只有鼓楼国保大队的警察先生们“心知肚明”。

不少关心叶巧明案的人们以为仓山区法院可能很快会释放叶巧明了,因为没有证据和证人,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像是警匪片中才能看到的,只不过影片中的流氓黑社会换成了现实中的穿制服的警察。据了解,福州市国保支队竟然使用裹挟的手段,在3月底的某一天,把叶巧明的儿子(大一学生)和公公等家人“请到”公安局“做思想工作”,他们被“告知”如果继续坚持委托律师辩护,就意味着家属们对法轮功的支持,叶巧明儿子(19岁,刚念大一)的学业和前途会受到影响。在这赤裸裸的黑社会邪恶威胁面前,叶巧明的家属只能被迫选择妥协,与律师解除了委托合同。了解内情者无不对福州公安国保支队此流氓恶行感到毛骨悚然:堂堂国家执法者,竟然以毫不掩饰的黑社会流氓手段威胁善良的市民,以达到其非法开庭的可耻目的。

果然,4月9日在没有律师到场的情况下,仓山区法院对叶巧明进行了秘密开庭。之前几天,很多3月4日到仓山区法院旁听的法轮功学员纷纷遭到各种形式的便衣骚扰和跟踪、阻挠,其目的很明确:就是不让人去旁听对叶巧明的非法开庭。假案就假的案,害怕被旁听只能证明叶巧明案的确是个假案。

认真分析本案透露出的各种信息,叶巧明案从头到尾,完全证实了律师的断言——这是个地地道道的“假案”:没有证人、拿不出证据而无法开庭的尴尬、害怕观众旁听(骚扰希望旁听的法轮功学员)、秘密开庭、裹挟恐吓叶巧明的家人以使其放弃律师辩护,等等,无不使这场邪恶闹剧的主角——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仓山区法院、检察院联手陷害好人的邪恶流氓嘴脸彻底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人们再次领略了福州市仓山区公、检、法这三家穿着制服的土匪是如何合伙作恶陷害善良的。

人们不难看出,究竟是谁在危害社会?是信奉“真善忍”原则而处处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还是这些肆意践踏法律的披着合法外衣的警察、检察官、法官?聪明的人们不难得出自己的结论。福州市公检法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叶巧明的迫害,使善良的人们看清了中共公检法系统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行径,同时也使中共的邪恶本质得到进一步的曝光。

好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9年底,西班牙国家法庭和阿根廷联邦法庭作出了历史性的裁决:对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的元凶——江泽民、罗干等六名中共高官发出了全球通缉令,正义开始得到伸张。福州市公检法系统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任何迫害,将遭到正义法庭的审判,每个参与迫害者都无法逃脱。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正义的人们都来关心叶巧明一案,因为关注叶巧明,也就是关注你自己:只有人人起来维护司法公正和良知正义,我们每个人才能活得有尊严,而不是相反。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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