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嘯:遮羞布都不要了

——福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裹挾法輪功學員家屬的黑社會行徑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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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7日訊】最近,福建省福州市有兩件司法醜聞連續曝出:一件是轟動全國的「嚴曉玲案」以及由其引發的福建網民「譭謗案」;另一件則是不為外界知曉的福建師大「葉巧明案」。這兩個案子有異曲同工之處——那就是在案子審理過程中,福州公檢法系統的流氓黑社會行徑徹底暴露無遺。

對於中國的公安警察,民間早就蔑稱其為「披著制服的土匪」,民謠也有「從前土匪在深山,如今土匪在公安」在流傳。果真,從嚴巧玲案和葉巧明中,人們不難見到福州公檢法系統無處不在的流氓黑社會嘴臉和行徑。

福州司法系統的黑社會化由來已久,這是本地老百姓都心知肚明的一個事實。筆者印象中最深刻的一幕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國營福州客車廠因為股份制改造,發生過維權的汽車廠工人被廠方新股東僱傭的福清黑社會流氓毆打的流血事件,而在衝突現場,福州市倉山公安局的警察竟然坐視工人們被黑社會打手毆打而無動於衷(有大量的現場照片作證)。

十幾年過去了,福州司法系統的黑社會化已經隨著中共這個政權的黑社會化而走向了徹底化,這在今年3月福州馬尾區法院審理福建網民游精佑等三人「譭謗案」過程中體現得淋漓盡致。

2010年3月中旬,馬尾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由嚴曉玲案引發的福建網民「誹謗罪」,法庭外發生了令人瞠目結舌的一幕:福州市馬尾公安局便衣警察和其僱傭的當地黑社會打手公然用暴力搶奪從全國各地聞訊趕來旁聽的網友們的照相機、攝像機,以及嚴曉玲母親的證物等,其下三濫的黑社會行徑迅速在網絡上被曝光,遭到全國網民一致聲討,激起了人們的義憤。

如果說嚴曉玲案中的暴力行兇者畢竟是那些便衣和黑社會,穿制服者(警察)還沒有直接動手;那麼在「葉巧明案」中,穿制服的警察則毫無顧忌,直接以赤裸裸的流氓面目行惡,連遮羞布也不需要了。

葉巧明是福建師大體育中心職工,是一個心地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可是這樣一個與人為善的好人,竟然遭到福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迫害。2009年9月16日上午,葉巧明在上班時被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林峰和周迅等人綁架,而所謂的「證據」,按照福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說法「葉巧明一共郵寄了2338封信件,其中有一封信件的七處指紋中,有6處指紋都是葉巧明的」。似乎證據確鑿。

但是,這個所謂的證據很快就被戳穿了。在查閱過檢察院的起訴材料後,葉巧明的律師很快斷定這是個明顯的「做案」:沒有證人,也沒有可靠的證據。

檢察機關指控葉巧明郵寄了2338封信,這根本不能成立。首先,信呢?一封信都沒有!不僅現在沒有,就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時候都沒有。看案卷材料,公安機關是在2009年3月28日立案的,當時聲稱發現巧明郵寄了2338封信。2009年9月16日,福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二大隊負責辦案的警察周傑和林峰,在《呈請逮捕報告書》中,所羅列的「認定犯罪事實的主要證據」一共有九項之多,其中竟然連一封信都沒有。偵查了半年,沒有拿到一封信實物,卻要堅持認定葉巧明郵寄了兩千多封信,這是不是有點天方夜譚!

讓我們記住周傑和林峰。我們更要記住,檢察機關是怎樣不要一封信,就能指控葉巧明郵寄了2338封信的。

其次,公安機關聲稱,在2338封信中找到了七枚指紋,經鑑定有六枚指紋是葉巧明的。具體是哪從幾封信中找到的指紋呢?公安機關沒有說明。那麼檢察機關知不知道具體是哪從幾封信中找到的指紋呢?如果檢察機關也搞不清楚具體是哪從幾封信中找到的指紋,那麼檢察機關憑什麼證據來確認公安機關的說法就符合事實呢?檢察機關使用了指紋鑑定書作證據,鑑定書上所附的照片中,清楚標明「現場指紋」,卻讓人搞不清楚這是指的郵寄現場的指紋呢,還是收件現場的指紋呢,這樣的鑑定書完全不足為憑。檢察機關用來作為證據使用的筆跡鑑定書,也存在同樣的問題。沒有筆跡鑑定樣本的具體出處,憑空說那幾個用來做鑑定的字樣,來源於葉巧明郵寄的信封,這是完全不可信的。

