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电:泄露经济数据 中共两官员被判刑

【大纪元2011年10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张东光编译报导)中共人民检察院周一(24日)公告,因泄露国家机密,曾任职中国人行金融研究所的伍超明与原任职于中共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副主任的孙振,分别被判刑6年与5年有期徒刑。另外还有四名证券从业人员也因涉及泄密经济机密遭到逮捕。

MSNBC新闻网25日报导,这起判决凸显,中共官员很容易透过身边的经济敏感资讯赚黑钱,同时也凸显中共的隐私法极为不透明,因此中国的股市经常受到这些政府“沉默的手”上下操弄,也因此提早取得这些内线消息变得特别有价值。

中共国家保密局副局长兼新闻发言人杜永胜周一表示,部分被逮捕的官员并没有出售机密给券商,而是在付费的“邀约演讲”中将经济趋势的讯息透露给想领先取得消息的公司。

中共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在声明稿中警告,政府将“严惩”那些试图从泄密中获利的人。他说:“重要经济数据提前泄露,危害大陆经济运行秩序,干扰市场公平竞争,是一种社会危害性非常严重的泄密犯罪。”他强调,未来检察机关将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依法查处,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李忠诚还表示:“部分媒体机构,特别是外国媒体组织,试着去预测中国的经济资料,我想这是正常的。”但他说,某些记者也利用“后门的管道”来证实国家机密,“这是不允许的,”“我愿意提醒我们这里的媒体朋友遵守中国法律与法规的重要性——否则,你将会受到法律的约束。”

《华尔街日报》报导指出,那些与业界关系良好的政府学术与分析智囊,在和投资银行及其客户开会时经常求索顾问费。

不过,哪些资料是国家机密呢?去年,中共颁布新法,表面上是为了抑制泄漏国家机密的数量与范围,但专家质疑,所谓国家机密的定义仍然模糊,很可能被利用来对付政治反对势力。

根据中共的法令,国家机密约可分为以下七类:

1. 关于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的秘密事项。
2. 在国防建设和军队的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活动、外国相关活动与对外国承诺要保密的秘密事项。
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 关于科学和技术秘密事项。
6. 关于为维护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活动秘密事项。
7.其他被主管机关列为国家机密的事项。

由于以上的定义仍然相当模糊,许多外国商人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被逮捕。最显着的例子是澳洲商人胡士泰,因窃取国家机密被判处10年徒刑。另一例是美国地质学家薛峰,于7月5日被中共法院判处8年监禁徒刑,罪名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指涉及取得石油产业相关的资讯)。这两名外籍人士都是在国家机密法令颁布之前被起诉和判刑的,但新法令似乎也帮不了他们的忙。

不管将来相关的法令是否会更清楚定义国家机密,显然不会改变的事实将是:中共贪腐的官员仍会有效地游走法令的边缘,而外商机构也很难脱离中共计划经济的掌控。

(责任编辑:毕儒宗)

相关新闻
师涛出卖了何种国家机密-中共密件曝光
国家机密多 中共恐吓 记者心惊肉跳
WHO不满中共以国家机密为由封锁疫情
北海青年:小论中共的国家机密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