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文学

红水河在呻吟(24)水库移民悲歌

天生桥一级、二级水电站

4. 其他村组

(4)坝达章乡际山林村

际山林村有5个组,一、四、五组被淹,主要是淹田地不淹房屋,属于单淹户。房屋得不到翻新,田地却没了,只有少数农户因房子距江边太近,按照风险区搬迁,房子被强行拆除,无论大小,每人补助6,325元。

际山林村五组人口241人,水田全被淹没,村民们曾到移民部门看到昆明勘测设计院的淹没面积,五组被淹水田是116.32亩,可是兴义市支重局下文时水田面积变成了96.32亩,等到兑现时移民站的清册上又只有86.32亩,水田一项被克扣30亩,每亩8,955元,共26.9万元。五组旱地被淹少,没有补偿,荒山灌木林补偿费每人50元。按照昆院面积,五组水田补偿是104万,人均应该是4,300元。

五组是移民,他们应享受“农村移民补偿”中的“学校及医疗点补助”,每人200元,一、四、五组共700移民,学校补助一项应该有14万,可是只花11万多元新建的际山林小学校还要从水田补偿费中每个组扣除1.2万。14万元的“学校补助”根本就没下拨,小学校的投资有一半是被扣除的水田补偿费,另一半是国家西部义务教育工程款。另外,兑现补偿款之前两年,每人每年300元生活补助共600元,全组144,600元,这笔费用应该是后期扶持款项之类,后来也从水田补偿款中扣除。补偿费本来就很少,建学校扣了一点,生活费扣了一点,面积又扣了20多万,东扣一点西扣一点,104万就只剩下61.6万。241人中有77人外迁,每人6,500元,共500,500元,余下的115,500元平分给后靠移民,人均700元。

人们都以为天生桥移民每人要得两、三万补偿费,正如我在前面提到的那位女领导:“国家给了他们那么多钱,吃完了又来找政府闹”。坝达章乡际山林村五组外迁移民每人6500元,后靠移民每人704元,“我们是700块钱的库区移民!!”

(5)歪染乡纳沙村

纳沙村共10个组,9个组被淹,只能选其中一个组,看看天生桥水电站库区移民的淹没补偿情况。

纳沙组是纳沙村第六组,338人,99年以前,除了房屋补偿和搬迁运输费,他们还没有得到其他补偿,后经群众多次反映,99年移民部门从未马组(第九组)、大坪组(第五组)分两次划拨共8万多元给纳沙六组,,每人分到260元,这笔款是灌木林等的青苗补偿费。

当村民们到移民部门查找淹没图时,纳沙组的土地有些被划给未马组,有些被划给纳嘎组,有些被划给大坪组,还有一部分划给邻村南龙村南龙三组,至于被划出去多少面积, 村民们没法计算。未马、纳嘎也有一些田地被划给纳沙下六组和纳沙六组。

数十年上百年前,西方殖民者在非洲东画一块西画一笔,把这边分给肯雅,把那边划给坦桑尼亚,这条沟归刚果,那条河属加纳……更不用说麦克马洪线,以前是亲朋好友、隔壁邻居、同祖同宗,却因那些线条争斗、甚至是残杀,几十年上百年都处于敌对状态。

当然,移民部门的那些线条不至于有那么严重后果,不过五组说:“我们得的补偿费之所以少是因为有些土地被划给六组、四组”;六组又说:“九组占了我们几十亩土地”。大家都反映到政府及移民部门,“你们私下去协商去”。大家都被“占”,怎么协商?要是甲的土地划给已,已的土地划给丙,丙的土地又划给甲,转过来转过去,都是甲乙丙三家,那倒也罢了,可是勾过来勾过去,转过来转过去,就是要把你转晕,就是要把你搞糊涂,就是要把水搅黄。

纳沙组——即六组田地除了被划过来划过去,更让人糊涂是如同米斗村五组即坝旺组一样,纳沙组被分成纳沙组、纳沙下六组、纳沙六组三个组。

1, 纳沙组:水田94.86亩,旱地61.29亩,菜地3亩,牧草地18.63亩,林地79.74亩,村庄占地11.05亩。(总折价125.7万元。)

2, 纳沙下六组:水田80.5亩,旱地3亩,菜地2亩;又从未马组划过来旱地31.62亩,灌木林31.44亩,桐林9.89亩……(总折价98万元。)

3,纳沙六组:水田61亩;从纳嘎七组划过来水田40.76亩,从南龙村南龙组划过来1.7亩。(共103.46亩水田,总折价92.6万元。)

如果三个组就作为一个组补偿,无论纳沙组被划出去多少田地又被划进来多少田地,假设划出去和划进来持平,“三个组”土地补偿费一项共316.3万元,人均9,358元,比通过《概算计算表》计算的兴义市人均土补费1.47万还低5,000多元。坝达章乡际山林五组淹田地不淹房屋,只是后来风险区搬迁,有些移民可以翻新房子;歪染乡纳沙村纳沙组既淹田地又淹房屋,是双淹户,即使把三个组的补偿加在一块,他们的土补费也只有9,000多元。

天生桥移民静坐大坝的8•13事件已经过去12年,电站发电、纳沙组移民搬迁也有八、九年,村民们不知道纳沙组组长到移民部门结账时是三个组中的哪一个组或是结了三个组。外迁180人,每人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4,870.91元,共876,763.8元,搬迁到兴义市郊东瓜林移民点的纳沙移民每人0.8亩土地、约30平米宅基地(每亩4500元),4870.91元还余下1,072元,这一点点钱也还未结账;后靠移民158人, 99年每人得了260元,但那属于灌木林补偿费。

为了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纳沙移民奋斗了十年,按照所分的所谓“三个组”,补偿共316.3万元,但他们所得到或是能享受到的就是外迁移民每人得8分土地和30平米宅基地(折价68.4万元),而后靠移民他们得到的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比任何一个负数都大──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