今年3月4日,福州市倉山區法院對葉巧明開庭,開庭前三十分鐘,來自北京的葉巧明辯護律師依照司法程序要求控方(倉山區檢察院)證人出庭作證,但是得到的回答卻是證人出差的搪塞(其實連證據都是假的,又哪來的證人呢?)。尷尬之餘,3月4日的開庭只能被迫取消。

其實,所謂的葉巧明案明顯就是福州市國公安局國保支隊無中生有捏造出來的,姑且不論「信仰無罪」這個普世價值觀,連起碼的證人和證據都拿不出來的案子,福州倉山公檢法系統居然也敢聯手作假案、公開開庭審判葉巧明,這難道不是赤裸裸的執法犯法,對法律的肆意踐踏和對守法公民的公然陷害麼?以前他們這樣做過,而且屢屢得逞,那是因為很多被陷害的法輪功學員對相關法律不太熟悉,很多人也沒有請律師,即使請了律師,那律師在面對來自司法局的高壓,往往只敢做「輕罪辯護」,而敢於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在全國也是寥寥無幾的,大多數這樣的正義律師都在事後被其所屬的司法局吊銷了律師執照,並遭到迫害(如著名的高智晟律師、王永航律師、郭國汀律師)。發生在福州本地的一個例子就是個典型:福州法輪功學員李麗琴(女)因為散發真相傳單,被福州鼓樓國保抄家,李麗紅家裏本沒有電腦和打印設備,但是在庭審中,鼓樓區檢查院竟然能拿出「證據」出來:在李麗紅家中「找到」的打印機和電腦等設備,當然,這些所謂的電腦和打印機是如何長了翅膀飛到李麗紅的家中,可能只有鼓樓國保大隊的警察先生們「心知肚明」。

不少關心葉巧明案的人們以為倉山區法院可能很快會釋放葉巧明瞭,因為沒有證據和證人,但是接下來發生的一幕卻像是警匪片中才能看到的,只不過影片中的流氓黑社會換成了現實中的穿制服的警察。據瞭解,福州市國保支隊竟然使用裹挾的手段,在3月底的某一天,把葉巧明的兒子(大一學生)和公公等家人「請到」公安局「做思想工作」,他們被「告知」如果繼續堅持委託律師辯護,就意味著家屬們對法輪功的支持,葉巧明兒子(19歲,剛念大一)的學業和前途會受到影響。在這赤裸裸的黑社會邪惡威脅面前,葉巧明的家屬只能被迫選擇妥協,與律師解除了委託合同。瞭解內情者無不對福州公安國保支隊此流氓惡行感到毛骨悚然:堂堂國家執法者,竟然以毫不掩飾的黑社會流氓手段威脅善良的市民,以達到其非法開庭的可恥目的。

果然,4月9日在沒有律師到場的情況下,倉山區法院對葉巧明進行了秘密開庭。之前幾天,很多3月4日到倉山區法院旁聽的法輪功學員紛紛遭到各種形式的便衣騷擾和跟蹤、阻撓,其目的很明確:就是不讓人去旁聽對葉巧明的非法開庭。假案就假的案,害怕被旁聽只能證明葉巧明案的確是個假案。

認真分析本案透露出的各種信息,葉巧明案從頭到尾,完全證實了律師的斷言——這是個地地道道的「假案」:沒有證人、拿不出證據而無法開庭的尷尬、害怕觀眾旁聽(騷擾希望旁聽的法輪功學員)、秘密開庭、裹挾恐嚇葉巧明的家人以使其放棄律師辯護,等等,無不使這場邪惡鬧劇的主角——福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倉山區法院、檢察院聯手陷害好人的邪惡流氓嘴臉徹底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人們再次領略了福州市倉山區公、檢、法這三家穿著制服的土匪是如何合夥作惡陷害善良的。

人們不難看出,究竟是誰在危害社會?是信奉「真善忍」原則而處處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還是這些肆意踐踏法律的披著合法外衣的警察、檢察官、法官?聰明的人們不難得出自己的結論。福州市公檢法系統對法輪功學員葉巧明的迫害,使善良的人們看清了中共公檢法系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行徑,同時也使中共的邪惡本質得到進一步的曝光。

好在「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009年底,西班牙國家法庭和阿根廷聯邦法庭作出了歷史性的裁決:對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的元兇——江澤民、羅幹等六名中共高官發出了全球通緝令,正義開始得到伸張。福州市公檢法系統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任何迫害,將遭到正義法庭的審判,每個參與迫害者都無法逃脫。

我們呼籲社會各界正義的人們都來關心葉巧明一案,因為關注葉巧明,也就是關注你自己:只有人人起來維護司法公正和良知正義,我們每個人才能活得有尊嚴,而不是相反。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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